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教夫郎绑蝴蝶结(穿越重生)——花晨与月夕

分类:2026

更新:2026-08-21 21:04:57

  雪后,地面湿漉漉的,有些泥泞,虽然恼人,但却是捡冻蘑的好时候,运气好了,还能碰到平菇和木耳。
  吃过早饭,陆明远和林乔拐着筐上山。
  入了冬,少了蛇虫,树木落了叶,视野也开阔,胆子小的人也敢往附近山上跑跑了。
  两人先去遛了一遍设的套儿和陷阱,套到一只兔子,巡山的时候,陆明远又用弓箭射到一只。一左一右,把两只兔子别在腰上。
  遛了套儿和陷阱,陆明远领着林乔去了一片槐树林。
  冻蘑喜欢长在枯死的槐树或者核桃树上。一个腐烂的树根能连着长三四年,直到树根里的营养彻底消耗没了。
  冻蘑也是一簇一簇的长。雨雪过后,环境湿润,遇了水,蘑菇盖上的泥土、草叶被冲刷掉,露出一簇簇湿滑的蘑菇,不用走近就能看到。
  他们运气不错。这片槐树林靠近中围,还没人来过,他们是今年的第一批访客。但凡是枯树根,多多少少总能捡两块,遇到这两年新枯死的树根,能捡一小盆。
  “啊!明远!平菇!”林乔兴奋叫道。他还记得上次无名岛的时候陆明远炸的平菇,明明是蘑菇,却比肉好吃。
  陆明远朝着林乔的方向看过去,水桶高的树桩,一簇簇,几乎看不到木头,全是胖乎乎的平菇。他家夫郎这是锦鲤附身吧。
  “来啦!”陆明远起身走过去。
  “你别过来跟我抢!”林乔忙阻止,“我看到的,我自己捡,你别抢。”
  小夫郎一脸护食的样子,陆明远哭笑不得,逗弄道,“你人都是我的,还怕我跟你抢蘑菇。”
  林乔瞪了陆明远一眼。
  “好好好,我不过去。”陆明远拐到林乔身后的树林里,继续找蘑菇,片刻,“哎呦,竟然有木耳。”
  “木耳?!”林乔回头往陆明远那边看,长这么大,他还没见过新鲜的木耳呢,“木耳在哪儿?”
  陆明远侧了侧身子,把木耳指给林乔看。
  林乔皱了皱眉,他想去捡木耳,但平菇还没捡完。
  陆明远笑着挑挑眉,“要不咱俩换换?”
  林乔想让陆明远把木耳放着,他捡完平菇就去捡木耳。但山上的东西无主,万一像捡榛蘑的时候,半路杀出一两个人,还不能为了点儿蘑菇就和人翻脸,白白便宜了别人。
  “换吧。”林乔只得同意了,把平菇让给陆明远。
  “槐树上有刺儿,小心扎手。”陆明远提醒。
  冻蘑价格高,能卖到十六七文一斤,初冬温度正好,不冷不热,还不用担心蛇虫,两人连着往山上跑了三四天,山上捡蘑菇的人比蘑菇多了,才停下来。
  木耳已经晒上了,留着自家吃,平菇捡的不多,也留着自己吃。冻蘑一般都是做成蘑菇酱或者熬汤、炖白菜,他们自己留了一盆,其余的收拾干净送镇上卖了。
  到了集市,卖其它的山货、野菜还需要吆喝两声,唯独冻蘑,一摆出来,不用吆喝,就有人围上来打听价格。
  冻蘑的产量不如夏季的蘑菇多,虽然应季,但市场上很少有人卖,偶尔有卖的,最多也就三五斤,供不应求。
  他们家这是陆明远身手好,艺高胆大,敢往山上外围和内围交界的边缘走,要不然也捡不了这么些。
  将近晌午,五十多斤的蘑菇卖了八百多文。还留了五斤,收了摊,赶车去北街的皮毛铺子。
  粗麻布即使塞了棉花做成棉袄也不见得能保暖。陆明远上个月把家里攒的兔皮送到皮毛铺子,请人帮忙制成成衣。
  贱籍衣着对布匹种类有严格规定,但这里边却不包括皮毛。可能是制定规定的人疏忽了?
