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古代,我的超市无限大(穿越重生)——傻瓜啊春

分类:2026

作者:傻瓜啊春
更新:2026-06-10 19:14:15

  “卖得好就行。”萧璟珩把木盒盖上,小心翼翼地放进怀里,声音故作平淡但压不住那股子雀跃。
  “我上次说要拿槐花试试,这几天槐花正好开,我回去再琢磨琢磨。要是能做出鹅黄色的皂来,跟这个烟紫色的一起卖,就叫‘春色满园’,肯定更好卖。”
  沈怀瑾在旁边听着,忍不住插了一句嘴:“萧公子,你以后干脆来我爹作坊里做皂师算了。”
  萧璟珩被这句话噎了一下,端起柜台上的茶碗喝了一大口,含含糊糊地说:“桑园还一堆事呢,哪有空。”但他放下茶碗的时候,沈怀瑾分明看见他嘴角是往上翘的。
  第二天,沈怀瑾依旧天不亮就起床,在院子里打水洗脸,把薄荷坛里的杂草拔了几根,又把昨天萧璟珩送的那本颜体字帖包好放进布包里。
  他没有打算今天就练,只是想让这本字帖陪着他去上学,就像萧璟珩陪着他一样。
  到了书院,赵小虎已经坐在位置上了,看见沈怀瑾来了,连忙招手让他过去。
  “怀瑾怀瑾,你帮我看看我这个‘习’字怎么写,我昨天晚上在家练了十遍,怎么写都像个鸟蹲在树枝上。”
  沈怀瑾把布包放下,走到赵小虎桌前低头一看,纸上歪歪扭扭写着一排“习”字,有的头重脚轻,有的左右分家,确实没有一个是正经模样。他想了想,没有直接帮他写,而是把自己昨天晚上练字时琢磨出来的方法告诉他:
  “你试试先写上面那个‘羽’字头,把两个‘习’字的点往中间靠一靠,下面的‘白’字再写窄一点,整个字就不会散了。”
  赵小虎按照他说的方法试了一下,写出来的“习”字果然没有那么歪了,虽然还是说不上好看,但至少像个字了。
  周夫子走进讲堂的时候,看见沈怀瑾站在赵小虎桌边,两个少年头碰着头在讨论什么,他没有出声打断,只是站在门口看了几息,然后才轻轻咳嗽了一声。学生们迅速回到各自的座位上坐好。
  这一天的课比第一天更深了一些。《三字经》讲到了“教之道,贵以专”,周夫子在这里停下来,让学生们讨论一个问题:
  “你们觉得,‘专’这个字,除了专心之外,还有没有别的意思?”
  有人说是专一,不三心二意;有人说是专精,把一件事做到极致。轮到沈怀瑾的时候,他想了想说:
  “学生觉得,‘专’还有一个意思是专属于自己的本分。一个人先把自己的本分守好,再去想别的事,才不会被外物牵着鼻子走。”
  周夫子听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他今天没有夸沈怀瑾,但他把这个答案写在了黑板上,和之前学生们的答案列在一起,排在第一行。
  沈怀瑾看着黑板上自己说出来的那行字,心里的踏实感一分一分地涨起来。他发现读书这件事跟他之前想象的有点不一样。
  之前他觉得读书就是把书上的字认全、把文章背熟,但现在他发现,读书更重要的是把这些道理跟自己经历过的事情对上号。
  那些他从沈清辞身上学来的东西、从林家人身上看到的东西、从萧璟珩的关心里感受到的东西,都在书里找到了对应的话,就好像他原本心里就有这些道理,只是借着书本把它们说出来了而已。
  放课的时候,赵小虎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沈怀瑾:“怀瑾,你明天还帮我写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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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管家
  “帮。”
  沈怀瑾把布包的带子系好,背上肩膀,“不过你不能每次都靠我帮你改,你自己也得琢磨笔画的感觉。
  夫子说了,练字没有捷径,就是多写多练,写到手上有了记性,字自然就好看了。”
  赵小虎龇着虎牙嘿嘿笑了两声,伸手在沈怀瑾肩膀上拍了一下:
  “行,我听你的。我爹要是知道我在书院里交了你这么个朋友,肯定高兴得烧高香。”
  两个人并肩走出书院大门,夕阳的余晖把村道上的石板路染成了一层暖橙色。赵小虎在岔路口往柳溪村方向走了,沈怀瑾一个人沿着渡口方向往回走。
  他走得不快,脚步轻快而规律,布包在背上随着步伐轻轻晃动,脑子里还转着今天课堂上夫子讲的“教之道,贵以专”——专于本分,专于自身,不为外物所扰。
  这些道理他听着觉得亲切,像是他爹平日里那些寡言少语的行事风格被翻译成了书本上的文字,一字一句都能对得上。
  走到家门口的时候,沈怀瑾发现院门是半开着的。他爹平时这个时辰还在铺子里,不到天黑不会回来,院子里应该没人才对。他伸手推开门,脚刚迈进去就顿住了。
  院子里站着两个人。
  一个是五十来岁的男人,身形清瘦,腰背挺直,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深灰色长袍,袖口和领口都浆洗得板板正正,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站在薄荷花坛旁边,双手交叠垂在身前,姿态恭敬但不卑微。
  另一个是四十出头的妇人,圆脸,眉眼温和,穿着一件藏蓝色粗布褙子,外面罩着一条干净的围裙,正蹲在水缸边不知道在查看什么,听见门响便站起身来,转过脸看向门口。
