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嫁(近代现代)——长风佩水

分类:2026

作者:长风佩水
更新:2026-08-01 07:20:09

  林屿站起来去厨房,把晚上炖好的汤重新热了一遍,用保温壶装好放在餐桌上,怕安珩回来的时候饿。
  安珩那天没有回来。
  第二天也没有。
  第三天也没有。
  一直到第四天凌晨三点,林屿被客厅的动静惊醒,出来一看,安珩瘫在沙发上,浑身酒气,衣服皱巴巴的,脸上还蹭了一块口红印。
  林屿什么也没说,去拿了热毛巾给他擦脸,又倒了杯蜂蜜水放在茶几上。安珩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了他一眼,嘟囔了一句“你怎么在我家”,翻了个身又睡了。
  安珩完全忘了,两人此时已经结婚,林屿搬到了他家。
  安珩讨厌林屿,不让林屿到主卧住,林屿就很识趣地去了客房。
  但林屿退让成这样,安珩也依旧很少回来,像是很讨厌见到他一样。
  林屿蹲在沙发旁边,静静地看着安珩的侧脸。
  睡着的安珩不会用排斥和嫌恶的目光看着自己,不会说那些扎人的话,看起来温和了很多,甚至有点好看。林屿伸手想帮他拨开额头上的碎发,手指还没碰到,安珩就不耐烦地哼了一声,把脸埋进了靠垫里。
  林屿收回手,起身去拿了条毯子给他盖上,然后回了卧室。
  他躺在床上的时候想,没关系,安珩只是还没习惯,等他习惯了就好了。
  但这个“习惯”始终没有到来。
  安珩对林屿的嫌弃几乎是全方位的——嫌他长得不够好看,嫌他身材不够纤细、声音不够绵软细嫩,嫌他木讷不够有趣,嫌他的信息素闻起来是土了吧唧的青草味。
  他在朋友面前从来不避讳这些,有一次林屿去给他送落在家里的文件,正好撞见一群人在安珩的办公室里闲聊。
  有人看见林屿进来,挤眉弄眼地说“安哥,你老婆来了”,安珩连眼皮都没抬,说了一句让林屿记了很久的话。
  他说:“什么老婆,就是个管家。”
  办公室里哄堂大笑。
  林屿站在门口,手里攥着文件袋,指节发白。
  但他还是走了进去,把文件放在桌上,轻声说了句“你开会要用的”,然后转身走了。
  身后传来有人故意压低了却还是听得见的声音:“安哥,讲真的,你老婆跟上次那个模特比,差得也太远了。”
  安珩的声音懒洋洋的:“所以我下不去嘴。”
  笑声更大了。
  林屿加快脚步穿过走廊,摁电梯的时候手在发抖。
  电梯门开的一瞬间他看见了自己的脸映在镜面不锈钢上,眼眶已经红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眼泪逼回去,走进电梯,摁了一楼。
  电梯往下沉的时候,他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是安珩发来的消息。
  他打开一看,只有四个字:以后别来。
  林屿把手机放回口袋里,仰头看着电梯顶部的灯光,把那四个字在心里翻来覆去地嚼了一遍,咽下去了。
  他想,下次不去了,安珩不喜欢他去公司,那就不去了。
  他还想,晚上给安珩炖个山药排骨汤吧,养胃的。
  后来林屿想起这段日子,觉得自己当时真像一块木头,钝得很。
  刀子砍上去都不知道疼,或者说知道了疼,但总觉得是自己不够硬,不怪刀子太利。
  真正把那块木头劈开一道裂缝的,是安珩的又一次发情期。
  安珩的发情期一向不太规律,大概是常年酗酒熬夜的缘故,内分泌紊乱得厉害。
  林屿专门在手机上下载了周期记录软件,把安珩每次发情的时间都记下来,推算着大概的日子,提前准备好一切。
  干净的床单被套、高热量易消化的食物、几大瓶饮用水、应急的抑制剂和药物。
  他甚至提前跟自己的上司请好了假,虽然每次安珩都不让他靠近,但他总觉得得在门外守着,万一有个什么突发情况,他好歹能搭把手。
  那天晚上,安珩回来得很晚,将近十一点才进门。
  林屿本来已经靠在沙发上快睡着了,听见门响立刻醒过来,揉了揉眼睛迎上去。
  安珩的脸色不太对,脖子上浮着一层不正常的潮红,呼吸也比平时急促,西装外套被他扯得歪歪斜斜的,领带早就不知道扔哪儿了。
  林屿心头一紧——这是发情期的前兆。
  “安珩,你的发情期是不是……”他伸手想去扶安珩,手刚碰到安珩的胳膊,对方就像被烫了一样猛地甩开,踉跄着往后退了两步,后背撞在玄关的柜子上,发出一声闷响。
  “别碰我!”安珩的声音又哑又凶,带着发情期特有的焦躁和攻击性。
  林屿赶紧收回手,放轻了声音说:“好,我不碰你。你先进卧室,我把东西都准备好了,床头有——”
  “你能不能把你这破信息素收一收?”安珩打断他,一只手撑着柜子,另一只手暴躁地揉着自己的后颈,表情痛苦又厌烦,“我一闻到你这味儿就想吐,怎么会有Omega的信息素这么难闻的?一股恶心的草腥味。”
  林屿愣在原地。
  Omega的信息素被自己的Alpha这样当面嫌弃,对他而言不亚于被人扇了一耳光。
  他的脸腾地烧起来,又迅速褪去血色,嘴唇动了动,想说点什么,却发现自己连一个字都挤不出来。
  信息素这东西控制不了。
  他已经用尽全力收敛了,但发情期的Alpha对信息素格外敏感,安珩就是能精准地从空气里捕捉到属于林屿的那一缕,然后被它激怒。
  “你能不能出去?”安珩喘着粗气,额头上已经沁出了汗珠,他烦躁地扯开衬衫领口,扣子崩了一地,“随便去哪儿,酒店也好、你妈家也好,别在这儿待着,我闻着你的味道就难受。”
  林屿张了张嘴,想说“你的发情期需要人照顾”,但安珩已经不再看他了,扶着墙踉踉跄跄地往卧室走,一边走一边掏出手机打电话。
  林屿站在原地,听见安珩的声音从走廊里传来,因为发情期的缘故带着明显的喘息,但语气已经恢复了他一贯的那种漫不经心的傲慢:“喂,是我。找个干净的Omega过来,对,现在,马上。要话少的,上次那个太吵了。”
  林屿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胸口碎掉了。
  像一块玻璃从高处坠地,哗啦一声,碎得彻彻底底,每一片碎渣都扎进肉里,又细又密地疼。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穿上鞋、怎么走出门的。
  电梯到了,他走进去,摁了一楼。
  电梯往下沉的时候,他听见楼道里隐约传来安珩压抑的低吼声,那是发情期的Alpha因为得不到匹配Omega安抚而产生的生理性痛苦。
  自己的信息素明明可以让他好受很多——百分之百的匹配度,只要一点点,就能让安珩的发情期痛苦降到最低。
  但安珩宁愿忍着,也不愿意闻到他的味道。
  这真的是命定爱人吗?这都要成仇人了。
  可偏偏,他什么都没做,只是想对安珩好。
  电梯门开了,一楼。
  林屿走出去,夜风迎面扑来,凉飕飕地灌进领口。
  他这才发现自己出门的时候连外套都没拿,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短袖,但比起身体上的冷,后颈那块皮肤才是真正冰凉的地方。
  那是Omega最脆弱也最私密的腺体所在的位置,只有最亲近的人才能触碰,而现在那块皮肤正在夜风中微微发着抖,像是在替主人哭。
  林屿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
  安珩那套位于顶楼的大平层的灯还亮着,暖黄色的光从落地窗里透出来,看起来温馨又体面,和他此刻站着的这条黑黢黢的街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低头看了看手机,凌晨一点十七分。
  附近最近的酒店在两公里外,打车的话大概十分钟。
  他打开叫车软件,发现排队前面还有四十多人,估计得等半小时以上。
  算了,走过去吧。
  他把手机揣回兜里,沿着人行道往前走。
  这条路人不多,路灯隔三差五地坏一盏,有的路段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林屿走得不算慢,但也不快,他的身体很累,心里更累,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
  他拐进一条小巷抄近路的时候,听见身后响起了脚步声。


