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考科举(穿越重生)——知南山桂
分类:2026
作者:知南山桂
更新:2026-09-15 02:40:13
《穿越考科举》作者:知南山桂 文案: 陈秉穿成了一个农家子弟。 原主从小体弱多病,生的俊美不凡,被城里一家武馆二十四岁都嫁不出去的双儿姜漓给看上了。 据
陈秉:==
陈秉:“……只有我老婆才有资格寅时拉我起来看舞剑。”
“若是换成别人,我刀了他。”
听了这话,炸毛的小猫儿被安抚了几分,乖顺窝在他怀里蹭了蹭。
陈秉捏了捏他鼻子:“恃宠而骄哦,小锦漓。”
姜漓拍开他的手,不依不饶继续问:“那是我剑舞好看,还是他好看?”
“都不好看。”
姜漓瞪大了眼睛,仿佛不敢相信自己耳朵里听见的东西。
陈秉灿然一笑:“我来舞剑给你看。”
说罢,他手持双剑,踏着雪走入梅林,一身素白衣裳,墨发半束着,只用一根简单白玉簪松松挽着,飞絮落在他身侧,远远看去,人几乎与雪融作一体。
手中双剑同时扬起,划出两道银色的弧,劈开空中的雪花,手腕翻转,长剑斜掠而上,雪花被剑风卷起,绕着他的周身旋转飞舞,久久不落。
姜漓坐在小亭中看他舞剑,手里的茶早就凉了,也未能察觉,空气里隐隐嗅着一股淡淡的梅花香。
等他回过神来时,却看见游廊抄手走来了一群人,管家带着皇帝等人走了过来。
陈秉手里的剑没停,他的眼神平静如水,眉目舒朗,鼻梁挺直,手里的每一招每一式都干净利落,自然而然,浑然天成。
见了皇帝等人,他双手持剑,直直地迎了上去,皇帝身边的侍卫惊得呆了,霍首辅更是讶然,而陈秉手中的剑光则向着兵部尚书而去。
兵部尚书僵在原地,纷纷扬扬的剑花如周身的雪花融在一起,漫天的杀意将他席卷,在那一瞬间,他恍惚觉得自己被五马分尸。
最后那一柄剑,径直抵着他的鼻尖。
兵部尚书只觉得身体一软,脚底下一片濡湿。
所有人都被这变化惊得呆滞了,全都回不过神来,仿佛被一双无形的手掐住了喉咙。
“尚书大人,下官只是想在大人面前展示展示武艺,你不会怪罪我吧?”陈秉脸上言笑晏晏,嘴里说着请求原谅的话,语气里却是半点歉意也无。
呵,吓尿了。
陈秉本性暴躁,又携带着起床气,外加泥人也有三分脾气,这兵部尚书让他去守边关,即便他正和他心意,却不代表着他是个任人揉捏的主儿。
在此时此刻,哪怕皇帝近在身侧,陈秉依然展露了凶相。
——大不了把眼前几人都杀了。
“陈爱卿乃是真性情!”皇帝见到此情此景,内心陡然一阵解气,他觉得自己全明白了。
皇帝自我代入陈秉,幻想自己在东南立了功,分明是舍身为国,功绩斐然,却让兵部尚书举荐他去驻守边关,以己推人,他也气不过。
霍首辅活了六十多年,撞见眼前这一幕接一幕,哪怕是巧舌如簧,在这会儿也说不出半句话。
他是想着皇帝来私下撞破陈秉的怨言,引起君臣离心,却没想到陈秉直接胆大到挥剑指向兵部尚书,且兵部尚书还吓尿了。
脑子里电光石火,霍首辅心下骇然,突然就明白了“一切”。
这陈秉定然是故意的,皇帝这个人,多疑,倘若嘴上越是说自己不在意,一心只为皇帝,皇帝反而不相信,而像陈秉这样当众挥剑撒气的,皇帝反而信任他,还觉得他委屈。
再加上他与兵部尚书不和,皇帝更加安心。
陈秉可谓是将帝王心拿捏妥当。
“夫、夫君……”姜漓小跑了过来,表情怯怯心虚,他也不知皇帝怎么突然来了,更惊吓于陈秉执剑对准了几人。
这是一桩险些由起床气酿成的血案。
“夫郎,我的剑舞好看吗?”
一句话杀死了比赛。
姜漓心有惴惴抱住了他的胳膊,哪还敢再提这件事,夫夫俩一同去换下衣服,哦,还有兵部尚书,同样换了衣服,整理衣冠。
兵部尚书不敢多留,匆匆离去,离开前,他一眼都不敢看向陈秉,脑子里全是陈秉拔剑指着他的模样,仿若被其凌迟。
他感受到了真切的杀意。
兵部尚书明白了,在那一瞬间,他是真的想杀他。
就连骂,他都不敢骂,因为陈秉命不久矣人尽皆知,万一他豁出去了一剑劈了他——不敢惹不敢惹。
谁敢招惹不怕死的疯子。
兵部尚书回去后,大病了一场。
第142章 煤老板
姜漓日记:
平靖二十一年十二月廿日,早起失败,明日再战。
平靖二十二年元月初三,早起失败,明日再战。
平靖二十二年……
……
姜漓翻看自己的日记本,如果让十六七岁的姜漓知道自己三十岁前后的状态,怕是怎么也不肯相信,一个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寅时三刻起床的勤奋少年,为何堕落成“明日何其多”的不良夫郎。
睡前的最后一眼,是写日记,看一眼日记本,对着陈秉发誓自己明天绝对早起,到了第二日,睁开眼睛,瞥见了坐在床头看书的自家夫君,傻笑两声,抱紧被子蹭过去,继续睡大觉。
好不容易彻底清醒,立刻甩锅:“夫君,你怎么不叫我?”
