预言之子Ⅱ:流浪沙漠(出书版)——兰波·罗威/译者:朱崇旻

分类:2026

更新:2026-09-23 20:18:41

  我出厕所时,贝茨和潘妮已经在排队准备登机了,潘妮洛普对我招手,要我动作快。我挤到她身后,都没有用翅膀撞到人。我开始思考自己没了翅膀以后可以做的各种事:搭地铁、看电影,就算和别人并肩用厕所小便斗也不会把隔壁撞倒。
  背上长着这对翅膀的话,我是不可能挤上飞机的。光是要穿过走道,我就会撞到已经在座位上的人了。
  我们找到座位时,贝茨哀叹一声──我们的位置是在飞机最后面,而且是在一排座位的中间。「我的魔蛇啊,班思,你在偷机票的时候就不能帮我们弄几张头等舱机票吗?」
  「我们要保持低调。」她说道。
  「我可以在头等舱保持低调。」
  我拉着他坐下,他挤在我和另一边的女乘客之间。(她有戴十字架。那就方便了──这样贝茨就不会想咬她了。)
  能在座位上往后靠,让肩膀直接碰到椅背,感觉真好。我的脊椎舒服地发出「喀喀」几声。能坐得离贝茨这么近,感觉真好,戴十字架的女士也不能生我们的气,因为我们是「不得已」才坐得这么近的。没错,是经济舱让我们变同性恋的。
  好啦,她也「不一定」会生我们的气啦……可是有时候,就是会有人让你觉得自己很糟糕。我和贝茨上次在公共场所牵手时,一个戴鼻环的女生就一副被冒犯到的样子──连戴鼻环的人想法都这么不开放了,那还有谁能怀着开放的心胸看我们?
  贝茨说那个女生没有用奇怪的眼神看我们──他说她天生就长那个样子。「那个女人天生苦相,往鼻中隔穿环只是为了让人分心、别太注意她那张脸而已。」他还说,我不能认定每个对我皱眉的人都是嫌我和男生在一起。「赛门,有些人就是会讨厌你嘛。像我,我也讨厌你讨厌了『好几年』呢。」
  那已经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了。遇到戴鼻环的女生。我们在外面牵着手。我记得当时在下雪。
  我现在就想握住贝茨的手──我伸出手,他却拿起一本杂志开始翻阅。
  飞行时间是八个小时,潘妮说我们可以看电影,还会有人一直送食物过来。她说,过几分钟以后我们就会忘了我们飞在海上,在那之后就会觉得无聊了。
  我们要飞去芝加哥,让潘妮先去找麦卡。她希望麦卡会决定加入我们的公路之旅。「他说他要工作,可是说不定之后就会改变主意了。」
  贝茨的膝盖顶在前方的椅背上(他虽然比我高,不过是腿比较长,我们上半身的高度差不多,我甚至可能比他高一点),前面的乘客把椅背往后推,贝茨痛呼了一声。
  「你可以用魔法帮自己多弄一点空间啊。」我说。
  「没办法,我在节省魔法。」他把膝盖往我的方向靠来,「以免真的得对整架飞机施『翩翩如蝶』。」


第7章 潘妮洛普
  从我们四年级那年,麦卡作为交换生从美国来华特福读书开始,我就和麦卡在一起了。
  美国并没有自己的魔法学校,其实大部分国家都没有,所以有些外国家庭会把孩子送来华特福读一年书,当作一种文化体验。「也是因为没有任何一间学校提供如我们这般完善的魔法基础教育。」我妈老是爱这么说。「没有任何一间。」(她现在是华特福的校长了,她为此骄傲不已。)美国孩子读的是凡人学校,魔法则是在自己家里学。「只能学自己父母能教你的法术,没有演说学、没有语言学、没有辩论学,你能想象那样的魔法教育吗?」
  麦卡的演说能力很强──而且他会双语,除了英语以外还能用西班牙语施咒。(只有在有人使用西班牙语的地区才有效,但西班牙文的使用人数越来越多了!)
  我知道多年来华特福全体学生一直把麦卡当成我的幻想男友,不过对我们而言,这是十分真实的一段感情。我们会透过书信与电子邮件联系,还有用Skype,后来用FaceTime,甚至偶尔会讲电话。
  我们之前有三年都没见面,然后两年前的夏天,我家和麦卡一家在芝加哥共度了暑假,我们过去真实的感情在那之后变得「更」真实了。
  我本来打算在从华特福毕业后就回芝加哥看他,但当时凡庸才刚消失、大法师刚死,我们都还处于某种受到惊吓后正等待恢复的状态。(我甚至没回华特福读完最后一学期,波西贝夫老师还特地来伦敦让我考毕业考。)赛门深受打击,我总不能独自跑去芝加哥,留他一个人待在英国吧?他已经够孤单了,我怎么能抛下他?
  无论如何,麦卡一直都能理解这些,他也认为我还是留在伦敦比较好,那是目前为止最好的选择。我预计要在事情安定下来、情况有起色之后去找他,这是我们双方的共识。
  但如果情况恶化呢……我们就没有考虑到情况恶化该怎么办了。


