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提案(BL同人)——[韩]赫福/헤복
分类:2026
作者:[韩]赫福/헤복
更新:2026-06-29 08:32:49
《检察官的提案》作者:[韩]赫福/헤복 简介 *本故事以虚构的韩国城市“丹贤市“为背景 *设定中检察机关具有侦查权 *与真实事件、地名、团体、人物、机构无
“是,检察官。”
应答时薄唇下的毛细血管突突跳动。
为什么非要搂腰?明明问过是否介意共吸一支烟,搂腰却毫不在意?独处时也对宋组长这样?
但……总觉得不会对宋河那组长这样。
“会以弃尸罪起诉。高龄且非直接凶手,刑期不会长。表现好很快能假释。”
“起诉?”
大吃一惊。测谎都没做,审讯才刚开始就决定起诉实在反常。想到吴子贤案最终不起诉的处理,首次对朱泰善的敬意产生裂痕。
这感觉如同将朱检察官映照在裂成两半的镜子里。我敬仰的他与不信供词却执意起诉的他,分裂成无法重合的两个影像。
“您明明不信供词。”
“李主任,知道为什么我们不信老人供词吗?”
“因为……”
“因为我们怀疑朴奶奶锥杀案的自首者。若不怀疑那个案子,再来个矿工也不会动摇。
所以这只是主观臆测。无法客观看待吗?”
“……”
“毛毯会检出金某DNA。否则真凶没必要指使老人来。本人供认弃尸并提交证物,不得不起诉。客观上有罪。”
听完发现朱检察官句句在理。面对证据确凿的自首者,仅因主观怀疑就不起诉,在检察厅结案率管理体系下近乎不可能。”毛毯上肯定会检出高丽人金某的DNA。否则真凶没必要指使老人过来。既然本人供认弃尸并提交证物,就不得不起诉。客观上已经构成犯罪。”
听完发现朱检察官句句在理。面对证据确凿的自首者,仅因主观怀疑就不起诉,在检察厅结案率管理体系下近乎不可能。除非几天内抓获真凶,或者更高层介入案件操纵。
“我也该趁机提升下业绩了。高丽人非正常死亡案拖着不处理,被一部部长骂得狗血淋头。”
“……那测谎仪呢?”
“那是为了验证李主任和我的直觉。就像你说的,为了获得追查物证的动力。反正测谎结果在法庭上也没有证据效力,何必较真?”
“那位老爷爷体型瘦小。高丽人金某体重超过八十公斤。就算用推车搬运也说不通。何况没理由替别人弃尸。如果毛毯真检出DNA,说明另有真凶,老人不过是顶罪或至少是共犯。”
“你以为我不知道?这案子我比李主任想得深多了。”
“……”
“而且老人不是共犯。真凶另有其人。”
朱检察官毫不犹豫推翻了我的假设。
若是共犯至少算共同犯罪。但若真凶逍遥法外,指使老人顶罪,等于让无辜老人坐牢。
虽然无法理解朱检察官明知真凶存在仍坚持起诉的决定,但明白现实无奈,只能面无表情地追问:“对真凶……您有怀疑对象吗?”
“这个嘛……你说呢。”
见他又要打哑谜,我抿紧嘴唇。没想到下一个问题完全超出预期。
“李主任今晚有约会吗?”
“突然问这个……”
“就问今晚有没有约会。回答。”
“我都说过多少次没有恋……”
“那和我约。”
正在搅拌早已溶解的咖啡颗粒的手突然僵住。朱检察官拉开几乎贴在一起的身体说道:“难得让李主任准时下班。七点一起走。”
检察厅规定的下班时间是六点。本想纠正,但想到调来检察官办公室后从未在八点前离开,姑且算作准时下班吧。
『约晚饭干嘛用这种说法。』强压心跳走出去,将纸杯放在老人面前时,用手背贴了贴发烫的脸颊和颈窝。难道是感冒了,莫名有些低烧。
跟着出来的朱检察官直勾勾盯着我,只好讪讪放下贴在脸上的手,先把毛毯交给书记官。
“麻烦把这个送科学搜查部做DNA比对,和高丽人金某的样本对照。”
“好的。”
看着卢书记官将毛毯装进证物袋填写案件编号,朱检察官补充道:“就说我要求的加急。他们会优先处理。”
“明白检察官。马上送去。”
书记官离开后,我在老人对面坐下打开笔录文档。
“那么老爷爷,现在开始正式做笔录。请先说姓名和出生日期。”
“郑甲培。解放那年一月一日生。”
输入1945年1月1日后,又询问了籍贯、职业和家庭关系。妻子一年前脑梗去世,唯一的儿子是双胞胎父亲。
“旅馆月收入多少?”
“这也要说?扣除杂费到手一百万韩元。”
“收入不高生活应该很辛苦。儿子会帮衬吗?”
“那小子有老婆孩子要养。一百万够我这把老骨头糊口了。”
老人配合得不像自首者。
问题转向弃尸细节。越深入询问,最初看似合理的故事越漏洞百出。每个问题都得到相似答复,看来真要用朱检察官提议的测谎仪。
“稍等,我整理下陈述。”
假装整理笔录时给朱检察官发消息:【就算起诉也请做测谎】【本来就要做。老人拒绝就申请令状】【怕您改变主意】【怎么可能。刚查到有趣情报:老人儿子因盗窃嫌疑被赌场开除。当初是靠矿工子女加分政策入职的】【儿子复职了吗?】【还没。等起诉后看他儿子动向】这种时候才觉得朱检察官真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明知老人可能无辜仍要起诉,就为观察他儿子反应。强咽下叹息继续做笔录。
“死者随身物品怎么处理的?”
