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街老鼠(近代现代)——纯爱玩咖
分类:2026
作者:纯爱玩咖
更新:2026-06-29 08:26:56
《过街老鼠》作者:纯爱玩咖 简介: 古早狗血微虐破镜重圆梗 分类:原创小说-BL-中篇-完结-现代-HE-破镜重圆-师生 第1章 捡到一只过街老鼠 许久没有
《过街老鼠》作者:纯爱玩咖
简介:
古早狗血微虐破镜重圆梗
分类:原创小说-BL-中篇-完结-现代-HE-破镜重圆-师生
第1章
捡到一只过街老鼠
许久没有回到故乡凉城的官鹤因为一起土地并购案而来,他乘坐在黑色劳斯莱斯里,一身铁灰色剪裁精美的定制西装,即使车内空间宽敞,无人敢侵犯他的私人领地,但是他手长腿长,身高一米九三,经常锻炼的身材健美魁梧,愣是显得车里有些局促。
他脑子里前一秒还在转着即将到手的土地估值,下一秒就因为车外掠过的一个身影而空白了。
“停车。”他说。
“马上倒车回去!听到没有?!”
司机听到他语气凌厉的命令,不得不立刻执行,把车倒了一百多米,官鹤看到那个人还站在那里,站在一棵银杏树下,仰着头,沐浴秋光,像极了多年以前,曾经狠狠敲击过他少年内心的画面。
官鹤推开车门,皮鞋踩在刚下过雨的泥土地上,印下一个个崭新的脚印,他越走近那个人,脚步便越缓慢迟疑,直到距离十米左右的时候,他差一点就掉头走了。
他一定认错人了,丛旌怎么会是一个如此邋遢的流浪汉?记忆中的他风度翩翩,仪表堂堂,虽然没有穿过什么名贵服饰,身上却总是干净得散发出阳光与肥皂的气味。
但是,那个人的脸真的很像丛旌,虽然瘦了很多,眉眼却如出一辙。
“快走开!疯子!死同性恋!”有个小孩捡起石头朝他砸过去,石头砸在了流浪汉的手背上,血瞬间流了下来。
流浪汉转头看了一眼,眼神空洞麻木。
这眼神让官鹤心里发疼,他愤怒地朝那个小孩吼道:“你干什么?!为什么无缘无故伤人?!”
因为官鹤的表情实在凶恶得可怕,那捣乱的小男孩被身边的家长惊恐地拉走了,一边走一边呵斥道:“叫你别惹那姓丛的,他专门诱拐你们这些小男孩的!”
“等一下,你说他姓什么?”官鹤把那个人叫住。
“姓丛啊,你别看他这样,没疯之前还当过老师呢!真是晦气,他没事总爱在这一带转悠,被打了好几次了也不挪地方,下次让人打得再狠一点!”
官鹤感觉如坠冰窟,全身的每一条血管都流淌着彻骨的寒冷。
“不可能……不可能是他……”官鹤低声说道。
他往回走,试图把今天突发奇想的遭遇彻底忘记,像往常一样工作生活,反正分手以后没有丛旌的生活他过了这么多年,一直过得很好。
可是,命运好像在跟他过不去,他看到丛旌无视正在滴血的手,趴在马路边的垃圾桶上往里掏东西。
他的脸贴在垃圾桶盖上,半长的污脏的头发垂落下来,那画面扎进官鹤的眼睛里,也扎在他的心上。
官鹤回到车里,半天没有缓过一口气来,司机战战兢兢地问他要不要开车,却得不到回答,只好僵在那里。就这么过了十分钟,丛旌在垃圾箱里掏出来一个啤酒瓶。
官鹤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冲过去,劈开丛旌的手,啤酒瓶落在地上发出“哐当”破碎的响声,丛旌则是被官鹤拖进了车里。
“开车,回市区。”官鹤说。
司机对于总裁在路上捡了个流浪汉这件事虽然无比震惊,难以接受,可是还是非常敬业地发动了汽车,朝官鹤在凉城落脚的五星级酒店驶去。
丛旌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几乎没有什么焦距的眼睛有些惶恐地四处张望,嘴唇翕动,隔了一会儿才发出一句声音细如蚊子的询问。
“你……们……是什么人?要带我……去哪里?”丛旌感觉到官鹤那巨大的压迫感,本能地微微挪动身体朝反方向靠去:“我……不去收容所……我有家……本地人,也不会……饿死。”
他的语速很慢,需要很耐心才能听完他一句连贯的话所表达的意思,虽然看起来整个人都不对劲,可是官鹤知道,他没有疯,也不是傻子。
“丛旌,是我,官鹤,我回来了。”官鹤想过两个人无数种重逢的可能性,却没有一种是目前这样的。
丛旌听完,呆坐了很久,久到官鹤以为他睡着了。
丛旌终于动了,他伸手去开车门,被官鹤按住,官鹤刚好按在他手上的手背上,丛旌微微皱眉,觉得有些痛,官鹤把他按在座位上,才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黏糊糊的是灰尘和血的污迹。
他毫不思索地解开领带,把丛旌手上的伤口圈了几圈绑住。
司机把车在酒店大堂前停下,官鹤就把丛旌从车里拉出来,把他带回了总统套房。
助理看到官鹤出门一趟居然带了个流浪汉回来,也是眼睛瞪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职业素养让他对此保持沉默,他努力做出见怪不怪的样子问候道:“总裁,您回来了。”
“去找个医生过来,打破伤风针。”官鹤说着脱下衣服外套扔在沙发上。
助理微妙地看了流浪汉一眼,心想,莫非总裁被这个人咬了?那是不是还要打一针狂犬疫苗?