第8章 阿嘉莎
  本来以为度假村的地点会是饭店,没想到乔许开车载着我们进到一片设有铁闸门的社区,接着进到一幢设有铁闸门的宅院。他开的是跑车,这辆车不发出任何噪音、不用任何燃料,后座没什么空间。
  「这个社区住的几乎全是将新会的会员。」他说道,「创办人大部分都住这里。」
  金洁一脸钦佩,我努力摆出礼貌的表情。
  前来迎接我们的是名干练的年轻女性,只见她全身上下都是刺青,还穿了好几个环。她是这幢屋子里最具装饰性的东西了──所有的将新会聚会都是办在这种宽敞却少有装饰的屋子里。这栋是目前为止最宽敞、装饰得最少的一间,彷佛有某个人想让全世界知道自己能用空气填满多少空间。我妈妈若是看到这个缺乏家具摆饰与墙面装潢的地方,可能会吓到直接瞎掉。
  我个人宁可住饭店,也不想待在这间空空的大宅里。我和金洁来到我们的房间,我发现房门上没有装锁。
  「你没必要把行李都拿出来吧,」我对她说,「反正你会和乔许睡一间。」
  「没有。」她说,「屋子的那一区只有会员可以进去,你只能每天晚上跟我干瞪眼啦。」
  金洁不想错过度假村的任何一场活动,马上就拖着我到露台上参加欢迎会了。我们拿了香槟调酒就喝,也没人问我满二十一岁没。(我还差四个月。)与会者大多是男人,只有少少几个女人,所有正式会员都别着金别针,别针是小小的「8」字形。(看到他们的别针,我联想到父母放在我们家浴室的一件文物,那是条正在吞食自己尾巴的银蛇,据说可以防止蛇怪沿着水管爬上来。)
  欢迎会结束后,他们在一间房间办冥想活动,另一间房间则是办投资研讨会。我、金洁和乔许选择冥想;我喜欢冥想,这至少是安静的活动。
  冥想结束后,我们所有人移驾到有一间舞厅大小的客厅,一起听接下来的主题演讲──「死亡的迷思」。不晓得这地方住的是什么人,他们竟然有五十多张沙发,全都是黑色、白色或不抢眼的奶油色,而且看起来是新买的,即使有人坐在上面,沙发垫也不会变形。
  我花了二十分钟在那里坐立难安地听讲,体验近似上教堂的感觉。演讲者表示,凡人──呃,人类──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永生,阻挠我们的就只有罪恶、羞耻与环境因子而已了。他一说到「环境因子」,金洁就上钩了。
  在我听来,这就是一堆干话。即使是有数千句法术能用的魔法师也无法长生不死,更不用说是毫无法力的凡人了。我父亲常说:「活着就是在死亡。」
  他是全英格兰最优秀的魔法医师,只要是能治愈的病症他都能治,但他没办法治愈死亡。或者套句他的话:「我没办法治愈生命。」
  我试着对这场演讲感到无聊,却只产生了满腔的烦躁,看到其他人听到这番胡说八道还连连点头,我感到更烦躁了。他们真的以为自己能用热带果汁和正念躲过死亡吗?简直和大法师一样。
  想到大法师,我便想到塔楼上的那一夜。
  还有厄本。
  我霍然起身,对金洁说我要去找厕所,实际上就只是想离开会场而已。最后,我来到大厅另一侧的一间无人房间,这是间图书室,大大的窗户外是一片高尔夫球场。
  我这周本该参加「火人祭」的,我还买了人体彩绘颜料,在比基尼上缝了羽毛。这本该是荒唐又欢乐的一周,怎么会变成这样──怎么会变得如此莫名其妙、如此可悲?
  我在包包里翻来找去,寻找我的应急用香烟。我在英国其实几乎不抽烟,因为赛门和潘妮痛恨烟味,我爸爸又是医师。但后来,搬到几乎没有人抽烟的加州之后,偶尔抽根烟就感觉像在对我们的女王敬一杯。
  我敢打赌,无论这幢宅第的主人是谁,看到我抽烟一定会暴气。
  我用手指夹着香烟,施一句:「火焰燃烧,锅釜冒泡!」──这是我不用魔杖也能施的三句咒语之一,也是我唯一能低声施出来的咒语。(这份能力十分罕见,不过看到母亲对我这份天赋的喜欢之后,我就一直避免培养自己的能力。)烟头亮了起来,我吸入一口烟,直接吹在满柜子的书上。
  「可以跟你要一根吗?」
  我回头看向门口。有个男人站在那里,身上别着那个愚蠢的「8」字形别针。
  「抱歉,」我说道,「这是最后一根了。」
  男人踏进图书室。他稍微比我年长──以将新会的标准而言稍嫌年轻,但还是和其他人同样整洁体面、练了一身漂亮的肌肉。污染他们其中一个人似乎也不错,他只要抽烟,这一周的保健计画就毁了,他到时候大概得认罪、净化,甚至还得斋戒。
  「你可以吸一口。」我说道。
  他没有关门,这倒是不错。(干,男人总是想把你困住、和你独处。)他走过来,靠着我身旁的书架。我把烟递给他,他深深吸了一口。
  「这下你永远不可能长生了。」我说。
  他笑了,然后被一点烟呛到,几缕烟烟从他鼻孔溢了出来。「可恶啊,」他说道,「我都已经计画好长生不死之后要做什么了。」
  「你有什么计画?跟我说一个吧。」
  「用基因疗法根治癌症。」他似乎是认真的。
  「抱歉了,亲爱的,你走错房间了,你们的研讨会在隔壁。」
  「你不信吗?」他问道。
  「不信。」
  「那为什么要来?」
  「因为我听说这边有提供淋巴按摩和纯素杯子蛋糕。」
  「是有没错。」他微笑着说。
  我叹息一声,往他的脸边吹了口烟。「我是陪朋友来的。」
  他点点头,双眼注视着我。他在欣赏我的头发──这种事情经常遇到,毕竟我留了一头浅金色长发,赛门说是「奶油黄」。我在这边认识了那么多人,似乎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吃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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