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鱼渣后,猫猫我选择了死遁(玄幻灵异)——好一颗大白菜

分类:2026

更新:2026-09-04 09:38:23

  李富贵也不气馁,腆着脸凑过去把小黑兔抱起来,凑近沈玉棠,咧嘴一笑,“媳妇,我们一起养它好不好?”
  沈玉棠依旧没有反应。
  李富贵继续道,“它可喜欢吃胡萝卜了,媳妇,明天就别做胡萝卜拌白萝卜了,把胡萝卜留给它吃吧!小兔子没有胡萝卜吃很可怜的!”
  屋里只有翻页声响起,迟迟没有回应。
  李富贵干脆把煤球放桌上,然后也把自己脑袋侧歪了放到桌上,一人一兔就睁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齐刷刷地望着沈玉棠。
  微弱烛光下,沈玉棠冷峻的脸很是漂亮,修长的睫毛散落在雪白细腻的皮肤,明亮的桃花眼中倒映着诗集。
  李富贵很不争气,一看到那张脸心就烂糊成了马蜂窝,一想到这么漂亮好看的媳妇还生他气,他更难过了。
  看了一会,李富贵不由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扯了扯沈玉棠垂落下来的衣袖,轻声撒娇,“媳妇,我错了,你别生我气呀,应应我好不好?明天我去镇上给你买定胜糕?”
  李富贵的主动承认错误让沈玉棠心情终于好了点。
  他放下书,瞥了李富贵一眼,淡淡道,“知错了?”
  李富贵使劲点了点头。
  沈玉棠又问,“说说看,错哪了?”
  李富贵眨了眨眼,试探着回答,“不应该霸占媳妇你的床?”
  沈玉棠,“……”
  李富贵是只字不提跟林子成的事情。
  沈玉棠刚刚才消散的怒气又一下子窜了起来,黑着脸把衣袖从李富贵手里抽了回去。
  第二天,李富贵看着面前的清炒白萝卜丝陷入沉思。
  再抬头一看,沈玉棠坐在不远处用砂纸打磨着什么东西,煤球像个球一样满院子乱窜,偶尔窜到沈玉棠脚边,用鼻头顶顶沈玉棠的鞋子,沈玉棠伸出修长而骨节均匀的手,随意地探进旁边的小篮子里,拿出一根削了皮的胡萝卜放到地上让煤球啃。
  煤球啃得可开心了,身上的毛都高兴的一动一动的。
  李富贵,“……”
  完了,煤球待遇比他还要高了!
  所以,他到底哪里做错了?


