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水难收(近代现代)——暮霭浮依

分类:2026

作者:暮霭浮依
更新:2026-07-29 06:48:31

  他说:“我惹我哥哥生了好大一场气,要是送别的礼物,我哥他肯定不会理我的。送猫还好,至少他忍不下心将一条生命丢出去,反正他对谁都心软,就是学不会对我温柔一点。”
  祝连竹和祝庭净乱伦这么个劲爆的事对梁郁来说早不新奇了,甚至初次见面就撞见他俩在厕所乱搞,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说不定祝连竹脸上的伤就是祝庭净揍的。
  在这方面梁郁并不打算安慰他,好在祝连竹很快恢复了精神,同时恶狠狠地瞪着他——
  “差点忘了,回去让你家辰修清对我哥态度好点,能不能不要每天都黏着我哥跑来跑去?一通电话能说清的事非要线下讲吗?真是碍眼。”
  祝连竹性格恶劣得不是一点点,吃醋的水平简直和辰修清一样低,梁郁非常无语,敷衍道:“那我替我家辰修清向你赔礼道歉了哈。”
  “祝小姐,这只暹罗猫您看怎么样?温顺乖巧,不会拆家,很听主人话的。”
  店员将一只煤球团子似的小猫咪抱了过来,祝连竹望了梁郁一眼,梁郁便将那只猫接在怀里,动作娴熟地挠了挠猫咪下巴。祝连竹在旁边盯着,见暹罗小猫一点挣扎都没有,乖乖任梁郁撸毛,甚至翻了个身,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咕噜声,店员小姐姐笑起来:“先生,它很喜欢你呢!”
  “你还挺会的嘛。”祝连竹目瞪口呆:“都朝你摊肚皮了。”
  “暹罗猫最大的优点就是脾气好!”店员笑眯眯补充说。
  缺点就是价格很不美观罢了,容易生个小几千人民币的病,不过按照祝家的经济实力,应该也不会在意。梁郁将猫咪头凑近祝连竹,怂恿他说:“要不你抱一下试试?”
  蓝色的竖瞳盯住他,暹罗猫的雪白绒毛逐渐炸起来,祝连竹及时撤回了手,以及一整套疫苗接种套餐,摸摸手臂说:“算了,我从小就不讨动物喜欢,地上跑的、天上飞的,见了我都离得远远的。”
  好在有自知之明。
  梁郁被逗笑了:“万物有灵。不管是什么动物,如果你不喜欢而摸它们,它们自然会感受到你的情绪,从而产生防备状态,这是正常的。”
  “啧,”祝连竹不爽道:“话是这个理,我怎么就不爱听呢?”
  梁郁耸耸肩。
  几番尝试无果,店员拿了根猫条过来,让祝连竹喂。幸好暹罗猫没什么护食的本能,逮到吃的就舔,祝连竹很轻易就摸上了小猫尾巴,同时朝梁郁得意地挑下眉,意思是说,看,不用喜欢我也能摸到它们。
  这反应很是幼稚,梁郁面无表情地憋住笑,神情不禁柔和下来。
  一个抱,一个喂,还是俊男靓女,店员看了看梁郁,又瞧了瞧一旁的祝连竹,不由得羡慕起来:“你们感情真好啊,还一起来买猫,是男女朋友吗?”
  梁郁:“……”
  祝连竹:“……不。”
  “啊,抱歉!是我误会了。”察觉到两人之间瞬间变化的尴尬氛围,店员慌忙道歉。祝连竹摆摆手,拎起正在疯狂进食的暹罗猫后颈肉,说:“就要这只吧,后天我过来拿。”
  堪比财神爷驾到,这对宠物店来讲简直是一大笔生意了,祝连竹不仅预约了猫咪全身检查,还挥金如土地买了大堆东西,比如说猫爬架、透明猫包、零食罐头、猫抓板……都快把宠物店仓库搬空了,某些智商税用品完全买来占地方,祝连竹却乐在其中,梁郁也不想扫他的兴,就站旁边看他挑。买到最后,祝连竹兴致高昂地问他:“那你现在不打算养猫了吗?”
