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尾蛇(近代现代)——狮子歌歌/公子十六夜

分类:2026

更新:2026-08-20 18:47:35

  他看眼路牌,低头向前走。
  冷风刺骨,他把拉链拉到最顶,埋起半张脸,再戴上外套帽子,把自己武装得严严实实。
  沿马路慢吞吞地走出半条街,头脑的热度才渐渐散去。
  口袋里,手机嗡嗡作响。
  是陆承安的来电。
  林拾西没接,转而拿出录音笔,默默删掉了刚才在场馆门口说的那段关于“席凛对我有点意思”的长篇大论。
  删完后,他拿着便签本,停在路灯杆下借光翻看。
  陆承安又打来电话,这次他接了。
  “小西,你在哪?”
  电话那端的声音听起来充满担忧。
  “我刚才打电话给姚静怡,她说你自己走了。”
  林拾西含糊地“嗯”了一声。
  陆承安察觉不对,放轻声音问:“有人在你身边?方便说话吗?你不会是……和席凛在一起吧?”
  头皮似乎又要烧起来,林拾西把下巴缩进外套衣领,闷声道:“没有,就我自己。”
  陆承安松了口气:“那就好。”
  但他很快意识到林拾西的状态不好,语气柔缓道:“没拿到密码是吗?没关系的,我们再想办法,先告诉我你在哪。”
  林拾西拒绝了:“我想一个人走走。”
  他和陆承安交情不深,即便有便签本上的寥寥数语,也让他很没真实感。
  他不想多说。
  “先挂了。”
  林拾西收起手机,揉了把脸。
  脑袋昏昏沉沉的,心情更是低落到谷底。
  晚上街道行人稀少,经过一座天桥时,他看到桥下有两名结伴的流浪汉在翻垃圾桶。稍微年长的那个头发乱糟糟的,叼着半个烟卷,一边抽烟一边唠叨,年轻的嫌烦,一脚踩扁易拉罐后,骂了回去。
  两人开始吵嘴。
  林拾西在桥上静静观战。
  从前他也是这样,跟在姓林的老头身边,动不动就吵,吵不过就骂。
  林老头没文化,素质差,骂起人来特别凶,把他气跑过几次。
  但从记事起,他们两个就在一起流浪,算半个亲人。吵归吵,烦归烦,他还是想给老家伙送终,所以每次跑不了几天,他就会回去。
  老头早摸清了他的脾气,笑骂他是条撵不走的小野狗,放话说他离开自己根本活不下去。
  那神情,那语气,无不透着得意。
  林拾西耐着性子听他啰嗦,老头也会察言观色,会赶在林拾西再次发火前闭嘴,然后丢一罐可乐或者几片面包给他,算作补偿。
  吵架的事就翻篇了。
  一老一少,吵吵闹闹捡了几年垃圾,最终被联盟社会福利公署接收,安排进了救助院。
  还以为能就此过上温饱不愁的美好生活,殊不知却是噩梦的开端。
  如果……
  如果那天没走进救助院的话,老家伙至少能活过六十岁的吧?
  “看什么看!”
  桥下老流浪汉忽然抬头喊了一嗓子,林拾西从恍惚中回过神,转身走了。
  逃出救助院后,他在首都城区又流浪了几年,那时他已十六七岁,是记忆力最强的时候。他几乎走遍了这座城市的各个街区,所以不用导航,不用地图,随便拐两条街就能找到熟悉的标识。
  就这么一路走走停停,林拾西徒步半夜,在破晓时分回到了公寓。
  洗完澡,吹干头发,粉金色掉成了偏灰调的奶茶色。
  还是很不习惯。
  林拾西把头发挽到脑后扎成一个小揪,推开了沈淮序的卧室门。
  这里已经几个月没人踏足过。
  书桌、地板、床单和衣柜都积了一层灰尘,窗台上的一小盆玉树,更是枝叶皱缩,半死不活。
  他睡不着,脑袋痛,为了转移注意力,便做起清洁。
  林拾西尽量不碰沈淮序的东西,让它们保持原位,只把书桌和衣柜都擦一遍,然后浇水、拖地,开窗通风。
  他做得细致,等收拾得差不多时,天光已亮。
  一夜没闲着,身体已疲倦至极。
  林拾西准备洗洗就睡,陆承安又打来电话,询问昨晚的详细经过。
  林拾西瞬间醒了神。
  一想到昨晚种种不过是他在自作多情,就尴尬地脚趾抠地。
  他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恨不能马上失忆。
  然而,席凛恶劣又亲昵的调笑,简直要烙进大脑沟回深处了。
  “小西?”陆承安还在等他回答。
  “……哦,我忘了。”林拾西摸摸鼻子,“反正没什么特别的,我困了,没事先挂了。”
  “等等。”陆承安叫住他,“我这两天工作忙,不能去看你。再过几天是淮序生日,这个你没忘吧?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看他吧。”
  “……”林拾西攥紧手机,“嗯。”
  这事怎么可能会忘?
  早在半年前,他的手机就设置好了定时提醒。
  只是当初在日历上标注“序哥生日”时,他内心雀跃,充满期待,完全没料到这天真正来临时,竟是天人永隔的结局。
  12月10日上午八点钟,陆承安准时开车来接林拾西。
  两人带上鲜花和蛋糕,驱车前往墓园。
  沈淮序葬在城郊的草坪公墓,长眠于父母身边。
  陆承安先祭拜过沈家长辈,默默良久,才来到沈淮序墓前,讲起失去他的这几个月来,工作和生活中的点滴变化与不适。
  他们七岁相识,至今已十七年。
  可以说陪伴彼此过了大半辈子,互相见证了对方生命中绝大多数的重要时刻。
