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抢来的夫郎也能he吗?(穿越重生)——馀桂

分类:2026

作者:馀桂
更新:2026-07-11 06:30:18

  天晴朗了一天,温度正好,前几天被雨水浸湿浸软的泥土也恢复了一点硬度,但有的地方的泥土仍然会粘到脚上。
  程锐背着背篓和夫郎并肩走着,看着哥儿对着兔子爱不释手的模样,有些犹豫。
  这兔子是杏园里林岑业养来作为试药的兔子,而他接下来不出什么意外,应该也要时常往杏园跑去。杏园到他们家着实有些远,即使是在镇上,来回也要走几个小时,而有时候如果必要的话,他可能要住在杏园,这样一来,夫郎就得自己在家,虽然在镇上是和父亲朋友们一起住,但是……
  “月儿,到了镇上后,我要时常往杏园去,有时候可能会顾不上你。”
  韩月点点头,虽然不知道程锐要做什么大事,但自己不能打扰了他。
  “那我就留在家里和父亲他们做事,等你回来。”
  夫郎抱着兔子软绵绵地回话,不知道是兔子还是夫郎更乖一点。
  “我是舍不得你呀,月儿。”
  “啊?”
  是,是因为舍不得他,所以说这样的话吗?他还以为是叫自己不要打扰他做事呢。
  韩月脸上一红,想起听过何掌柜他们说程锐很恋家的事,抱着怀里温热的兔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男人的话了。
  私心来说,他也很喜欢程锐恋家的表现,没有哥儿会喜欢和自己这样好的夫君分开。
  “夫郎可以和我一起去杏园学习吗?”
  学医这件事情相当复杂,即使只是想在村里为大家简单地处理一下伤寒感冒这样简单的常见的小病,也需要很多准备。
  不仅仅是在系统上能学习到的医药知识,还需要一些实际的操作,比如说不同表现的伤寒应该用什么样的药方会好得更快一些,什么样的药方会更经济一些,而什么样的药方是村民自己也能上山采药常备一下的。
  而这些问题,比起自己在家对着系统学,显然是实际得到杏园这样的药园去学习会更方便些。
  关于程锐的想法,韩月听了后点点头,确实是这样子的,如果程锐想要真的为人治些病,那还是要去找师傅学会比较好。但是他并不懂得这些,程锐把他带去杏园怕是会不方便。
  虽然程锐这些天也开始教他辨认一些基础常见的药材和了解其药性,但他确实没有多少基础,帮不上程锐什么忙,去到杏园,程锐肯定还会分心照顾他。
  “那我,那我还是在家里等你回来吧。”
  夫郎总是这样,害怕自己打扰他做事,可是他想做些什么,也总是有几分夫郎的缘故在。
  “难道我学成了,真的回到大河村去,月儿,你和我住在一起,还能光看着我做事,而不给我搭把手吗?”
  那当然不可能,程锐如果要上山去找药材的话,自己还要跟着他才放心。程锐如果回家要种药材的话,那当然他肯定也要搭手,不可能在旁边站着,程锐会帮人看病很辛苦,吃不上饭,那他肯定会好好照顾程锐……
  “那我跟着你去也没关系吗?”
  “当然。”
  夫夫二人到了镇上,父亲们还惦记着孩子们今天要来,在店里轮流守着,左盼右盼的。
  “阿爹!”
  正好轮到韩铭在等他们,韩月很远就看见了他阿爹在店里,抱着兔子远远的就开始叫他阿爹了,程锐背着背篓在后面不紧不慢的跟着,背篓里带了霉豆腐和路上给兔子摘的野草。
  韩铭等到了人,交代了店里的伙计几句带着孩子们到了后院。
  “你阿父说你们今天要来,叫我又去买了豆腐来,说今天煎鸡蛋豆腐吃。”
  鸡蛋和豆腐都不是便宜的东西,即使手里有余钱了岳丈们也不是经常买来吃,但是因为孩子们上门,所以鸡蛋和豆腐也放在一起做成一道菜。
  “我们也给阿父带了霉豆腐来。”
  程锐去下背篓,韩铭接了过来,先看见的却是一把苦苣菜。
  “怎么还摘来这个?镇上有人卖菜的,你们阿父今天买了菠菜呢!”
  菠菜和豆腐煮在一起也好吃,这是镇上最近很流行的吃法,菠菜虽然价贵,但是有些涩口,和豆腐煮成汤便会好很多,而豆腐又粘上菠菜特殊的味道,二者气味相宜,颜色相配,煮在一起清清白白的,很受镇上有钱人家追捧。
  程锐冬天的时候就知道这道菜了,这道菜即使在四海酒楼也是能排上二楼去的,今天他们只不过才回了两天小家回来而已,父亲们就给他们做这样的菜,难怪即使之前家里困难,也养得他的夫郎会那样天真的在乎一只兔子在他家住得开不开心。
  程锐洗了手要去厨房里帮忙,但是今天厨房里做饭的是周家父子和他岳父,三个哥儿在里面他一个男人挤进去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只好作罢了。
  今天切菜的是周安年的阿父秦云舒,周安年已经洗好了菜,见到好友来了,一下跳出门槛。
  “月儿!”
  韩月两天不见好朋友,笑眯眯地把怀里的兔子递给了他。
  “安安,你看看这个兔子,是不是很可爱呀?”
  兔子皮毛洁白柔软,躯体温热幼小,很惹年轻哥儿们喜欢。周安年看了一眼还没有倒进锅里煮的菠菜,蹑手蹑脚地取了一根出来
  “月儿,我阿父说这菠菜很贵,不知道它喜不喜欢吃。”
  一斤菠菜抵四五斤白菜了,韩月见好友偷了一根菠菜出来,小心翼翼地抱着兔子和他背对着厨房门口站着,免得被父亲们发现了。
  林菱出来时,看见他的哥儿怀里抱着兔子,正偷偷摸摸地给兔子喂菠菜,便带着几分坏心眼开口。
  “月儿,怎么不给它喂点肉?”
  “啊!阿父!”
  偷偷摸摸干的事情被阿父逮个正着,韩月和周安年连忙去捂兔子的嘴,这兔子却绕开他们的手,嘴里嚼得更起劲了,菠菜绿色的汁液都染到了嘴角的白毛。