  梁郁想了想,说:“我要是带只猫回去,辰修清吃的醋不比你少。”
  “区别就是,比起自己的喜好,你会更加在乎辰修清的想法吧?”店员将发票递给他,祝连竹随便看了一眼,了然无趣道。
  “不重要,谈恋爱不是看谁赚了多少谁吃亏多少,要是足够喜欢,天上的星星我都愿意摘下来送给他。”
  梁郁露出一个绚丽爽朗的笑容,手指勾了勾猫咪耳朵,狭长的眉眼微垂,如若琥珀宝石般的深邃眼眸泛起水粼粼的光泽,仿佛那是只留给某一个人的温柔缱绻。
  祝连竹稍微一怔,眼底闪过别样的光彩,下意识脱口“我哥他……”,喉头忽地一梗,祝连竹竟没能说得下去。
  结合他脸上的伤,以及一连串的欲言又止,梁郁很快明白,大概是祝连竹和祝庭净之间出了问题,也许这次比吵架还要严重,情况已经脱离了祝连竹的掌控,所以才会走投无路到用买猫这种手段求和。
  可怜是可怜,然而梁郁不喜欢过多掺和别人家事,血缘是纽带,也是枷锁,就比如辰修清讨厌祝连竹,却暗自疯狂嫉妒这种无法割舍的关系,不比他恋情坎坷,祝家兄弟从小一起成长,血肉深处已然刻上了属于另一个人的痕迹,无论他们闹得有多凶、命运给予的打击有多残酷,仿佛一命同源,只要心脏还在跳动,就无法忽视掉他们那比恋人还要珍重的牵绊。
  但仅止步于“兄弟”罢了,辰修清嫉妒祝连竹的血缘纽带,祝连竹却同样眼红于辰修清可以大大方方公开他的爱人。世俗伦理之下,某一些关系是见不得光的,注定要走比正常人还要艰难的道路,才能牵上心爱之人的手掌。
  这是祝连竹自己的选择。
  时候已经不早,梁郁在风口处站了一会儿,等身上的香水味散去,才拿钥匙开了辰修清的家。
  门口的两大纸箱子早已经被收进玄关去了,但还未及时整理。梁郁俯身找鞋,听见开锁的动静,辰修清从书房出来,一身职业装,耳朵里塞着无线耳机,看上去还在办公,气场冷淡强势,表情凛冽,活脱脱一朵孤傲的高岭之花。
  但凡换个人,被辰修清瞥一眼都得原地发怵,但梁郁胆大妄为惯了,这样凛若冰霜的正经模样反倒让他心尖发痒,随手将钥匙丢在桌上,梁郁快步过去亲了辰修清一口。
  娴熟得好似在轻薄一位良家妇男。
  耳机里传出另一个人的声音,听起来像在汇报工作,辰修清手中拿着文件袋,短暂怔了一秒,下唇湿润,脸颊诡异地泛红。
  梁郁朝他眨眨眼,用气声示意:“不用管我,你先忙。”
  “……我刚把家里的棉拖鞋换了新的,你的在鞋柜二层。”
  室内偏冷,辰修清独自在家时不怎么开暖气,但梁郁受不得凉,感冒发烧简直是常有之事,辰修清将语音连线暂时断了,走过去把窗户关上,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崭新的棉鞋,软绒绒的,正好适合梁郁鞋码的尺寸。
  地暖温度逐渐升高,梁郁坐在地毯上,手捧一杯热牛奶,望着玄关处还未及时整理的纸箱,转头问:“你介意我碰你东西吗?”
