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冷暴力?我带萌娃当首富(穿越重生)——大大的耳朵
分类:2026
作者:大大的耳朵
更新:2026-04-27 08:55:02
《摄政王冷暴力?我带萌娃当首富》作者:大大的耳朵 文案: 双男主+原身觉醒+养崽+先婚后爱+双洁1v1 恣意美人侧妃 × 闷骚摄政王 穿成书中那个为爱疯魔的炮灰侧
……
他翻到了最后一页。
整本书的内容已经走到了尽头,只剩下最后一页素白的宣纸,本该空无一物的页脚,挤着几行字迹。
“我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重复了。
这本书,是我写的。
每一个人的命途起落,最初都出自我的笔端。
可我写的故事里……好像他们都不幸福。
直到我踏入这个故事……唯有令书里所有的人皆得圆满,我方能寻到归途。
我以为执笔定生死的人,自然也能改命。于是我一遍一遍重来,一遍一遍往回走,想把所有人都拉出泥沼。
可我改了开头,改不了命定的终局;救了这个人,就有另一个人坠入深渊。
我站在我亲手写就的世界里,看着我笔下的人一个个走向我定好的悲剧,我想帮他们,可我什么都留不住。
试了无数次,到最后,我连自己都困在了这循环里,连自己都帮不了。
无数次轮回里,我快要分不清自己究竟是执笔的人,还是书里的一笔墨。
……
可书里的人偏偏活了过来,他们有了自己的思想,有了自己的选择,有了我从未赋予过的、鲜活的灵魂。
沈临昭揉了揉眼睛:“这是路兄的笔迹?他是什么意思?”
沈临昭皱了下眉,缓缓道:“……大概意思是告诉你——不要爱上他。”
沈临昭脱口而出:“为什么?”
“因为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转眼便是五载光阴。
大渊的地界上,无人不知沈临昭的名字。
沈家的商号从江南塞北开到西域南疆,茶行、粮行、漕运、盐引,处处都有沈家的旗号。
又是一年除夕。
鹅毛大雪落了满院,朱红的府门挂着崭新的红灯笼,檐角的流苏被风雪吹得轻轻晃,满院都是爆竹炸开的硝石香,混着后厨飘来的暖融融的饭菜香气。
正厅里摆着满满一桌团圆宴,沈老爷子坐在主位,须发皆白,精神矍铄,笑得合不拢嘴。
沈临洲坐在一侧,景珩穿着红棉袄,手里攥着糖糕,正围着桌子和云宝跑闹。
他身旁坐着萧景琰。
沈临昭一身藏青锦袍,眉眼早已褪去了青涩。
桌上特意留了一个空位,摆着一副干干净净的碗筷,杯里斟满了温热的屠苏酒。
“哥,又给路清留位置了?”沈临洲笑着给他添了酒,语气里带着温和的了然。
沈临昭举杯,对着那个空位轻轻碰了一下。
他弯起唇角:“嗯,路兄和我说好了,等我成了大渊第一首富,我们总会再见的。”
满室都是阖家团圆的笑语,窗外的爆竹声此起彼伏,炸开漫天星火。
雪落无声,落在院中的老槐树上。
沈临昭放在膝上的手,正按着怀里那本早已被翻得卷了边的书。
他总觉得,在这万家灯火、阖家团圆的除夕夜里,那个身影,就站在漫天的风雪里,从未走远。
山水有相逢,他们总会再见的。
第75章 一眼万年
景和三年。
七夕节。
十里长街两侧悬着红纱灯笼,人流从朱雀大街一直漫到永安门,摩肩接踵,笑语喧天。
萧景琰站在皇城东南角楼的最高处,一只手搭在冰凉的汉白玉栏杆上,垂着眼看底下那片喧嚣。
他今日穿了一身玄色暗纹蟒袍,墨玉冠束发,身量极高,往那儿一站,便像一柄出了鞘的刀。
“王爷。”身后的侍卫低声开口,“太后娘娘差人来问,宫宴还有一个时辰便开席了,王爷何时过去?”
萧景琰没应声。
他眼底映着底下那片灯火,边境三年,刀口舔血的日子过惯了,乍然回到这软红十丈的京城,反倒觉得什么都入不了眼。
太热闹了。
他正打算转身,忽然听见一声笑。
那笑声从长街尽头传来,隔着数十丈的距离,穿过鼎沸的人声和此起彼伏的爆竹响,竟清清楚楚地撞进了他耳朵里。
不是少女那般矜持娇软的笑,也不是孩童稚气的笑,而是一种极清亮的声音,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明快和张扬,像是把整条街的灯火都揉碎了融了进去。
萧景琰下意识抬眼。
长街尽头的天空上,一簇烟花正炸到最盛处。
漫天金红的星火从夜幕上簌簌坠落,而在那片星火之下,人群之中,站着一个少年。
一袭正红的圆领袍,领口和袖边绣着极细的银线云纹,腰间系着一条墨色蹀躞带,勒出清瘦利落的腰线。
墨发用一根红绳高高束起,发尾垂在肩侧,正随着他侧头说笑的动作轻轻晃荡。
他正偏着头和身旁的人说话,眉眼弯弯的,嘴角翘着,不知说到了什么有趣的事。
萧景琰的目光顿住了。
就在这时,又一簇烟花在夜空中炸开。轰然一声巨响,漫天华彩。
那红衣少年像是被什么牵引着一般,忽然抬起头来。
隔着熙熙攘攘的人潮,隔着数十丈的长街,隔着漫天簌簌落下的星火,他的目光直直地越过一切,撞进了角楼上那个玄衣男人的眼里。
沈临洲后来无数次回想这一刻,都觉得荒唐。
他沈小公子在京城长大,见过的好皮相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他表哥便是出了名的芝兰玉树,打小被人夸到大。
他也从来不屑一顾,觉得不过尔尔。
可那一刻,角楼上那个男人隔着满城灯火看着他,面容被烟火的明灭勾勒出深邃的轮廓,眉眼沉冷,像深冬里冻透了的墨潭。
四目相对的刹那,那双沉冷的眼竟轻轻眨了一下。
就那么一下。
沈临洲的心脏漏了一拍。
紧接着,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胸腔,那颗心又猛地跳起来,跳得又急又重,震得他耳膜嗡嗡作响。
周遭所有的声音统统褪成了遥远的背景音,整个世界里只剩下高处那个玄色的身影,隔着漫天灯火,和他遥遥相望。
“公子?公子!”