“还有,按他的身材买两套衣服过来,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要。”官鹤又补充了一句,随后把手上系着纪梵希领带的流浪汉拽进了浴室。
助理足足脑袋当机了三十秒才恢复正常,抖着手开始打电话。
官鹤要脱丛旌的衣服,丛旌做出了微弱的反抗,嘴里含含糊糊说着什么,官鹤并不在意,他没有耐心纠结这些问题,很快就把那些破布彻底撕碎,扔进垃圾桶,打开花洒把丛旌从头到脚浇湿了。
他不顾自己的裤子和衬衫都湿了,把丛旌洗了三遍,洗得丛旌全身上下的皮肤都褪回粉红的颜色,没有任何污垢和异味,才关掉龙头,取下浴巾把人包住,认真擦拭。
丛旌看起来比以前还矮了点,大概是经常佝偻着背,姿态委顿,原本一米七三的个头在官鹤旁边显得格外矮小,身上瘦得见骨,白皙的胸口上清晰可见肋骨的形状,有好几十处陈旧愈合的伤疤遍布他的身体。
官鹤越擦气息越不稳,他压抑自己的喘气声不想把丛旌吓到,可是在摸到丛旌那道从耳后到后脖子的足足十公分长的伤疤的时候,他实在忍不住了。
他站起来狠狠朝淋浴屏打了一拳,玻璃上出现了向四周扩散的裂纹。
这一声巨响却没有吓到丛旌,丛旌过了一会儿迷茫地抬起头来,睫毛颤动,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外面传来助理的询问。
“总裁,里面发生什么事了?需要帮忙吗?”
“不需要。”官鹤两眼通红,蹲下来把丛旌紧紧抱住,许久才放开,恢复了那个喜怒不形于色的自己。
助理姓杨,叫杨木易,他把买来的东西放下就识相地到客厅呆着去了,等房门打开的时候,看到官鹤拉着一个陌生的男人走了出来。
流浪汉洗干净以后,居然还挺好看的,眉眼清秀,弧度柔和,是一张第一眼就令人萌生亲近感的面孔。
他穿着匆忙买来的长袖T恤和运动裤,休闲的装束显得很年轻,看起来最多二十出头的样子,而他身边一向注意形象的官鹤却湿着衬衣和裤子,丝毫没有打算要换掉的样子。
“他叫丛旌,丛林的丛,旌旗的旌,你帮我去查一下,十年前在凉城市中英文学校任教的他,是因为什么,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
以前的文风就这样,略微捉虫小修,感恩收藏评论!