第28章 教你浪费我时间
  学堂没多久就开起来了。
  李富贵每次去乌月镇送药草的时候都会经过学堂,学堂里总会响起朗朗的读书声,大黄追上来围着他转来转去,尾巴不停地摇啊摇。
  李富贵背着竹篓蹲在学堂外面的那棵老榕树下,摸着大黄的脑袋,侧耳听着里头的书声。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李富贵觉得这诗听起来可真耳熟,于是他歪头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这不是那一天晚上临睡前他媳妇给他念的诗吗?
  那时候,他只觉得他媳妇的声音好听,念出来的诗也好听,现在他却忍不住好奇这诗到底是什么意思。
  李富贵想了半天,但始终想不明白。
  这时候,学堂里书声停了。
  李富贵蹲在老榕树下抬起头朝学堂门口望去,只见一群孩子挎着书袋一窝蜂地涌了出来,他们稚嫩的脸上都挂着开心的笑容,他们身后跟着身材修长、清瘦,生得清秀,气质温润的林子成。
  孩子们纷纷跟着林子成告别。
  李富贵没动,还是蹲在那。
  林子成温柔地送走了学堂里的最后一位学生,抬眼和老榕树下的李富贵无意间撞上目光。
  林子成走了过去,笑着问李富贵,“富贵,你怎么在这里?”
  李富贵眨了眨那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好奇地问林子成,“子成哥,刚才那首诗是什么意思啊?”
  林子成一愣,似乎在思考李富贵说的是哪首诗。
  李富贵努力把自己记住的词拼凑成一句诗句,“就那首什么桃之夭夭,一起回家?”
  他太笨了,他都记不住那首诗怎么念。
  “一起回家?”
  林子成被李富贵逗得一下子笑了出来,“哦,你说的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吧?”
  李富贵听得眼睛亮了亮,他点了点头,“嗯,没错,就是这首诗,这是什么意思啊?之前玉棠给我念过。”
  林子成耐心地跟李富贵解释,“这首诗啊,叫《桃夭》,是一首贺婚诗。”
  “祝福即将出嫁姑娘未来和夫家和睦相处,安顺和美。”
  林子成怕李富贵听不懂,就逐字逐句地解释成简单易懂的大白话给李富贵听。
  李富贵一边听一边心中惊讶。
  他想,原来这么短的一句话可以表达这么多意思啊!
  难怪媳妇这么爱读诗呢。
  李富贵想,要是他也识字,能看得懂这些诗,那会不会跟媳妇多一点话题呢?
  于是,李富贵听得格外认真,手托着下巴,生怕错过林子成的一句话。
  林子成瞧见李富贵那听得眼睛都看直了的模样忍俊不禁,然后继续给李富贵讲解起其他诗来。
  大榕树下,二人看起来格外的亲昵。
  不远处阴影下,沈玉棠负手而立,风扬起他身上的衣袍,垂落于腰侧的手慢慢地攥紧了拳头,冷清的眸子中倒映着大榕树下那个眼睛发亮,聚精会神地聆听着对方话语的少年,看见少年眼里的亮光,沈玉棠心中莫名的不快,寒意在眸子中涌动。
  当天夜里。
  烛光如豆,沈玉棠静坐在烛台下提笔练字。
  李富贵跟煤球一块躺在躺椅上,盯着屋顶好半天,想了好一会,这才从躺椅上爬起来,朝沈玉棠望去,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问,“媳妇,你能不能教我识字?”
  沈玉棠写字的动作忽然一滞,笔尖的墨在纸上缓缓晕开。
  李富贵都不识字这么多年了,为什么突然想要学识字?
  他刚欲回答,忽然想起今天白日大榕树下李富贵与林子成相谈甚欢的场景。
  恐怕李富贵想识字只是为了能与林子成多些话题罢了。
  也是,林子成是位夫子,知书识礼,而李富贵大字不识,与林子成本就不是一路人。
  李富贵若心系林子成,想与林子成在一起,自然得识字。
  要不然林子成提风花雪月,李富贵只知道吃喝玩乐。
  想到这里,沈玉棠抬手将毛笔收起,重新换了张纸,冷漠而言辞刻薄地拒绝,“不能。”
  “你太笨了,教你只是浪费我时间。”
  天君想将太子送到他底下学习,他都嫌麻烦。
  李富贵算什么东西?值得他浪费时间精力去教?
  沈玉棠从头到尾都没抬头没看李富贵一眼。
  自然没看到李富贵在听到沈玉棠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李富贵 眼神黯淡了几分,瞬间就跟被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吧着耷拉下脑袋去,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被击得粉碎。
  烛光摇曳了几下。
  李富贵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煤球软乎乎的毛,看起来垂头丧气的,特没有精神,眼珠子忽闪忽闪着金光,嗫嚅着嘴唇,很小声地回了句“哦”
  李富贵的声音很轻,听起来很是失落。
  沈玉棠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的话似乎重了些,眉头一皱,思索片刻,还是放下了手上的笔,抬起头来,想解释些什么,等他朝李富贵那看过去的时候,就看到李富贵已经躺下了,背过身连身子带脑袋地缩进了被子里,蜷缩成一团,从他这个角度望去,像是一座高高隆起的小山丘。
  小山丘似乎很伤心,一动不动。
  沈玉棠看着那座小山丘,心里说不出来的沉闷,欲言又止,最终,在想起白天看到的场景时,最终,他还是合上了薄唇。
  被窝里,李富贵像煮熟的虾儿一般缩成一团,猫耳朵露了出来,金黄色的瞳孔在黑暗中微微发亮,忽闪忽闪。
  媳妇不愿意教他。
  那他就去找子成哥吧。
  反正他是一定要识字的。
  要不然以后就找不到话题跟媳妇聊天了。
  李富贵心中暗暗下了决定。
  第二天,李富贵打听了学堂的束脩,然后带上这段时间他攒的钱就去找林子成了。
  经过后山那荒废的神像前,李富贵还从鼓鼓囊囊的钱袋里头掏出来一个铜板塞进了神像脚底下。
  这叫什么来着?
  香火钱!
  没错。
  虽然一个铜板是少了些,但神仙都是慈悲为怀、心地善良的大好人,应该是不会同他计较的。
  想到这里,李富贵一如既往双手合十,闭上眼跟神像许愿。
  “神仙啊,神仙,今天我还要许一样的愿望。”
  “望神仙保佑我媳妇身体健康,平安如意,天天开心!”
  祈完福,李富贵往学堂跑去。
  李富贵赶到的时候,学堂正好下课。
  李富贵一脸坚定地往林子成面前一推,“子成哥,教我读书识字吧!”
  “你怎么突然想读书识字了?”
  林子成笑吟吟地问。
  林子成一说,李富贵立马红了脸,不好意思地低了低头。
  他哪里好意思说,他是为了和媳妇多一点话题才想读书识字的?
  但他轴,硬是想不到个理由出来,所以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出个所以然来。
  看着李富贵支支吾吾的样子,林子成立马了然,笑了,“你是为了能和沈公子多些话题才想读书识字的?”
  被林子成说中,李富贵脸烧得更厉害了,“你怎么知道的?”
  林子成在坨坨村待了这么久,自然知道李富贵与沈玉棠真正的关系,他笑着道,“沈公子谈吐不凡,定是非寻常人。”
  李富贵心里赞同点头。
  是啊是啊,他媳妇不是寻常人,他媳妇可是条漂亮的鱼呢!
  林子成继续道,“要是富贵你大字不识,的确会不太般配,所以想读书识字也是好事,待学成以后,才会与沈公子相处得更融洽。”
  李富贵一听,很是赞同地点了点头。
  他媳妇这么厉害,长得这么好看,读过书,识字,还会做饭,他也得好好努力,争取未来有一天配得上他媳妇才行。
  林子成谦虚道,“若你不嫌弃我才疏学浅,我可以教你读书识字。”
  李富贵一听林子成答应了教他读书识字,立马喜笑颜开,把怀里鼓鼓囊囊的钱袋掏了出来双手捧到林子成面前。
  林子成一头雾水地看了看李富贵手里鼓鼓囊囊的东西,好奇地问,“你这是什么?”
  “束脩!”
  李富贵高兴地回答。
  他不是空手来的,他可懂人情世故了。
  他现在已经不是一只不聪明的小猫咪了,他现在是个成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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