身旁的小厮阿福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您看什么呢?”
沈临洲猛地回过神来。
他再抬头去看时,角楼上已经空了。
夜风穿堂而过,只有那盏悬在檐下的宫灯微微晃着,光影摇曳。
“人呢……”沈临洲喃喃。
“什么人?”阿福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角楼上空无一人,只当他又在发愣,“公子,再不走灯谜都要被人猜完了!您不是说要赢那盏兔子灯回去给三小姐吗?”
沈临洲没理他。
他踮起脚,目光在人潮和灯火间急急地搜寻,可哪里还有那个身影。
仿佛方才那一幕只是烟花炸开时的幻觉,转瞬便散了。
他站在人潮中央,忽然觉得周遭的热闹都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阿福。”他开口,声音有点飘。
“哎!”
“方才角楼上站着的那个……你瞧见了没有?”
阿福一脸茫然地抬头望了望:“角楼?角楼上哪有人啊,公子您是不是看花眼了?今晚这烟花也忒亮了些,晃得人眼睛疼。”
沈临洲没再说话。
他把手按在胸口,感受着那颗还在急促跳着的心脏,忽然弯起嘴角笑了一下。
“公子?”阿福被他笑得莫名其妙,“您笑什么?”
“没什么。”沈临洲收回目光,脚步却忽然轻快起来,红袍的下摆在夜风里扬出一道弧线,“走吧,猜灯谜去。”
阿福挠了挠头,总觉得自家公子哪里不一样了,却又说不上来。
而角楼之内,萧景琰正缓步走下石阶。
阿武跟在后面,小心地觑了一眼自家主子的神色。王爷脸上倒看不出什么,但脚步似乎比方才慢了些。
“阿武。”
“属下在。”
萧景琰脚步一顿,像是在斟酌什么,过了片刻才道:“去查一查,方才长街上穿红衣的那个少年,是哪家的。”
阿武愣了一下,旋即应道:“是。”
宫宴上,太后坐在上首,总觉得他今晚有些心不在焉。
“景琰。”太后放下酒盏,含笑开口,“你如今也二十有五了,府里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哀家替你相看了几家闺秀,你若得空——”
“太后。”萧景琰搁下筷子,语气平淡,“朝中事务繁多,暂且顾不过来。”
太后被他一句话堵回来,倒也不恼,只叹了口气。
他从小便是个有主意的,知道自己多说也无益。
萧景琰端起酒盏,垂着眼,脑中却不合时宜地闪过那双盛满星火的眼睛。
他微微蹙眉,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三日后,阿武把查到的消息呈了上来。
“沈家的嫡次子,沈临洲,今年十七。沈家老太爷曾官至户部侍郎,如今致仕在家,沈家大爷在京中做着个五品闲职,门第不算显赫。这位沈小公子……”
阿武顿了顿,“在京中颇有些名气。”
萧景琰翻着手中的纸页,头也不抬:“什么名气?”
周恒斟酌着措辞:“性子张扬,不爱拘束。上元节那日便是甩开了家中长辈,只带了个小厮溜出来看灯的。听说沈家老太太被他气得够呛,罚他抄了三日《孝经》。”
萧景琰没说话,嘴角却微不可察地动了动。
他将那页纸搁下,原以为这事便算揭过了。不过是个一面之缘的少年,犯不着记挂。
可有些事,由不得他记不记挂。
因为沈临洲那头,已经疯了一样地找了他三个月。
七夕节后,沈临洲像着了魔似的,把京城但凡有几分权势的年轻男子全打听了一遍。
他画技不精,画不出那人的模样,只能四处找人问:“角楼——皇城东南角楼,七夕夜那晚,谁在上面站过?”
旁人都当他是疯了。
皇城角楼是什么地方?那是禁军值守之所,能上去的人屈指可数。沈临洲一个小小的五品官家公子,打听这个做什么?
可沈临洲不管。
他性子倔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旁人不肯说,他便自己查。
禁军轮值的名册弄不到手,他便守在皇城附近的茶楼里,一守就是一整天,盯着那道角楼,指望哪一日能再看见那个身影。
三个月,他瘦了整整一圈。
阿福急得团团转,又不敢跟老太太说,只能偷偷劝:“公子,您这是何苦来?就算找着了又能如何?能上那角楼的人,身份定然不低,咱们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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