第2章
我不会放你走的
官鹤还记得一清二楚,分手是丛旌提出来的,就在丛旌家门口,那里盛放了一树紫丁香,本来是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春日,却因为丛旌的一句“分手”而变得一片灰暗。现在想起来,那美景分明还是美的,那说分手的人,分明还是余情未了的。他们本来爱得蜜里调油,甚至可以说爱得火星四溅,官鹤第一次对一个人爱得那么痴迷,却缺乏观察人的经验,听到分手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愤怒,于是质问,争吵,然后变成彻底的分道扬镳。
如果人生能重来一次,官鹤肯定不会那么冲动,可是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他不能沉浸在悔恨里。
医生给丛旌上完药,打完针,又检查了他的身体,叹了一口气后说道:“他以前肯定是被人狠狠地殴打凌虐过,而且使用了工具,比方说棍子之类的。这里一些看起来像锐物伤,就是刀子之类形成的,我还判断他的腿可能骨折过,腿那里的伤口看得出来是做了手术,里面打了钢钉。耳朵后面那个伤肯定是刀子或者斧头砍的,当时肯定伤到大脑了。初步检查结果是他的视力和听力都有损伤,程度不轻,能否通过什么手段治疗来恢复正常状态,还得去医院做更详细的检查才行。”
医生看了一眼官鹤,官鹤的脸色阴沉,眼眶通红,双手撑在膝盖上仍旧有些发抖,像是正在经受莫大的打击,他试探地问了一句:“官先生您还有别的问题吗?官先生?”
医生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反应,反而是当事人丛旌一脸平静,摸了摸包扎好的手背,对他点了点头。
“谢谢。”他声音很轻,却重重地敲打在官鹤心上,官鹤觉得自己快喘不过气来了,他让医生先走,行尸走肉一般把所有人都支开以后,回来把丛旌那瘦小的身躯搂进怀里。
丛旌挣扎了一下,但是力气实在不如官鹤大,只能任由他抱着。
在稚嫩的十九岁分手的时候连一滴眼泪都没流的他,在年届二十九岁已经是成熟男人的时候,加倍地落泪,把丛旌的衣服都哭湿了。
“告诉我,谁伤害过你,我去找他们,一个个让他们付出代价。”官鹤缓过来以后,对丛旌说道。
丛旌呆了一会儿,似乎出神在回想什么,最后摇了摇头。
他这个样子,很像官鹤姑姑生的那个轻微自闭的表弟,表弟总是不说话,一问三不知,官鹤比他大很多,一开始同情他,会帮忙照顾他,可是久了就觉得很无聊,表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其实有没有人陪估计都差不多。年轻的官鹤这么想着,整天只想跑出去玩,对姑姑时不时歇斯底里的崩溃大哭只能皱眉躲开。刀,永远都是不砍在自己身上,就不觉得疼。
“你记得我表弟吗?房杰,你以前当过他的家教,现在他好多了。”官鹤说道。
房杰这个名字总算给丛旌带来鲜明印象,原本乖乖坐在他怀里的丛旌又挣扎起来,比之前还要用力,官鹤看他细瘦的手腕,生怕自己不注意的时候就把人折断了,只能松开手,让丛旌站起来。
丛旌起来后直接朝门口走去,摸索着握在门把手上就打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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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捡到一只过街老鼠
许久没有回到故乡凉城的官鹤因为一起土地并购案而来,他乘坐在黑色劳斯莱斯里,一身铁灰色剪裁精美的定制西装,即使车内空间宽敞,无人敢侵犯他的私人领地,但是他手长腿长,身高一米九三,经常锻炼的身材健美魁梧,愣是显得车里有些局促。
他脑子里前一秒还在转着即将到手的土地估值,下一秒就因为车外掠过的一个身影而空白了。
“停车。”他说。
“马上倒车回去!听到没有?!”
司机听到他语气凌厉的命令,不得不立刻执行,把车倒了一百多米,官鹤看到那个人还站在那里,站在一棵银杏树下,仰着头,沐浴秋光,像极了多年以前,曾经狠狠敲击过他少年内心的画面。
官鹤推开车门,皮鞋踩在刚下过雨的泥土地上,印下一个个崭新的脚印,他越走近那个人,脚步便越缓慢迟疑,直到距离十米左右的时候,他差一点就掉头走了。
他一定认错人了,丛旌怎么会是一个如此邋遢的流浪汉?记忆中的他风度翩翩,仪表堂堂,虽然没有穿过什么名贵服饰,身上却总是干净得散发出阳光与肥皂的气味。
但是,那个人的脸真的很像丛旌,虽然瘦了很多,眉眼却如出一辙。
“快走开!疯子!死同性恋!”有个小孩捡起石头朝他砸过去,石头砸在了流浪汉的手背上,血瞬间流了下来。
流浪汉转头看了一眼,眼神空洞麻木。
这眼神让官鹤心里发疼,他愤怒地朝那个小孩吼道:“你干什么?!为什么无缘无故伤人?!”
因为官鹤的表情实在凶恶得可怕,那捣乱的小男孩被身边的家长惊恐地拉走了,一边走一边呵斥道:“叫你别惹那姓丛的,他专门诱拐你们这些小男孩的!”
