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你的名牌包(玄幻灵异)——金迈奇

分类:2026

作者:金迈奇
更新:2026-09-30 04:10:24

  可现在呢?他睁开眼睛,很苦恼地看向黑漆漆的天花板,忽然很想知道重新被爱的方法。
  这一晚,头上那顶不属于她的假发勒得头皮微微发紧,还有身上那条紧绷绷的小裙子怎么躺都硌得慌,可怜的包包费了好大劲才睡着。可在睡梦边缘、意识将沉未沉的时候,他还是迷迷糊糊地给项维森打了十分。具体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楚,大概小狗在爱人这件事上总是无师自通。
  第二天早上,外面下起微微的小雨。
  项维森很讲信用地没有拿出话梅冰,而是用小砂锅为包包熬了皮蛋瘦肉粥。包包顶着一张睡得乱七八糟的小脸坐在餐桌前,攥着勺子迫不及待地就要去挖那碗看上去湿漉漉的食物。
  “很烫,要小心。”项维森把淋过柚子醋的包菜丝推到餐桌边缘,顺便低下头看了一眼包包——然后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你的头发怎么搞的?”项维森问。
  包包的双马尾比昨天还乱,一高一低地耷拉着,左边那根松松垮垮地垂在肩头,右边的整个散了一半,一缕一缕地从皮筋里逃出来,支棱着翘向四面八方。
  包包举着勺子,两只眼睛朝上翻了翻,试图看清自己头顶的状况,没看到,于是不好意思地咧嘴笑了笑:“对不起,昨晚有点痒痒的……不小心被我弄乱了。”
  项维森盯着他那颗乱糟糟的脑袋看了两秒,很诧异地问:“……你昨晚没洗澡吗?”
  包包摇摇头,忽然觉得大事不妙。不洗澡——这种行为听上去好没有素质!他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可还没来得及想出补救的借口,项维森的下一句已经跟了上来:
  “为什么不洗?那间客房是有浴室的。”
  “我知道……”包包答得小心翼翼,勺子悬在粥碗上方,都不敢往下挖了,“可是我不会洗澡呢,以前都是你给我洗澡的……”
  说完他抬起头,看着项维森的脸。可又没办法判断老公是不是生气了。
  “你现在还怕水吗?”项维森面上不动声色地追问,心里却被新一轮的麻烦淹没了——这又是一件以前他能干、现在干不了的事。
  包包以前有多怕洗澡,项维森记得太清楚了。每次只要他往浴室的方向一拐,包包的四条腿像钉在地上一样死活不肯挪步,嘴里发出那种又细又委屈的呜呜声。送到宠物店去洗更是灾难,包包在里面闹得鸡飞狗跳,水花溅了店员一身,吹风机一响他就狂叫,还趁乱把店里别人订的外卖偷走了,最后人家店长亲自打电话来退货,项维森的脸丢到姥姥家,这辈子没跟一个人道过那么多次歉。
  从那以后,项维森就自己给他洗。每次都要先放好热水调好水温,把小比格连哄带骗地抱进浴缸里,一只手摁着他的背一只手淋水,还要全程小声说话安抚。一遍洗下来他自己的衣服湿了大半,但好歹能把狗洗干净。
  可现在……项维森看着对面坐着这个女孩,好不容易回暖的心又凉了半截。以前能给狗洗,因为那是狗。现在是人,是女孩,他总不能像以前一样把人家摁进浴缸里搓吧?可让他自己洗他又不会——还得他教。怎么教?站在浴帘外面口头指导?还是挽起袖子示范?哪个都不对,哪个都让他头皮发麻。
  “包包啊。”项维森思考再三,终于开口。
  包包正埋头闻那碟包菜丝呢,一听到自己的名字赶紧把脸仰起来,脑袋向后一折,整个人反着看向站在他椅子旁边的项维森。
  于是项维森低头就看到了一张倒过来的脸,鼻尖上还沾着一点亮晶晶的柚子醋。
  “我在呢。”包包虔诚答道,随后赶紧补了一句,“我就闻闻,可没偷吃呀老公。”
  项维森无奈地看着他:“可以吃了,本来就是做给你吃的。”
  话音一落,包包像得到圣旨般,脑袋“啪”地翻回来,直接把勺子扎进了粥碗里。虽然动作还是有些笨拙,但到底比昨天夹菜的时候顺溜多了,至少能把粥稳稳地送进嘴里了。他喝了几口,整张脸都亮了起来,嘴里含着一口热乎乎的粥含糊不清地“唔”了一声。
  瘦肉的鲜味一点点渗出来,混着姜丝淡淡的辛香,温温热热地从喉咙滑进胃里,像一只暖融融的手轻轻揉着空了一整晚的肚子。
  包包越吃越快,脑袋都快埋进碗里,项维森一开始是站在旁边看着他忙活的,可那两团乱蓬蓬的双马尾越垂越低,眼看着再低一寸就要蘸上米汤,项维森实在看不下去了。
  他绕到包包身后,俯下身,手指探进那团乱糟糟的发丛里,开始把两个松松垮垮的马尾一个一个拆开。包包含着勺子一门心思吃东西,一点没躲,乖乖地坐在那里让他摆弄。
  发圈解开的时候缠住了几根碎发,项维森小心翼翼地拽了拽,指尖碰到那些发丝的时候,他忽然有点不自在,这是他第一次触碰一个女孩子的头发,发质居然比想象中要硬一些,粗一些,摸上去有一种合成的涩感,是小狗刚刚变成人的缘故吗?项维森有些疑惑,却也没多想,专心致志继续拆马尾。
  结果离离成功就差一步的时候,那根粉色的皮筋忽然断了,无奈,项维森只好去拿了一根之前给包包用来绑耳朵的皮筋来救急。
  以前包包还是比格的时候,每次吃饭前他都会拿一根皮筋把那双快垂到碗里的长耳朵绑起来,在头顶挽成一个小揪揪,免得耳朵尖沾到汤汁。
  可问题是,给比格绑耳朵很简单,给女孩梳头发完全是另一回事。人形包包的头发从四面八方涌到他手心里,拢了这边那边又滑下去,压住了上面下面又鼓起来。项维森笨手笨脚地梳了半天,最后放弃了什么发型设计,老老实实地把所有头发拢到后脑勺,绕了整整三圈皮筋,勒出一个中规中矩的低马尾。
  他站在女孩背后看着自己亲手扎出来的这颗脑袋,眉头渐渐拧成一个死结。项维森作为一个完美主义晚期患者,一时间没办法接受自己居然找到了这样一个不擅长的领域。
  这已经不仅仅是扎头发的问题了。家里没换洗的衣服给他穿,没合适的拖鞋给他踩,浴室里更是翻不出什么女性用品,连洗澡这么大的事到现在都一点没有着落。他手忙脚乱地对付了一晚上加一早上,可没一件事是他真正做利索的。
  没招了。
  虽然还没做好这么快带着人形包包出门的打算,但眼下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
  “包包啊。”
  他低下头,看向那个拿着勺子吃得热火朝天的女孩。尽管已经知道答案了,他还是象征性的问道:
  “……要不要出去玩?”