  这份情意,已远非“朋友”二字可以定义,却无端葬送在了那个雷电交加的雨夜。
  沈淮序的时间停在24岁再不向前,席凛也早已走散,原本形影不离的三个少年人,终究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陆承安。
  林拾西低头摆弄着墓前的鲜花,侧耳听着陆承安越说声音越小,断断续续的,直至哽咽到再难说出一个字。
  两人沉默着陪了沈淮序大半日。
  临近中午,准备切蛋糕时,陆承安接到一通工作电话,需要他立刻回去处理。
  林拾西说:“你去忙吧,我想再多待一会儿。”
  陆承安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外面,“我先送你回家。”
  “不用,我蛋糕还没吃完呢,”林拾西说,“我记得家在哪,自己能回去。”
  “……那好,你注意安全,”陆承安叮嘱他,“到家记得告诉我一声。”
  电话又在响,林拾西摆摆手:“快去忙吧,不用管我。”
  等陆承安走后,他席地而坐,切下一小块蛋糕放在墓碑前。
  蛋糕是他今天特意起个大早亲手做的,裱花很丑,奶油抹得也不平整。
  林拾西尝了一口,自言自语道:“卖相不行,但味道还可以。”
  他闷头吃掉大半个蛋糕,嘴里甜得发腻,到最后发酸、发苦。
  吃不下去了。
  林拾西抽抽鼻子,抬眼看向墓碑。
  “你如果不喜欢,想吃点别的,就托梦告诉我。”
  墓碑上,照片里,沈淮序白衬衫、黑短发,笑意温柔地凝望着他。
  林拾西瞬间红了眼圈。
  “序哥……你来过我梦里吗?我怎么都不记得?”他喃喃道,“本子上也没写,应该是没来过吧。”
  声音低下去,轻飘飘的,被风一吹即散。
  林拾西心里莫名涌起一股难言的恐惧。
  他很怕。
  他怕有一天会忘了沈淮序,甚至忘了他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脸上忽然泛起丝丝凉意。
  林拾西抬眸,发现下雪了。
  米粒般的雪晶落在脸颊与颈间,很快被体温融化。
  他在雪中坐了一会儿,等手脚快被冻得麻木,才起身跺了跺脚,把吃剩的蛋糕盒子收拾好,擦干净沈淮序的照片。
  “我走了,过几天再来看你。”
  走出墓园时,雪下大了,一粒粒冰晶变成了片状的鹅毛雪。
  地上很快落了一层白。
  墓园附近车辆很少,林拾西一个人沿公路往前走,四周雾蒙蒙、白茫茫的,什么都看不清。
  时间一长,甚至有些眼晕。
  近处矗立的山体如同隐匿在薄雾后的巨大怪物,走在其脚下,仿佛误入一场充满悬疑色彩的微恐电影。
  林拾西一边走,一边无厘头地想,这时候如果冒出一辆出租车,那司机大概率是个正在寻找猎杀目标或者准备抛尸的连环杀人狂魔,也许他会以捎人一程的名义骗人上车,然后关门落锁,张开血盆大口。
  越想越猎奇时,一辆从身边呼啸而过的黑车忽然亮起刹车灯,刹停几秒后,开始向后倒车。
  我靠!
  现实与想象重叠的一幕,把林拾西吓得汗毛倒竖。
  一瞬间,脑袋不晕了,腿也不疼了,他掉头就跑,一口气冲出几十米远。
  可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轮车?
  听见引擎声快速逼近,林拾西心跳如擂鼓,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黑车竟调转方向,逆行朝他驶来!
  出事的那个雨夜,在脑海中飞闪而过。
  林拾西脸色煞白,咬牙冲向路边护栏。
  栏杆外是一片陡坡,野草丛生,跑进去应该能逃得掉。
  这时黑车重重按了下喇叭,吓得他又一激灵。
  一道男声呵止了他:“林拾西你跑什么!”
  林拾西骑在栏杆上,回过头,看见一个身穿黑色大衣的男人拉开车门,迈着长腿朝他走来。
  雾太大,待对方走近,看清五官,林拾西心神一震。
  席凛?!
  他怎么会在这?
  他……刚刚叫我的名字?
  他认识我???
  林拾西彻底愣住了。
  席凛几步来到他面前,似笑非笑的,开口就嘲讽拉满:“这次又做什么坏事被我抓住了?还想跑。”
  林拾西浑身僵硬,眼睫和眉毛凝了一层白霜,眼睛一眨也不眨。
  “冻傻了?”
  席凛歪头指了指身后的车子,“上车。”
  林拾西仍然不动。
  席凛二话不说往回走,上车前,扬声道:“这里是荒郊野外,如果遇见劫财劫色的,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哦。”
  说完,他开门上车,将车子调整好方向。
  林拾西犹豫片刻后,跳下栏杆,朝路边走来。然而他伸手去拉后排车门,却没拉开。
  他敲了下车窗,指指车锁。
  席凛权当没看见。
  林拾西只好拉开前排车门,在副驾落座。
  车内暖风开得足,发梢和睫毛上的薄雪很快融化,滴滴答答浸湿了衣服。
  席凛扔给他一条干净方巾,说:“擦擦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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