  虽然野兔的皮毛成色比较杂,但在村里穿一身皮毛的冬衣还是挺惹眼的。防人之心不可无。陆明远让人把兔毛一侧做里子,外面缝一层粗麻布,遮人视线。林乔穿的时候,再在外面套一层宽松的粗麻夹袄外衫。
  如此一来,除了他这个枕边人,谁也不会知道林乔里边穿了兔毛的冬衣。
  林乔一条长裤,一件交领小袄,两双高腰鞋,一顶帽子连着围巾,还有陆明远一双高腰鞋。陆明远自己出兔皮和布料,加上今天带来的几张兔皮,另需付五两银子。
  这家铺子就是陆明远春天卖狼的那家,和陆明远也算熟识,陆明远和林乔又是提着蘑菇上门,铺子老板便送了陆明远一顶兔毛帽子。这帽子做的有些瑕疵,卖不上价钱,但不妨碍戴,一样保暖,正好送了陆明远。
  出了铺子,林乔红着眼睛抱着怀里的衣服。
  上个月,陆明远神神秘秘地把家里攒的兔皮拿走,又没往家里拿钱,他就有些猜到了。
  京城冬天同样寒冷,有钱人家受宠的贱籍姬妾就是靠皮毛棉衣过冬的。只不过,没像陆明远这样小心翼翼的,把皮毛包在里侧,不让外人看了去。
  官府确实没规定贱籍不能用皮毛,估计是没考虑到贱籍能用上皮毛。后来出现受宠的贱籍姬妾用皮毛,但家里贱籍姬妾能用上皮毛的人,不乏有能在朝廷上说得上话的。这规定便一直留着这么个漏洞,没改进。
  昆山镇偏僻,很少能看到贱籍,更少有人知道这里边的事情。没见别人做过,所以陆明远才这般小心翼翼的。
  说到底,陆明远自己一个人找到这么个漏洞已是不易,还想了这么谨慎的法子给他制备冬衣,可见用心。
  陆明远看不得林乔要哭不哭的样子,忙安慰道,“好了,好了,今年冬天冻不着了。”
  “嗯。”林乔抱着衣服问道,“夫君给我做衣服,怎么都没量尺?”
  自从隐约猜到陆明远可能是想用兔皮给他做冬衣,就一直等着陆明远给他量尺。量了尺,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想错了。可一直没等到,害他心里一直纠结,患得患失。
  陆明远不说话,得意地冲着林乔哼哼一笑。林乔的尺寸还用特意量吗,还不都在他手上心里。


第62章 村里日常
  吃过晚饭,洗漱之后,陆明远披了件夹袄,坐在灯下,拿出白天在胭脂水粉铺子买的刻簪子的刀具和雕到一半的桃木簪子继续刻。
  陆明远就是为了买这些东西,把卖野物得的二两多银子全花了,去镇上一趟,还倒搭了一百多文。
  什么“亲手刻桃簪,挽卿三千丝”,一看就是铺子卖货忽悠客人的噱头,也就陆明远会信,还连工具都买回来了,说要以后常给他刻簪子。现在用桃木的,以后发达了,就用乌木、雷火木,志怪话本子看多了吧。
  林乔看着灯火旁专心致志的男人,轻轻地吸了吸鼻子,又眨眨眼睛,把眼眶里的酸热挤回去。
  他怎么就找了陆明远这么个败家的,书不好好读,雕什么簪子!在一起这么久了,还玩未婚男女哥儿才玩的把戏!