第9章 柚子醋
  问题落下不到十分钟,一人一狗,不对,一男一女就这样出了门。
  出门前项维森蹲在包包身前,帮他把小裙子整理了一下,裙摆翻过去又翻回来,然后意料之内地在侧腰的位置发现了一小块柚子醋留下的浅褐色污渍。
  包包顺着他的目光低头一看,立刻不好意思地拿两只手盖住了他的眼睛,很机灵地转移话题:“老公!时候不早啦,请快一点吧!”
  项维森想说就算你拿手盖住我的眼睛,我刚才也已经看见了,但想了想,还是把这句话咽了回去。算了,出门再买一套吧。
  说实话,他的心情相当忐忑。眼下就算在家里,他也还没完全适应包包的全新身份,现在又要把人带到外面去,扑面而来的全是未知。他对自己没信心,对包包更没信心。从单元楼到车库这短短一段路,他整个人都紧绷着,右手紧紧攥着包包的手,生怕他忽然跑出去在大庭广众下做出什么奇怪的举动。
  走到小区花园拐角的时候,项维森很敏锐地看到前方草丛边有一坨棕色的固体。不用再靠近他也知道那是什么。看清那东西的瞬间,他几乎是下意识地伸出手臂,一把搂住包包的肩膀,把人往自己身侧一拉,然后加快脚步,带着人绕过那片草坪,步伐飞快地朝地下车库走去。
  好在包包全程没有任何异议,一路上只顾着欣赏外面的世界。他从前被带出门的时候是四肢着地的视角,脚底下是地砖的缝隙、车轮的底部、草丛的根茎,还要时不时提防被石头硌到肉垫。可现在他站起来了,整个世界都抬高了那么多,连路边圆圆的冬青都够不到他的腰。
  他左看看右看看,鼻子微微抽动着,把雨后清冷的空气和泥土的潮气一口一口地吸进去,手指乖乖被项维森牵着,可脸上还是露出一副好似迷路般的表情。
  “你还好吗?”项维森有些担心地问。他低头看了看包包的脸,怕他被外面乱七八糟的东西吓着。
  “好!”包包点头,随即露出一个心情很好的笑容。他是真的高兴,因为他闻到了雨、草、泥土、还有很远很远的地方飘来的烤面包的香气。所有这些气味一层层叠在一起,比他当狗的时候闻到的要清淡一些,但又刚好够他细细分辨、慢慢享用。
  项维森放下心来,开始用老父亲般的语气千叮咛万嘱咐起来。
  其实这些出门之前就该说了,可当时包包一听到“出去玩”三个字,整个人像通了电一样“噔噔噔”跑到玄关就开始自己笨手笨脚地穿鞋,根本什么都听不进去。项维森没办法,只能到了外面再慢慢讲。总的来说,就是在外面绝对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绝对不能和任何人透露自己以前是小狗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有外人在的时候绝对、绝对、绝对不能叫“老公”。
  “为什么!”包包猛地停住脚步,拧着眉毛仰头看他,一脸受到巨大冲击的表情。
  项维森赶紧朝四周看了看,确认路边没人注意他们,才微微弯下腰来,凑近包包的脸,尽量用平静的语气解释:“因为这不是外人能理解的事情。我能理解你,因为我知道你是包包。但你走在外面,喊一个男人老公,别人会以为我们是那种关系。你明白吗?”
  “哪种关系?”包包歪着脑袋,一脸茫然。
  项维森沉默了一秒,换了个好理解的角度:“总之——就是在外人面前你叫我老公,既不合适也没素质。”
  又是“素质”。包包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要多不屑就有多不屑。
  但是呢,他今天早上已经被扣了“不洗澡”的分,不想再因为“乱叫人”被扣第二次了。于是只能撇撇嘴,又一次放弃了抵抗:“好吧。那我该叫你什么呢?”
  关于这个问题项维森早有准备。他几乎没有任何犹豫,语气自然地答道:“我比你大,就叫哥哥吧。”
  本来只是一次普通的素质教育,但显然“哥哥”两个字为包包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接下来的一路上,包包像是拿到了一张全新通行证一样,开始不遗余力地逢人就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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