第91章 
  兔子是不吃肉的,林菱的话也只是在开玩笑。秦云舒也做完了自己的事情,把灶台让给要炒菜的韩铭,见孩子们在聊天,在门口听了一会儿才出来,还折回去带了几根菠菜出来。
  兔子对送到嘴边的菠菜,毫不客气,又接着吃了起来。
  “这兔子还真会享受,知道菠菜不便宜。”
  看着兔子对菠菜这么感兴趣,韩月去他们的背篓里找了刚给它摘的苦苣菜出来喂它。兔子一点也不辜负大家对它的评价,有美味价贵的菠菜在面前,对路边摘的苦苣菜,看都不看一下了。
  小黄狗见大家都围在一起,哼哼唧唧地跑到人的脚边,叼着裤脚,似乎也对兔子很感兴趣。
  因为人多,所以饭菜好做,菜的种类也很多,因为他们要来镇上,甚至还给他们炖了一只鸡吃。
  村里没有肉卖,而肉从镇上带去也不好保存,所以小夫夫二人在村里时都只能吃些菜和腊肉,最多就是一点鸡蛋了。
  现在能吃上这么丰盛的一顿,实在有些难以按捺住激动的心情。
  鸡汤鲜美,菠菜豆腐清爽,鸡蛋裹着豆腐,煎得焦香,还炒了一盆水芹炒肉丝,又给韩月特意买了一点蕨菜。
  人多吃饭很热闹,做的菜种类多,分量也多,不像两个人在家里吃饭,只能做一两道菜,还要少少地做。
  “家里的地都种完了,兔子也带到镇上来了,你们过几天再回去吧,反正这苞谷长在地里也没什么事。”
  韩铭看着吃得很香的孩子,忍不住打探了一句。
  韩月吃着饭还没有反应过来,倒是程锐先替他答了话:“我们这几天应该不回去了,家里的田都种好了,东西也收拾好了,兔子也带到镇上了。但是我和月儿想去杏园,学一些东西。”
  杏园就在镇北,虽然离镇上有些远,但是也比回村里方便。
  韩铭和林菱听完后笑了起来,确定他们的孩子最近都要在镇上住。夫夫二人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韩月这个孩子了,以前家里条件不好,没办法给他买些什么,现在家里有了些钱,孩子却嫁了出去,没办法再像之前一样养着,心里难免有些遗憾。
  “是呢,阿爹,苞谷种下去这几天都得空了。”
  韩月不敢跟他阿爹说他们把苞谷都种成什么样了,想起院子里那些移栽过来有些不太精神的苞谷,头几乎要埋在碗里了。
  去杏园前,程锐先去了一趟四海酒楼,正巧碰到林岑福也在。
  四海酒楼从去年程锐和何掌柜卖豌豆苗做起,到了今年新推出的冰皮等一系列甜品,让四海酒楼的生意已经很稳定了。大部分优质的客人几乎都愿意来这里吃饭,四海酒楼的师傅也有创新的菜品,而今天林岑福来就是为了程锐之前说过的白花的做法来的。
  白花炒制调味后便失去了清雅美丽的模样,所以程锐建议先把白花拿给客人看,而且做法也有改变,将炒制改为煮汤。
  程锐到时,林岑福正在和伙计将品相完好的白花挑拣出来摆在瓷白的盘子上。白花花型优美,洁白当中又带有一抹亮丽的紫红色,摆在盘子上十分美丽。
  “真漂亮。”
  听到程锐这句话,林岑福也感到满意,这是他和何润生店里的伙计认真摆了好一会儿才摆出来的样子。程锐点点头,围着这盘白花转了起来,脑子里有点什么想法。
  “林大哥,你有没有觉得我们还应该再做点什么?”
  林岑福看着盘里已经摆得很完美的花瓣,感觉自己也会花钱买,摇了摇头,想不出还能再怎么好了。
  程锐只是有个想法,但是还不明朗,也不再去深究。
  “那这白花到底是打算怎么做呢?”
  之前的白花在铁锅里炒过,难免因氧化发黄,品相不佳。
  “何掌柜说可以和他店里的鱼汤一起卖。”
  花瓣煮在鱼汤里,倒也雅致,想必有不少人会愿意尝试一下,刚才的念头又一次缠绕住程锐的思绪。
  “林大哥,不如我们给这花再取一个雅致些的名字怎么样?”
  这花既然决定在酒楼二楼售卖,它的客人就有一定的地位和审美,如果只是叫白花,难免有些普通。
  林岑福听到这句话后,深以为然地点点头,这白花他们从外地引种过来之后,因为一直没有推广开来,所以还沿用了当地的叫法,但其实这白花在当地也有不同的别称。
  “程兄弟,不瞒你说,其实这白花在当地还有别的名字。”
  “别的名字?”
  “玉荷花。”
  荷花是文人雅士里公认的清雅之花,而他们的白花现在甚至叫玉荷花,比荷花还要更高级一点,程锐点点头,一旁的伙计已经将白花捡到汤里去煮。
  花瓣在沸腾的汤汁里上下翻转,程锐又突然有了一点想法。白花树高,不易爬上去采摘,所以很多时候高处的白花都是用棍子打下来的,像雨一样纷纷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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