  “随意,但是里面可能会有一些尖锐物品,不要划到手。”
  辰修清走过来,很自然地、弯腰亲了一下梁郁的头发。
  纸箱子里装着辰修清从小置办的物品,琳琅满目,但大多数都是书籍,专业性很强,收录了全英文版,中间还夹了一本什么经济学著作,梁郁依稀记得他读过类似的,只不过后来忘记放哪里了。
  将几本厚得像砖头的书取出来叠好摆在地板上,梁郁低头沉吟一声,看得出来夏玺朗虽然渣,但对儿子还算不错,至少生活上确实没有亏待的地方。夏闻喻喊保姆送来的东西,大部分是极为精美的手工艺品,正常人工作几年估计也攒不出这么昂贵的东西,光是拍卖来的一件圣维斯小提琴就够吃不消了。
  真奢侈啊。
  梁郁叹口气,手中把玩着地球仪,另一打纸箱就没如此贵重了,差不多是些生活用品,很久没动过了,比如饮水杯、相册、笔记本之类的。
  辰修清的成绩名列前茅,即使升上了重点高中也同样如此,试卷上的分数基本往满分靠拢,然而笔记本里的学霸字迹却非常潦草,一看就是上课随手涂的,与辰修清本人的形象大相径庭,倒是十分有梁郁的书写风格。
  “看出什么来了?”
  辰修清温柔的声音自身后响起,梁郁歪了下头,眼睛亮晶晶的,仿佛抓到辰修清的把柄:“看出某人上课不专心,在本子里乱涂乱画我的肖像。”
  随手一翻,笔记本的最后几页大都被铅笔画的速写占满了。
  纸张泛黄,速写不算流畅,改动的线条痕迹明显,内容更是单一,画中的人物始终定格在一位大约十七八岁的少年身上,有时趴在桌上睡懒觉、有时戴耳机听歌、有时在凌空投篮,神采风扬,眉眼与唇形被十分细致地勾勒出来,栩栩如生,即使换做不知情的路人,也一眼能明白画中的主角是谁。
  “好哇辰修清,小小年纪不学好,倒学会早恋了是吧?”
  梁郁反身将辰修清扑倒在毛茸茸的地毯上,拎着笔记本,顿时戏瘾上头,佯装发怒道:“吃着嘴里的看着锅里的,你都有我了心底还惦记着里另一个呢?说,这男的是谁?你究竟喜欢他还是喜欢我?”
  这一扑可没个轻重,辰修清对他从不设防,幸好地毯够软,辰修清皮厚,这才没磕到后脑勺。
  头发在打闹中弄乱了些,辰修清揽住梁郁的后腰,眼底蕴着无奈的宠溺。梁郁矜持地哼了声,得意洋洋:“这下可落到我手里了吧?”
  “是,”辰修清当然知道梁郁想听什么,他故作沉思,拿鼻梁拱了拱梁郁的颈窝,嗓音里带起一丝笑意:“那人是我小时候就很喜欢很喜欢的对象,优秀又帅气,我特别仰慕他。对我来说他就像是阳光,让我时时刻刻想要据为己有。又像是空气,如果离开他,我会难受得死掉的。”
  “这么重要啊,”梁郁惋惜地撇撇嘴:“那万一他知道我们在一起,不会吃醋吗?”
  “会吃醋吗?”辰修清朝他挑了下眉。
  “……”
  这下轮到梁郁汗流浃背了,心说这不是给你的问题吗,干嘛突然开始问我了……


第112章
  不过话说也奇怪,梁郁以前那么爱掂酸吃醋斤斤计较一个人,和辰修清在一起那么久,居然还没尝过醋味。他翻坐起来,摸了摸自己的脸,若有所思:“那如果我小时候没见过你——”
  “没有这个如果。”
  只一眼,辰修清就知道梁郁脑子里在转什么,斩钉截铁打断他,待梁郁望过来,辰修清轻柔地盖住手背:“我的成长与你息息相关,如果没有你,也就不会有今天的辰修清,甚至当母亲离世的那一天,我也会跟着走了吧?梁郁,你相当于给我了第二条生命,让我找到活下去的意义,所以绝不会有这个如果。即使有一天,我失去了记忆、和你分开了很久很久,我也会在重逢的第一眼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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