第三章 
  林屿是干体力活出身的,反应不慢,听见脚步声不对的瞬间就侧身往旁边一闪,躲过了第一下。
  那是一根棒球棍,擦着他的耳朵砸在了墙上,墙皮哗啦啦掉了一地。
  两个男人站在他面前,一个拎着棍子,一个手里攥着一把折叠刀,刀尖在昏暗的月光下泛着冷光。
  “Omega?”拎棍子的那个舔了舔嘴唇,眼神在林屿后颈的位置扫了一圈,“大半夜的一个Omega在外面晃,胆子不小啊。”
  林屿没有说话,他慢慢地往后退,一边退一边估算着身后的路。
  这条巷子大概还有三十米到头,出口左转就是大路,只要能跑出去就安全了。
  但那个拿刀的男人比他更快。林屿转身的瞬间,那人已经扑了上来,刀锋划过空气,林屿本能地偏头,刀刃擦着他的肩膀过去,划破了衣服,在皮肤上留了一道血痕。
  林屿闷哼一声,反手一拳砸在那人的手腕上,折叠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他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后脑猛地一痛——棒球棍抡了上来。
  这一下打得很重,林屿整个人往前栽倒,膝盖和手掌磕在粗糙的水泥地上,磨掉了一层皮。
  眼前一阵一阵地发黑,耳朵里嗡嗡作响,但他还是咬着牙想要爬起来。
  他听见身后两个男人的笑声,听见脚步声逼近,然后一只手从后面薅住了他的头发,把他的脑袋狠狠往地上一按。
  “腺体露出来了,”拿刀的男人蹲下来,把掉在地上的折叠刀重新捡起来,用刀尖拨开林屿后颈的碎发,啧啧两声,“听说Omega的腺体可值钱了,挖出来卖到黑市能挣不少。”
  林屿整个人僵住了。
  恐惧像一盆冰水从头顶浇下来,他猛烈地挣扎起来,但后脑挨的那一下让他的四肢不太听使唤,加上对方两个人的力气本来就比他大,他挣了两下就被死死摁住了。
  那把折叠刀的刀尖抵上了他后颈的皮肤,冰凉的触感让他浑身汗毛倒竖。
  “别动啊,动就割偏了,”拿刀的男人语气轻飘飘的,像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我手艺不太好,割偏了可别怪我。”
  刀锋划下去的那一刻,林屿发出了一声惨叫。
  那不是普通的疼。
  腺体是Omega身上最敏感、最脆弱的器官,上面密布着神经末梢,一刀下去的感觉,就像有人拿烧红的铁棍直接捅进了脊椎。
  林屿整个人剧烈地抽搐起来,后颈的皮肤被切开了一道口子,鲜血混着信息素液体涌出来,空气里弥漫开一股浓烈的青草味信息素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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