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言之子Ⅱ:流浪沙漠(出书版)——兰波·罗威/译者:朱崇旻

分类:2026

更新:2026-09-23 20:18:41

  「他们的主题到底是什么啊?」班思双手叉腰,显然在努力思索。
  「文艺复兴?」赛门提出。
  「那是伽利略和达文西的时代,」她说道,「才没有……」
  佛罗多·巴金斯摇摇摆摆地从旁经过。
  「你们看!」赛门说道,「火鸡腿耶!」
  我本以为他是看见了打扮成火鸡腿的人,转头才发现是一间小屋,窗前挂着火鸡腿形状的大招牌:「烟熏家禽」。
  我和班思跟着赛门走向小屋。「好怪喔,」赛门笑吟吟地说,「都没有人看我耶。」
  两个小孩子愕然停下脚步盯着他,孩子的母亲举起手机拍了张照。
  「全世界都在看你。」我说道。
  「是没错,可是他们都没在大惊小怪,大家都以为这是我的角色服装。」他将翅膀撑到最开,排队买火鸡腿的所有人都「喔喔喔」了起来,有更多人拿出手机对着他。
  班思捂住双眼。「我妈会宰了我。」
  柜台后面又是个上身波涛汹涌的女人。「阁下幸会,这真是美好的午后呢。汝有何吩咐啊?」
  「呃,嗯。」赛门说,「来一份火鸡腿跟……」他看向菜单,「……一大杯麦芽酒。」
  「少爷,汝有个人证明吗?」
  「个人证明?」
  班思也加入了对话。「你是指护照吗?」
  侍女向前倾身,胸部几乎掉进了赛门怀里。「几位少爷小姐似乎年纪尚轻呢。」「克劳利的,雪诺,」我说道,「她说话的方式怎么和厄本一模一样。」
  「我二十岁,」赛门对她说,「可以喝酒了。」
  「小女子十分欣赏公子的口音与勇气,但还是得遵守国王的律法。汝不若改为品尝一杯可口可乐可好?」
  「好喔……」赛门说。
  「我是说真的,」女人压低声音说道,「你们的英国腔装得超棒的。」
  我们拿到食物后离开小屋,结果直接被游行的人龙卷走了。「诸位听真!」一个身穿锁子甲的男人高呼道,「为女王陛下让路!」我正要颔首致意,班思也准备行屈膝礼(虽然很荒唐,但我们就是这种人),这时一匹马驼着装扮成伊莉莎白一世的女人从旁走过。
  「借过啦,小伙子。」一名打扮成福尔摩斯的女人推开我们走过。
  班思挥着火鸡腿示意这整个荒谬至极的场面。「这东西的主题该不会是『英国』吧?」她气鼓鼓地问道,「主题是英国的怪东西吗?」
  「倘若真的是英国怪东西,那班思你的服装还真是无人能敌。」
  「可是这里还有维京人耶,」赛门说道,「还有穿毛茸茸动物装的人耶。」
  「还有顶着一双龙翅膀到处走的小鲜肉。」我补充道,惹得他再次露出罕见的微笑。
  「那边的店铺在卖魔杖耶!」潘妮说道,「他们根本就是在针对『我们』!」
  「他们只是玩玩而已嘛。」赛门说道,「我们去找桌子吧。」
  「这位少爷所言甚是。」我说道,「汝当真是位英俊聪慧的人物。」
  「你是怎么做到的?」赛门问道,「你有开关吗?」
  「我不过是假装自己在演莎剧罢了。我的男孩啊,应战吧!」
  「我不是你的男孩吼。」他笑着说,但还真的应战了。
  「『他已然消失,』」我哀叹道,「『我饱受折磨,除怨恨他之外别无选择。』」
  「《奥赛罗》啊。」班思说道,「很不错喔,贝茨顿。」
  我挥着火鸡腿,华丽丽地一鞠躬。
  「你玩得很开心吼。」赛门指控道。
  「呸!」


