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世假少爷被Daddy娇养后(穿越重生)——松照临

分类:2026

作者:松照临
更新:2026-08-08 06:53:57

  “没问题。”
  “我想拜程爷爷为师。我自己去。”
  “嗯。”
  “你会来我工作的地方看我吗?”
  “如果你希望的话。”
  问题绕了一圈又一圈。
  池漪临时提出了一堆问题,但百转千回,千回百转。这其实都不是他想要的东西。
  他像闹觉的小孩,眼睛困得睁不开了,就是不肯睡觉,也不肯说自己要什么。
  池漪声音越来越小。
  薄引鹤以为池漪要睡着了,轻拍着的手收回,静默着,慢慢起身离开。
  可刚转过身,有一股微弱的力量勾住薄引鹤的衣角。
  拽不住薄引鹤,但拽住了薄引鹤。
  昏暗的夜灯光中,谁都看不清对方的脸。
  池漪看不清,还是移开了视线,声若蚊蚋。
  “我想……”
  “我想要……晚安吻。”


第28章 一见钟情
  晚安吻三个字微不可闻。
  布料摩挲。
  模糊的影子重又坐回床边,倾身向另一道影子。
  温热的指节温柔地拨开池漪额发。
  黑夜中,呼吸声都格外清晰。
  池漪闭上眼睛,眼睫颤动。
  沉香气息越来越近,他的眉心慢慢开始发痒。
  时间在等待中变得格外长。
  池漪甚至疑心这吻早就结束了,或许他错过了亲吻。
  终于,额上轻微一沉。
  童年道晚安的亲吻轻轻落在额间,温暖干燥,一触即分。
  低沉的声音带着笑意。
  “乖孩子。”
  热度蔓延上池漪的脸颊。
  窗外的簌簌雨声静若细沙滚落,故乡与异乡融于沉香,在黑暗中静静托起睡梦。
  这是梅雨季节的最后一场雨。
  ……
  阴阴洒洒一周后,城市出梅入伏,天气晴热,连日来的潮湿雨气仿若幻觉。
  在某个温度升高的晴朗傍晚里,城市角落,一家名为「Dionysus」酒吧迎来了开业。
  一位亚麻色头发的俊美年轻人,正举着沉重的摄像机,穿梭在A市的小巷子里。
  他时不时驻足,对着老房子外陈旧的街景一顿拍。
  这年轻人名叫程启琮。
  他是个富二代摄影师,这趟回国是为了探望外公外婆。
  程启琮颇有点动如脱兔的艺术追求,上一秒还在观察头顶凌乱的电线,下一秒就转身狂拍垃圾桶,丝毫不在乎路人的目光。
  他就这么一路走一路拍。
  不知不觉,溜达到了一片旧厂房改造的艺术街区。
  天色将晚,苍红的夕阳和暗紫的霞光融合。
  老厂房的红砖墙凌乱布着涂鸦,破朽的露天铁架楼梯钉在外墙,早已废弃多年。
  空调外机嗡嗡作响,冷风暖风混在一起。
  夕阳一会冷一会儿热。
  就是在这么条旧巷里,程启琮抬起头,一眼就看到了楼梯上的那个人。
  那人站在铁架楼梯转角平台上,手肘支着栏杆,姿态放松随意。右手拎着瓶啤酒,时不时喝一口。
  晚风吹乱他的头发。
  他没看见程启琮,只盯着天上的晚霞看。
  晚霞确实好看。
  余晖的暗光将他的衣服浆染了色,长袖T恤,或许原本是白色。
  风吹衣服鼓振,勾勒出清瘦的身形。瘦下去的地方愈暗,迎光的侧脸与手臂亮一些。
  他浑然融入杂乱无章的背景,颓靡又漂亮,让人移不开眼。
  程启琮本能地举起相机,镜头上抬,又稳又快地记录下这一幕。
  “咔嚓。”
  在取景器的暗调小小画框里,那人微微偏头,显然是发觉了摄影师的存在。
  程启琮一下子有种偷窥的窘迫,立刻放下相机。
  “对不……”
  隔着一条小巷,那人趿着拖鞋慢慢走下楼梯,转身绕向旧厂房的另一边。
  他竟连问都没问,似是不在乎程启琮拍他,
  程启琮呆立原地。
  眼见着人消失,程启琮才回过神来,快步跑着追上去。
  这里的巷子像迷宫一样窄。
  程启琮曲折前行,在这一刻体会了爱丽丝追兔子的心情。总算穿过桃花源入口的小道,又突然一头扎进了宽畅的街巷。
  周遭骤然开阔,人声鼎沸起来。
  鲜花从巷子的一端烧到另一端,像晚霞一样灼灼簇拥。
  空气中满溢着浮动的芬芳。
  “谢谢老板,开业大吉!”
  “谢谢~”
  这是一家新开业的酒吧。
  门口,有个年轻的服务生正在给来打卡的客人分发玫瑰,朱丽叶、厄瓜多尔、奥斯汀……品种繁多,令人目不暇接。
  现在正发放的这部分玫瑰,皆是色调清艳。
  于是人人手上都有一支浅白淡绯的云霞。
  程启琮抬起头,看见酒吧木制门牌上的花体字。
  「Dionysus」。
  酒神。
  程启琮视线落下,恰好望见那个白衣的身影走进酒吧大门。
  他下意识要抬脚跟着追进去。
  保安拦了拦,提醒道:
  “先生,本店过半个小时才营业。您可以提前预约一下。”
  程启琮便回到小巷子里,坐在那人驻足过的楼梯上,等待着排号。
  黑暗中,程启琮放大相机里的照片。
  照片里的人实在是太有故事感。
  旁人看着他,就会忍不住思索他为何独自喝酒,忍不住想象他当时站在那里,眼里看见的晚霞是什么样子。