  沈清辞从堂屋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两张契书模样的纸,看见沈怀瑾站在门口一脸茫然,便朝他招了招手。
  “怀瑾,进来,给你介绍一下。”
  沈怀瑾走进院子,把布包放在石桌上,目光在那两个人身上来回打量了一下。
  那两人也在看他,目光里带着一种审慎的打量,但更多的是恭敬——那种训练有素的、不带任何冒犯意味的恭敬。
  “这位是李伯,”沈清辞指着那个清瘦的男人,
  “原来是府城赵家的大管事。赵家是做粮食生意的,前阵子牵扯进了一桩官面上的案子,家产抄没,宅子里的下人被分批发卖。
  李伯在赵家管了二十年的账房和田产,经手的账目没有出过一笔差错。我从人牙子手里把他签下来的。”
  李伯上前一步,双手交叠放在身前,微微弯腰,行了一个规规矩矩的礼。
  “怀瑾少爷,老奴姓李,单名一个寿字。日后家里的账目和杂务有什么需要打理的,少爷尽管吩咐。”
  沈怀瑾被这声“怀瑾少爷”叫得一愣,下意识看向他爹。沈清辞微微点了一下头,示意他接着听。
  “这位是柳姨,”沈清辞指向那个圆脸妇人,
  “跟李伯是一起从赵家出来的。她在赵家管了十五年的后厨和内宅杂务,做菜、管库、针线、腌渍全都拿得出手。也是签了死契的。”
  柳姨笑眯眯地走过来,她没有像李伯那样行礼,只是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微微欠了欠身,语气温和得像是邻家的婶子:
  “怀瑾少爷,叫我柳姨就行。灶上有什么想吃的,跟我说一声,我给你做。刚才我看了看厨房里的家伙什儿,灶台好使,就是缺几个趁手的砂锅,改天我让李伯去镇上捎两个回来。”
  沈怀瑾张了张嘴,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从小到大被人使唤惯了,从来没有被人这么恭恭敬敬地叫过“少爷”。
  这两个字落在他耳朵里,让他浑身不自在,像是穿了件不合身的衣裳。
  “爹,”他把沈清辞拉到一边,压低声音问,“家里就咱俩,铺子里就算了,院子里的事我自己能做——”
  沈清辞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把他带到堂屋里,让他坐下,然后把那两张契书摊在桌上给他看。
  “怀瑾,铺子的生意以后会越来越忙。渡口码头那边每天都有新的商船靠岸,薄荷皂的订单已经排到了下个月底。
  萧璟珩又拿桑葚和槐花试出了两个新配方,作坊那边要扩产,铺子里要新增货架,光靠我和孙二丫两个人已经不够了。”
  沈清辞的语气不急不缓,像是在跟一个成年人商量正事,
  “李伯管账是一把好手,以后铺子里的进出账、作坊的成本核算、货品的库存盘点,这些事都可以交给他。
  孙二丫只管店面的接待和零售,她能轻松不少。柳姨管家里,做饭、洗衣、收拾院子、打理菜地,把你和我的日常起居照顾妥帖,你放学回来就有热饭吃,不用自己动手。”
  他顿了顿,看着沈怀瑾的眼睛,语气认真了几分:
  “你在书院读书,一天比一天累,回来还要帮我算账、帮孙二丫搬货,我看了不舒服。你现在的本分是读书,把书读好了,比帮我在铺子里干一天活更有用。李伯和柳姨来了,就是为了让你能专心做你该做的事。”
  沈怀瑾低头看着桌上那两张契书。契书上盖着人牙子的红印和官府的税契章,墨迹还新着,显然是今天刚办妥的。
  他认得死契的效力——签了这种契书的人,生死去留全由主家说了算,等于把自己的一辈子都交到了主家手里。
  “我知道了,爹。”沈怀瑾把契书推回去,抬起头来,脸上的不自在已经消了大半,“可我还是有点不习惯被人叫少爷。”
  沈清辞嘴角浮起那个极细微的弧度,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脑勺:“慢慢就习惯了。”
  柳姨的手艺确实好。当天晚上的饭菜就由她接手了,灶房里飘出来的香味把沈怀瑾肚子里的馋虫勾得咕咕直叫。
  她做了一道酱烧茄子、一盘蒜蓉炒青菜、一碗冬瓜排骨汤,外加一碟自家腌的萝卜干,切得细细的,拌了香油和芝麻,脆生生地摆在桌上,光是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沈怀瑾夹了一筷子茄子塞进嘴里,眼睛立刻瞪大了。茄子烧得软烂入味,酱汁的咸甜比例恰到好处,蒜蓉的香气裹着茄肉在舌尖上化开,比他爹做的茄子好吃多了。
  “柳姨,你这手艺能去渡口开饭馆了。”沈怀瑾含含糊糊地说,筷子已经伸向了第二块排骨。
  柳姨站在旁边看他吃得香,脸上的笑意更深了,眼角的细纹舒展开来:
  “少爷喜欢吃就好。明天早上我给你蒸鲜肉包子,我发面的手艺是当年在赵家跟一个北方来的厨娘学的,皮薄馅大,保管你吃了不想吃别家的。”
  李伯坐在旁边的小桌上吃饭——他坚持不肯跟主家同桌,说自己一个下人不能坏了规矩。沈清辞说了两次他也不肯,便由他去了。
  李伯吃饭的姿态很讲究,碗筷摆放得整整齐齐,夹菜时不慌不忙,咀嚼时不发出一点声响,一看就是在规矩森严的大户人家里养出来的习惯。
  吃完饭,柳姨收拾碗筷去灶房洗刷,李伯从随身带的包袱里拿出一个厚厚的蓝布封皮的账本,双手递到沈清辞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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