“当天全扔了。房间也彻底打扫过。”
“记得有什么物品吗?”
“就很多香烟。”
高丽人金某体内确实检出大量尼古丁。因非致死原因差点忘了。
我抓住线索追问:“发现死者时房间有什么气味?”
“气味?没什么特别。老旅馆总有霉味。”
“没有烟味?”
“……没有。和平时一样。”
老人放弃修正证词。若非真凶,恐怕不明白问题的用意。
“金某几点入住的?”
“下午五点。”
“死亡前出过房间吗?”
“一次都没有。给的是一楼房间,从我吃住的办公室能看见。”
这番回答让所有关于香烟的证词都成了谎言。
我从抽屉取出调查用的蓝色笔记本记录:【矿工证词与金某体内尼古丁含量矛盾。死后血液仍含高浓度尼古丁,说明死前至少吸了两包。若在室内吸烟房间会残留浓烈烟味,若在室外则需频繁进出房间】继续提问:“随身物品应该不止香烟吧?”
“还有护照和钱包。”
“但您先提到了香烟。护照钱包不是更重要吗?”
“……在我眼里都一样。”
“弃尸已是犯罪,难道不担心死者的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连番追问下老人不安地调整坐姿。我又在笔记本补充:【真凶是否知道尼古丁浓度异常?似乎特意让老人强调香烟。】明知疑点重重却无法阻止起诉,至少要做好分内事。
“手机呢?”
“记不清了。连包一起扔的。”
老人被问得烦躁,突然瞪向旁边:“检察官,我要回答到什么时候?这年轻人尽问些怪问题。”
“李主任,收尾吧。重要陈述都录完了。拘捕令也批下来了。”
“……是。马上结束。老爷爷,这就打印笔录给您过目,有修改请指出。测谎仪日程也会安排。”
“哎!说了不做!”
老人连连摆手的手指关节粗大,皮肤皲裂,显然是年轻时干重活的痕迹。
“就算您不同意,有了令状还是得做。申请令状只会更费时费力,既然来自首,还请配合。”
“……有令状就非做不可?”
“是的。”
“行吧。做就做。”
老人草草翻完笔录。担心他年纪大看不清字:“需要我读给您听吗?”
“反正都是实话,随便看看。”
老人装模作样看完按了手印,随后被朱检察官召来的狱警带走。共享完笔录文档,我快速敲击键盘:【他没弃尸。您都听到了?真要起诉?】【说了证据确凿没办法。刑期不会长,表现好一年就能假释。高龄甚至可能缓刑】【这老人是您说的第二个担保?】【嗯】间隔片刻又发来:【我一直在等矿工出现】仍想反驳时,瞥见背对窗户的朱检察官。窗外夜色已深,久违的鹅毛大雪纷飞中,他正把玩那枚常戴的湛蓝顶针。似乎在思考什么。
当他终于察觉视线抬起头时,疲惫程度出乎意料。比熬夜到十一二点还要憔悴。
从不知道朱泰善检察官会露出这种表情。是我把他想得太铁石心肠了吗?
心软下来又发了条消息:【可能正合真凶心意。我们在按对方计划走】朱检察官斩钉截铁回复:【恰恰相反。是我们开始操控真凶了】反复咀嚼这句话。
真的吗?真如朱检察官所说,是我们开始操控真凶了?
细想矿工自首的时机。当警方以无嫌疑结案、国科搜与法医都认定意外死亡时,朱检察官压着案子两个月不处理,弃尸的真凶会是什么心情?
【真凶着急了。因为您迟迟不结案。让矿工自首不在原计划中】【换别的检察官早以意外死亡不起诉结案了,矿工根本不会来自首】【真凶想尽快盖棺定论。一旦有人自首,您就不得不处理结案】沉思片刻又发:【真凶肯定有获取调查情报的渠道。知道案子悬而未决才出此下策。要么是调查相关人员】【没错】朱检察官追问:【如果我们按真凶意思起诉矿工,会怎样?】认真思考后回复:【若他儿子因此复职,说明真凶能插手赌场。既能获取调查情报又能影响赌场——范围缩小很多】脑海中浮现被注射过量冰毒的吴子贤的脸,这联想再自然不过。”如果我们按真凶的意思起诉矿工,会怎样?”
我仔细思索后给出答案。
“若起诉后他儿子复职,说明真凶连赌场都能操控。既能获取调查情报又能干涉赌场运营——嫌疑人范围会大幅缩小。”
吴子贤那张被注射过量冰毒的脸浮现在脑海,这联想再自然不过。
与毒品有关联,又对赌场具有影响力的人。必然与退休矿工群体存在交集的丹贤赌场理事。
更何况吴子贤曾自曝认识丹贤支厅的检察官。
朱泰善检察官那句“想抓住吴子贤把柄“的嗓音清晰回响。正恍惚间,消息窗口又闪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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