第21章 赛门
  文艺复兴节超棒的。
  我吃了火鸡腿,喝了一大杯黏答答的可乐,然后还吃了某种叫「漏斗糕」的东西(基本上就是撒了糖粉的炸面团),我帮它打满分。卖漏斗糕的女人还免费帮我淋上巧克力酱。「天使吃的东西当然得是升级版。」她说。
  这边所有人都好友善喔,不知道是内布拉斯加州的特色还是他们的中世纪英国人设。
  潘妮洛普对大家学得很糟糕的英国腔很有意见(还有很糟糕的苏格兰腔跟爱尔兰腔,我还听到一些人讲话像在学很诡异的澳洲腔),贝茨却完全融入这个文艺复兴节了,如鱼得水地在那边学他们文诌诌说话。
  是我求贝茨跟潘妮在园游会多逛一下的。「就算是公路旅行也不能一路上都待在车上啊。」我说,「我们应该要出来到处看看,认识一些怪人嘛──莲花食者啊、海妖之类的。」
  「那又不是公路旅行,」贝茨说,「那是《奥德赛》。雪诺,你什么时候看《奥德赛》了?」
  「是大法师叫我看的──他好像想让我受到一些潜移默化的影响──还有,那明明就是公路旅行!」
  贝茨对着我笑,我好久没看到他露出这样的笑容了──他几乎从来不在公共场合这样笑,笑得轻松自在。「你说得对呢,雪诺,不如把你绑在船桅吧。」
  他的上衣印了一整片花田的花。不必每天穿学校制服以后,我就不知道要怎么穿衣服了,可是贝茨显然是期待了很久,我几乎没看过他用同样的穿搭方式重复穿同一件衣服。
  他越来越能展现出自己的个性了。至于我呢,我越来越颓废了。
  但是今天不一样,今天的我根本是别人,今天的我就只是个背上装了红色假翅膀的家伙。
  这条通道上有一家店在卖水晶和魔法物品,潘妮想过去看看,确认他们没有不小心卖到什么真正的魔法物品。通道对面有一家卖剑的小摊位──这里有好多人卖剑喔!
  贝茨跟着我走进卖剑的帐篷(招牌写着「长与阔」)。「雪诺,你不能每一把剑都拿起来玩。」
  「我听不到听不到。」我边说边拿起一把重量分配得很差的军刀。
  「呜呼,阁下啊,吾生命之光──汝莫能试使王国境内所有刀剑。」
  我听了哈哈大笑,他也笑了起来。我把军刀抛给他,他接住了。
  「我完全不懂剑的用法。」他说。
  「太可惜啦。」我说,「不然我们就可以对练了。」我回头看展示架,「应该说,要不是我没有剑,我们就可以对练了。」我现在应该不算是有自己的佩剑。以前法师之剑都会挂在我腰间,让我任意召唤使用,可是我现在没办法召唤它了,我没办法念法师之剑的召唤咒──不对,念是念得出来,但不会有效果。
  贝茨帮我试过一次,一只手举在我左腰旁边念出召唤咒:「为正义,为勇气,为守护弱小,为面对强者。以魔法与智慧与善良之名。」
  剑没有出现。
  「可能只有大法师的继承人能用这句咒语吧。」他对我说。
  「现在没有大法师的继承人了。」我对他说。
  贝茨拿了另一把剑抛给我,我赶紧接住。剑比我想象中轻,是保丽龙做的,他自己也握着一把同款的剑。「这比较符合我的风格。」他说。
  「这个是大师之剑。」我说。
  「那不就是为我量身打造的吗?」
  「《萨尔达传说》的梗啦。」
  贝茨还是没听懂,他不怎么喜欢打电动。他举起宝丽龙剑。「粗鄙之人啊,准备接招!等着受死吧,无赖!」
  我用我的剑碰了他的剑一下,他试着把我挡开。他技术超差的。
  除了剑术以外,我还真的想不到贝茨有什么不擅长的事。来到这个地方,连他也变得和平常的自己不一样了。
  「汝等弄坏了就要买!」一个男人对我们大喊。
  我们不理他,两把剑撞来撞去,脚步往店外面的通道移去。我对贝茨放水了,就只有用剑把他拍回去而已。他试着摆出凶狠的表情,却一直笑场。
  他只有一次突破我的防御,一剑拍在我腿上。「雪诺,你退步了!就凭你这种技术也能击退小淘气鬼大军?」
  「你比小淘气鬼更让我分心嘛。」我说,「你的头发比较闪亮。」
  「『你的唇齿诉说着巫法。』」贝茨说。
  「这也是莎士比亚写的吗?」
  「是啊,抱歉了,我知道你偏爱荷马。」
  他挥剑逼我退到一根木桩前面,是我让他的。我把保丽龙剑举到胸前,他和我两剑相抵。「将、军。」他说。
  「全错了好吗。」我说。
  「我赢了。」
  「明明就是我让你赢的。」
  「那还是我赢啊,雪诺,这甚至可能是更具决定性的一场胜利呢。」
  贝茨那双灰眼睛闪闪发亮,身上都是防晒乳的香味。我在努力思考要怎么回呛。我在努力想,是不是可以亲他?今天,和平常不一样的我,可以亲和平常不一样的他吗?这在内布拉斯加州是合法的吗?我们会不会被赶出园游会?
  贝茨突然嘶声吐出一口气,一副闻到鲜血的样子转过头和身体。
  我跟着转过去看。「怎么……」
  他直勾勾地盯着一群朝我们走来的人──他们有六七个人打扮成吸血鬼,还有几个是随处可见的巨乳马甲女。(我到现在都不确定自己还喜不喜欢女生,也不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喜欢过女生。还是说,我根本就不是什么异性恋同性恋,就只是「贝茨恋」而已。这地方有不少胸部可以看,总之我是看得挺开心的。)
  「好啦,」我尽量不让他把注意力放在那几个假吸血鬼身上,「我知道这个是潘妮说的『盗用』──可是你不要那么生气嘛。」
  吸血鬼们大摇大摆地走近,贝茨看得龇牙咧嘴。那群人穿着各式各样的吸血鬼装,两个人披了披风,还有一个是打扮得像虎克船长的女生。他们每个人的服装都喷满了假血,只可惜大家都戴了镜面墨镜,感觉有点不伦不类。
  不知道他们有什么魅力,巨乳马甲女们都被迷得神魂颠倒了。我看到一个吸血鬼怀里抱着一个女生,女生的腿缠着他的腰,他这样还能走路也是很厉害,也太强壮了吧。贝茨转头不去看他们,这时候离我们最近的男生把墨镜往下拉,看了看我。他的皮肤和灰烬一样苍白,脸颊看上去有点太饱满了。他对我抛了个媚眼。
  我全身一抖。「贝茨。」
  「我知道。」贝茨的尖牙伸出来了,他又转回去盯着那群人。
  「他们是──」
  「赛门,我知道。」
  「潘妮去哪里了?」
  「等我们这边结束了再去找她。」
  「结束什么?」
  他果断地吸一口气。「斩杀吸血鬼。」
  「我们又不能随便杀他们。」我说。(至少我自己不行。我现在已经不是那种会随便找怪物战斗的人了。)
  「当然该死的可以了,先发制人就行。」
  「可是他们没做坏事啊!」(你看看我,现在居然会努力去看人家吸血鬼好的一面。)
  「是『还没』做坏事,雪诺。我们继续在这边争论,那几个浪女就会被他们当啤酒喝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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