  林乔默默起身给陆明远剪剪灯花,怕说话分心,让陆明远割了手,抿了抿嘴,一个字儿没说,拿了给陆明远做到一半的棉衣,继续缝。
  临睡前,这簪子到底是戴到林乔头上了。
  小夫郎发髻依旧是小小的一团,先用发带绑好,才能簪住簪子。小小一支桃木簪子,简简单单一朵流云。铜镜前,陆明远站在林乔身后,给小夫郎重新束了发,戴了簪子。
  透过晕黄的铜镜,四目相交,心意兼容。
  熄了灯,林乔乖乖地被陆明远搂在怀里,趴在陆明远胸口,闷声闷气地低声说道,“明远。”
  “嗯?”陆明远挑挑眉,声音里带着餍足的慵懒,揉了揉小夫郎的后脑勺,低头,嘴唇在小夫郎橘香水润的唇角蹭了蹭,咬了咬。
  “明远,我。”林乔心里纠结着,犹豫要不要和陆明远说,怎么说。陆明远会不会觉得他无理取闹。
  陆明远知道林乔有话要说,也不催他,只耐心地等着,将怀里温润柔软的身子搂紧了,轻轻安抚。
  “明远,我想去医馆看看。”
  陆明远一凛,正色道,“可是哪儿不舒服?”
  “没。”林乔赶忙摇头否定,抱着陆明远的胳膊,解释道,“我没不舒服。就是想去看看,想找个郎中把把脉,看看现在的身体适不适合怀孕。”
  “你也知道,被贬贱籍的这几年,遇到你之前,我的处境算不上好,哥儿本就不容易有孕,我想找个郎中看看,若是那几年亏了身体,就抓几服药调理调理。”林乔越说声音越小。
  他年少长身体的时候,在林家,活的还算精细,备嫁那段时间,家里也请过宫里擅长这方面的太医看过,他身体底子很好。被贬贱籍的这两年,风里来雨里去,但到底时间不长,身体即使有亏应该也亏不到哪里去。
  去镇上医馆看看,就图个安心,以防万一。他和陆明远在一起已经半年多了,但肚子里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哥儿虽然不易有孕,但能有几对夫妻、夫夫像他和陆明远这般如胶似漆的。别人一年、两年才怀上,他俩半年、一年也就该有了吧。
  林乔说的就是备孕吧,活了两辈子,陆明远不至于连这都不知道。
  生不生孩子,备不备孕无所谓,但领林乔去把把脉,找个郎中看看,看看这两年落没落下什么病根倒是要紧的。
  陆明远咬了咬小夫郎的耳垂,“好,明天就去。”
  翌日。两人一早去了回春堂。
  回春堂擅长给妇人和夫郎看诊的是位中年的哥儿郎中,也是回春堂掌柜的夫郎。两人当年是师兄弟关系,都跟着师父姓“师”,师父过世后,这两人便继承了师父的医馆。
  郎中先是看了看林乔眉间的孕痣,对着陆明远笑笑,“夫夫感情不错啊,这么多年了,还是头次见这么漂亮的孕痣。”
  林乔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了低头,面上一片绯红。陆明远上辈子应酬惯了,完全不觉得尴尬,他们夫夫感情好,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但不能让夫郎觉得不自在。
  “夫夫之间,哪有感情不好的。”陆明远笑着应道。
  郎中挑挑眉,“来吧,先看哪一个。”又盯着陆明远说,“不孕不育,问题可不是都出在哥儿、女子身上。”
  林乔一顿,杏眼微圆,带了几分狡黠戏谑,也转头盯陆明远。虽然他没想过陆明远可能会有问题,但,万一呢?
  京里可是出过类似的闹剧。男子与发妻多年没有子嗣,以无子嗣为由,将发妻休弃,另娶娇娥。一年后,男子新娶的娇娥和另嫁的发妻都有了身孕。
  陆明远看着小夫郎的一脸质疑,一口气差点儿没提上来,他家夫郎竟然凑热闹,质疑他……!当即伸出手腕给郎中把脉,力求一个清白,眼睛还盯着林乔。只看他家夫郎这艳红的孕痣,他也不可能有问题啊!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