“等一下,你说他姓什么?”官鹤把那个人叫住。
“姓丛啊,你别看他这样,没疯之前还当过老师呢!真是晦气,他没事总爱在这一带转悠,被打了好几次了也不挪地方,下次让人打得再狠一点!”
官鹤感觉如坠冰窟,全身的每一条血管都流淌着彻骨的寒冷。
“不可能……不可能是他……”官鹤低声说道。
他往回走,试图把今天突发奇想的遭遇彻底忘记,像往常一样工作生活,反正分手以后没有丛旌的生活他过了这么多年,一直过得很好。
可是,命运好像在跟他过不去,他看到丛旌无视正在滴血的手,趴在马路边的垃圾桶上往里掏东西。
他的脸贴在垃圾桶盖上,半长的污脏的头发垂落下来,那画面扎进官鹤的眼睛里,也扎在他的心上。
官鹤回到车里,半天没有缓过一口气来,司机战战兢兢地问他要不要开车,却得不到回答,只好僵在那里。就这么过了十分钟,丛旌在垃圾箱里掏出来一个啤酒瓶。
官鹤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冲过去,劈开丛旌的手,啤酒瓶落在地上发出“哐当”破碎的响声,丛旌则是被官鹤拖进了车里。
“开车,回市区。”官鹤说。
司机对于总裁在路上捡了个流浪汉这件事虽然无比震惊,难以接受,可是还是非常敬业地发动了汽车,朝官鹤在凉城落脚的五星级酒店驶去。
丛旌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几乎没有什么焦距的眼睛有些惶恐地四处张望,嘴唇翕动,隔了一会儿才发出一句声音细如蚊子的询问。
“你……们……是什么人?要带我……去哪里?”丛旌感觉到官鹤那巨大的压迫感,本能地微微挪动身体朝反方向靠去:“我……不去收容所……我有家……本地人,也不会……饿死。”
他的语速很慢,需要很耐心才能听完他一句连贯的话所表达的意思,虽然看起来整个人都不对劲,可是官鹤知道,他没有疯,也不是傻子。
“丛旌,是我,官鹤,我回来了。”官鹤想过两个人无数种重逢的可能性,却没有一种是目前这样的。
丛旌听完,呆坐了很久,久到官鹤以为他睡着了。
丛旌终于动了,他伸手去开车门,被官鹤按住,官鹤刚好按在他手上的手背上,丛旌微微皱眉,觉得有些痛,官鹤把他按在座位上,才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黏糊糊的是灰尘和血的污迹。
他毫不思索地解开领带,把丛旌手上的伤口圈了几圈绑住。
司机把车在酒店大堂前停下,官鹤就把丛旌从车里拉出来,把他带回了总统套房。
助理看到官鹤出门一趟居然带了个流浪汉回来,也是眼睛瞪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职业素养让他对此保持沉默,他努力做出见怪不怪的样子问候道:“总裁,您回来了。”
“去找个医生过来,打破伤风针。”官鹤说着脱下衣服外套扔在沙发上。
助理微妙地看了流浪汉一眼,心想,莫非总裁被这个人咬了?那是不是还要打一针狂犬疫苗?
“还有,按他的身材买两套衣服过来,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要。”官鹤又补充了一句,随后把手上系着纪梵希领带的流浪汉拽进了浴室。
助理足足脑袋当机了三十秒才恢复正常,抖着手开始打电话。
官鹤要脱丛旌的衣服,丛旌做出了微弱的反抗,嘴里含含糊糊说着什么,官鹤并不在意,他没有耐心纠结这些问题,很快就把那些破布彻底撕碎,扔进垃圾桶,打开花洒把丛旌从头到脚浇湿了。
他不顾自己的裤子和衬衫都湿了,把丛旌洗了三遍,洗得丛旌全身上下的皮肤都褪回粉红的颜色,没有任何污垢和异味,才关掉龙头,取下浴巾把人包住,认真擦拭。
丛旌看起来比以前还矮了点,大概是经常佝偻着背,姿态委顿,原本一米七三的个头在官鹤旁边显得格外矮小,身上瘦得见骨,白皙的胸口上清晰可见肋骨的形状,有好几十处陈旧愈合的伤疤遍布他的身体。
官鹤越擦气息越不稳,他压抑自己的喘气声不想把丛旌吓到,可是在摸到丛旌那道从耳后到后脖子的足足十公分长的伤疤的时候,他实在忍不住了。
他站起来狠狠朝淋浴屏打了一拳,玻璃上出现了向四周扩散的裂纹。
这一声巨响却没有吓到丛旌,丛旌过了一会儿迷茫地抬起头来,睫毛颤动,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外面传来助理的询问。
“总裁,里面发生什么事了?需要帮忙吗?”