  现在已经夜色浓郁,可唯有小屏幕上残留着这场如烧晚霞。
  程启琮端详照片太久,以至于将快门按动时刻的每个细节都刻入脑海。
  仿佛楼梯之上,不止有程启琮孤零零一个人——还有一个人,在恒久地凝望晚霞。
  他们一起等待了三个小时,仿佛已经是熟人了。
  因此等待并不难熬。
  ……
  三小时后,程启琮终于走进了Dionysus酒吧。
  一进门,他的视线就被首先被最明亮的吧台吸引。
  要找的人恰好正站在吧台后。
  那人身上穿的已经不是宽松随意的白T恤,而是合身量的妥帖制服。
  调酒师马甲将他的腰身收得极细,尤其是侧身时,几乎瘦窄成墨色一线,晃得人眼晕。
  衬衫在光下散着白而崭新的微光,衬得肤色莹白如玉。
  他的胸牌上写着“主调酒师”。
  程启琮没看到他的名字,有些遗憾。
  服务生将黑银的册子放在程启琮面前,另附一朵新鲜欲滴的玫瑰。
  “您好,这是本店酒单。玫瑰是送给您的礼物。”
  程启琮坐在吧台前,眼睛追着主调酒师,鼻尖嗅着店里清浅的玫瑰香。
  他鬼使神差地问:
  “我要一杯……Jack Rose。可以指定由主调酒师来做吗?”
  服务盛愣了愣,俯身去问。
  主调酒师应下,随后和副调酒师调换了个位置,走到程启琮面前,预备调酒。
  射灯柔和的光洒在他脸上。
  他没有看程启琮,程启琮却在看他。
  照片终归只有定格的一瞬间,是时间的亿万帧之一。
  他们在晚霞时又隔着一条街,两折楼梯,不知间距多少亿万帧。
  无人能凭借亿万分之一去熟悉整体。
  此时此刻,程启琮坐在他面前,那种相熟之感又偷偷溜走。
  眼前的人是流动的,鲜活的,与看晚霞的身影有了些不同,仅在光外的暗处残存傍晚熟悉的影子。
  程启琮想,原来他只是熟悉他的亿万帧之一。
  但这不要紧。
  当一帧画面拓展为漫长的影片,一页纸增为一本厚厚的书,反而更让程启琮有探究的兴趣。
  这位主调酒师,长得极漂亮。
  流丽白皙的线条向下收,收成窄窄尖尖的一点下颌。
  从眉骨到挺拔细巧的鼻梁,像是造物主细细雕琢的山峰,起伏恰到好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眼尾长睫如同燕翅。
  比作燕翅,那也一定在空中滑翔时最自由的状态,每一片羽毛都舒展,锋利削薄,乘风远行,轻捷又漂亮。
  极美,是照片拍不出的美。
  ——但未必是程启琮手中的照片拍不出的美。
  程启琮身为摄影师,难免见猎心喜,生出了邀请这位调酒师当模特的心思。
  就在这时,主调酒师已经调完一杯酒。
  他将鸡尾酒端至程启琮面前,长睫抬起,眼底透亮,声音含着些揶揄。
  “您的玫瑰。”
  声音也好听。
  像清冽山泉,汩汩流动着,将两人间陌生的帧数补得更完满。
  程启琮心跳漏了一拍,脸一下子红了。
  “你好,我叫程启琮。我能问问你的联系方式吗?”
  他问出了口,这才陡然意识到自己的唐突,赶忙掏出相机解释道:
  “我是一名摄影师。下午我在附近采风,正好拍到了你的照片,就想着修好图后发给你。你要看看吗?”
  主调酒师手肘支着吧台,微微俯身,垂目望着相机屏幕里的照片。
  距离太近了。
  程启琮甚至能看清他淡粉的唇珠,小小一点。
  主调酒师慢悠悠地说:
  “不好意思,老板不让调酒师加客人微信。”
  程启琮:“……”
  程启琮:“没、没事。”
  程启琮有些失落。
  他的视线追随着主调酒师,撞上几次目光后,又疑心自己的直白吓到人家,仓促低下头读酒单。
  酒单的黑色书封绘着繁复的银葡萄藤,酒神的象征。
  程启琮翻阅一遍,最后还是点了第二杯Jack Rose。
  Jack Rose鸡尾酒,由苹果白兰地、新鲜青柠汁、红石榴糖浆调制而成,酒液呈现漂亮的晚霞色调。
  它的度数大概有20度,不算高。
  但程启琮并不是酒量好的人。
  他就算喝酒,也是喜欢其他原材料的花果香和甜味。
  听名字,这酒仿佛和《泰坦尼克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实际上,重名只是因为巧合。
  Jack Rose的出现比泰坦尼克号早了将近一个世纪。
  人类历史上总有这样的巧合。
  泡在人海里或大海里,都能因为窒息而命悬一线,所以醉酒后的昏睡是海难的试用装……
  ……毕竟都是死于水。
  程启琮漫无目的地想着,点了一杯又一杯Jack Rose。
  等意识到时,眼前的主调酒师已经出现了重影。
  程启琮“哐”地一头栽倒在吧台上,呼呼大睡。
  ……
  「宿主,程启琮对你一见钟情了。」
  池漪:“不用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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