“不忍心喊你。”
姜漓听了这话很是受用,拿起自己的小日记本,写下今日又又又早起失败的记录,陈秉瞥他一眼:“你这日记本,跟亲手写下黑历史有区别吗?”
“啊?还是要记住,用来督促自己。”
陈秉评价一句:“正经人谁写日记。”
姜漓哼一声,起床换上衣服,对着小崽子们输出两句,独自出府溜达一圈,买了一堆烧饼糕点回家,不论再怎么睡懒觉,每天必须出门溜达这件事,是姜漓刻进骨子里的习惯。
他是个在家里待不住的人。
他的夫君正好相反,他夫君是那种可以一个月不出大门,甚至是一年不出大门,非常适配“金屋藏娇”的死宅宅。
所以陈秉说自己去云中当总督,还说带他去塞外骑马这件事,姜漓并不敢太相信他内心真的喜欢愿意,还是为了他做出牺牲。
陈秉这边却是自认非“真宅”,他秉着非必要不出门的信念,日常随性而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切随心,如果他两个月不出门,不是他不喜欢出门,而只是他暂时不想出门。
“一切都只是你的托词。”姜漓表示自己不相信,他夫君就是不喜欢出门,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小姐。
“若是去到云中,条件艰苦,还是趁早做出准备,我可舍不得你受苦,听说那边有温泉,咱们找一处能挖出温泉的地方盖个庄子如何?再种上你喜欢的花花草草,种些药材,桃花梅花都能种吧?”
“要不再养几只鸡,养一些小兔子,猫猫狗狗都养上……”
自家夫君还没前去赴任,姜漓已经在设计未来生活的图景,首先,得给自家老攻盖个房子。
就跟当年成婚时一样。
普通的房子不得行,必须是带温泉的调养庄子,冬日住在温泉山庄,夏日住在避暑山庄,如此方可生活。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陈秉枕在他的大腿上,想着这就是老夫老妻的默契。
老婆已经心灵手巧的学会了饲养他,而他这口软饭越吃越香。
姜漓忧愁地叹了一口气:“听说云中重边,陆路不便,水路不便,军户居多,百姓贫苦,漠北诸部年年南下劫掠……过去能做点什么生意?”
“要不只能坐吃山空,带着我家夫君吃咸菜啦?”
姜漓俏皮眨一下眼睛:“夫君,你这口软饭不好吃了。”
陈秉摇摇头:“夫君自有生财计划。”
“我听舅舅说过,边市贸易非常繁荣,只是时断时续,且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夫君你若是前往云中,可以从‘边市’方面着手。”
陈秉:“夫君这条生财计与边市无关。”
“那是什么?”
陈秉:“他们打发我去守边,倒是送了一座金山银山给我,漓哥儿你可知道,云中盛产一种黑色的石头,当地人称‘石炭’,周边的山里,露天石炭随处可见。”
姜漓问:“这种石头值钱吗?”
“不值钱,但我可以让它变得值钱。”陈秉笑着捏了捏他的脸,“让我家漓哥儿当煤老板。”
姜漓皱了皱眉:“你说得这种黑色石头能做首饰?好看吗?”
陈秉:==
“宝贝儿,你想到哪去了?”陈秉拖着腮帮子,佩服自家媳妇儿的脑洞,不过,让他带着自家老婆去挖煤,似乎也不是什么浪漫的事情。
云中周边,也就是陈秉即将管辖的地界,拥有数不清的煤炭资源,但是在古代,煤炭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这一点,可能违背了不少人的常识。
明明古代缺柴火,为什么不烧煤炭?
但其实在人口大爆炸,也就是清朝摊丁入亩,废除了人丁税,又加上红薯玉米等作物广泛传播后,人口剧烈膨胀,才导致古人生态环境极度恶劣,也就是说,清朝百姓生活水平环境质量,反而比前几朝百姓更惨,吃不上饭,用不上柴,人口激增,森林都被砍秃了。
普通的柴火足够烧,便不会有人去用煤炭,首先烧煤炭味道很臭,有一股硫磺味,其次就是煤炭开采艰难,还会莫名其妙“爆炸”,古人哪知道不能带明火下矿?更不知道空气中还有可燃烧爆炸的气体……再者,就算煤炭采出来,如此“沉重”的炭,运到外地去,这炭价也堪比金银,烧出来还有臭味,图啥呢?
气味臭、开采难、运输麻烦,因为这些种种原因,煤炭的利用率并不高,是底层贫民老百姓,实在没东西可烧了,才会用这玩意取暖。
但也因为古代认知底下,贫民烧煤炭不知道烧炭需要开窗,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每年烧炭都要死一大堆人,于是古人也觉得烧煤炭不吉利,烧着烧着指不定就死了,更不愿意碰这东西。
“这种叫做石炭的东西,可以烧火取暖——用来烧瓷烧琉璃更是极品。”
“用煤炭冶铁,炉温更高,冶炼时间更短,铁的质量也更好,同理,用它来烧瓷器,炉温更高,烧出来的青花瓷质量更佳。”
姜漓摇摇头:“真有你说得那么好,为何不值钱?”
“说再多都不如亲眼一见,到时候咱们漓哥哥便知道了,你就安安心心等着当煤老板吧。”
陈秉笑着搓了搓他俊俏的脸,“夫君这口软饭只会越吃越香。”
“有时候打瞌睡都会有人递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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