“不需要。”官鹤两眼通红,蹲下来把丛旌紧紧抱住,许久才放开,恢复了那个喜怒不形于色的自己。
助理姓杨,叫杨木易,他把买来的东西放下就识相地到客厅呆着去了,等房门打开的时候,看到官鹤拉着一个陌生的男人走了出来。
流浪汉洗干净以后,居然还挺好看的,眉眼清秀,弧度柔和,是一张第一眼就令人萌生亲近感的面孔。
他穿着匆忙买来的长袖T恤和运动裤,休闲的装束显得很年轻,看起来最多二十出头的样子,而他身边一向注意形象的官鹤却湿着衬衣和裤子,丝毫没有打算要换掉的样子。
“他叫丛旌,丛林的丛,旌旗的旌,你帮我去查一下,十年前在凉城市中英文学校任教的他,是因为什么,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
以前的文风就这样,略微捉虫小修,感恩收藏评论!
第2章
我不会放你走的
官鹤还记得一清二楚,分手是丛旌提出来的,就在丛旌家门口,那里盛放了一树紫丁香,本来是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春日,却因为丛旌的一句“分手”而变得一片灰暗。现在想起来,那美景分明还是美的,那说分手的人,分明还是余情未了的。他们本来爱得蜜里调油,甚至可以说爱得火星四溅,官鹤第一次对一个人爱得那么痴迷,却缺乏观察人的经验,听到分手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愤怒,于是质问,争吵,然后变成彻底的分道扬镳。
如果人生能重来一次,官鹤肯定不会那么冲动,可是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他不能沉浸在悔恨里。
医生给丛旌上完药,打完针,又检查了他的身体,叹了一口气后说道:“他以前肯定是被人狠狠地殴打凌虐过,而且使用了工具,比方说棍子之类的。这里一些看起来像锐物伤,就是刀子之类形成的,我还判断他的腿可能骨折过,腿那里的伤口看得出来是做了手术,里面打了钢钉。耳朵后面那个伤肯定是刀子或者斧头砍的,当时肯定伤到大脑了。初步检查结果是他的视力和听力都有损伤,程度不轻,能否通过什么手段治疗来恢复正常状态,还得去医院做更详细的检查才行。”
医生看了一眼官鹤,官鹤的脸色阴沉,眼眶通红,双手撑在膝盖上仍旧有些发抖,像是正在经受莫大的打击,他试探地问了一句:“官先生您还有别的问题吗?官先生?”
医生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反应,反而是当事人丛旌一脸平静,摸了摸包扎好的手背,对他点了点头。
“谢谢。”他声音很轻,却重重地敲打在官鹤心上,官鹤觉得自己快喘不过气来了,他让医生先走,行尸走肉一般把所有人都支开以后,回来把丛旌那瘦小的身躯搂进怀里。
丛旌挣扎了一下,但是力气实在不如官鹤大,只能任由他抱着。
在稚嫩的十九岁分手的时候连一滴眼泪都没流的他,在年届二十九岁已经是成熟男人的时候,加倍地落泪,把丛旌的衣服都哭湿了。
“告诉我,谁伤害过你,我去找他们,一个个让他们付出代价。”官鹤缓过来以后,对丛旌说道。
丛旌呆了一会儿,似乎出神在回想什么,最后摇了摇头。
他这个样子,很像官鹤姑姑生的那个轻微自闭的表弟,表弟总是不说话,一问三不知,官鹤比他大很多,一开始同情他,会帮忙照顾他,可是久了就觉得很无聊,表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其实有没有人陪估计都差不多。年轻的官鹤这么想着,整天只想跑出去玩,对姑姑时不时歇斯底里的崩溃大哭只能皱眉躲开。刀,永远都是不砍在自己身上,就不觉得疼。
“你记得我表弟吗?房杰,你以前当过他的家教,现在他好多了。”官鹤说道。
房杰这个名字总算给丛旌带来鲜明印象,原本乖乖坐在他怀里的丛旌又挣扎起来,比之前还要用力,官鹤看他细瘦的手腕,生怕自己不注意的时候就把人折断了,只能松开手,让丛旌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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