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夜倾砚(近代现代)——夏歆怡

分类:2026

作者:夏歆怡
更新:2026-06-26 10:02:47

  她的脚步很慢,很沉重,仿佛每一步都要用尽全身的力气。
  就在这时,另一个女人从侧门走了出来。
  赵婉,秦正明的秘书,也是他出轨多年的情人。
  她穿着紧身的旗袍,画着精致的妆容,嘴角带着得意的笑容,像一只偷到腥的猫。
  她走到秦正明身边,挽住他的胳膊,用一种娇柔的声音说:“正明,容姐姐要走,就让她走吧。反正昊儿才是你的亲骨肉,以后秦家的一切都是昊儿的。”
  小秦夜看到母亲的背影僵了一下。
  秦昊,那个比他小三岁的男孩,是秦正明和赵婉的儿子,一直被养在外面。
  小秦夜早就知道他的存在,只是从没见过。
  但他听过下人们嚼舌根,说那个孩子才是秦家真正的少爷,说他是没人要的野种。
  现在,他见到了。
  那个男孩从赵婉身后探出头,看着母亲,眼神里带着和他母亲一模一样的得意和嘲弄。
  他还那么小,却已经学会了恶毒。
  母亲没有说话,继续往楼上走。
  但就在她踏上楼梯的那一刻,赵婉忽然开口了。
  “容卿,你真的以为,你能活着走出这个门吗?”
  母亲转过身,看着赵婉,眼神冰冷得像是能冻住一切:“你什么意思?”
  赵婉笑了,那笑容里带着恶毒,带着得意,带着胜利者的傲慢:“正明,你说呢?”
  秦正明沉默了一瞬。
  那一瞬,时间仿佛凝固了。
  然后,他做了一件让小秦夜终生难忘的事。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扔在母亲脚下。
  “这是你的死亡证明。容卿,你已经死了。”
  母亲的脸瞬间惨白,白得像是纸,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你……你们……”
  秦昊忽然跑上前,一把抓住母亲手里的玉佩,用力一拽。玉佩从母亲手中脱落,摔在地上,“啪”的一声碎成两半,清脆的声音在寂静的客厅里格外刺耳。
  母亲愣住了,看着地上碎裂的玉佩,那是她母亲留给她的唯一遗物,那是她仅剩的念想。
  就在她愣神的瞬间,赵婉从身后拿出一把刀,狠狠地刺进了母亲的背。


第154章 真真假假
  小秦夜捂住了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他的眼泪夺眶而出,却不敢哭出声。
  他看到母亲的身体晃了晃,缓缓倒下。
  他看到血从母亲身下蔓延开来,染红了地板,像一朵盛开的红花。
  他看到母亲的眼睛望着楼梯的方向,望着他藏身的地方,嘴唇微微动了动,无声地说——
  “小夜……快跑……”
  那声音那么轻,轻得像是风中的叹息,却深深烙印在他心里,永不磨灭。
  他跑了。
  他拼命地跑,跑出那个房子,跑进黑夜,跑到天亮。
  他不知道跑了多久,只知道当他终于停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身边没有一个人。
  从那天起,他再也没有流过泪。
  ……
  画面再次一转。
  那是一个阴冷的早晨。
  十二岁的秦夜被塞进一辆黑色的轿车,送往机场。
  没有人送他,没有人跟他告别。
  秦正明甚至没有露面,只派了一个司机。
  “你爸说了,以后你就去国外读书。没有允许,不许回来。”司机的声音冷漠得像是在念通知,甚至没有回头看他一眼。
  秦夜没有说话,只是抱着一个小箱子,那是他从秦家带出来的唯一行李。
  箱子里有母亲留下的几件衣服,几幅她画的设计稿,还有那枚碎裂的玉佩——他趁人不注意,偷偷捡起来的。他把那两半玉佩拼在一起,用布包好,贴身放着。
  他透过车窗,看着那座他生活了十二年的房子越来越远,看着那座他从未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的房子消失在视线里。
  他没有流泪。
  从母亲死的那一刻起,他就再也没有流过泪。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他看着窗外越来越小的城市,在心里发誓——
  总有一天,他会回来。
  回来让那些人,付出代价。
  ……
  国外的日子,比他想象的更难。
  他先是被安排在一个远房亲戚家里,但那家人对他并不好,只当他是秦家丢过来的累赘。
  他们让他住在地下室里,吃剩饭剩菜,穿破旧的衣服。
  他们骂他是“野种”,是“没人要的东西”,用最恶毒的话刺伤他。
  他都忍了。
  因为他知道,只有活下去,才有机会。
  一年后,他逃离了那个“家”,开始了一个人的流浪。
  他睡过桥洞,翻过垃圾桶,和野狗抢过食物。
  他被人打过,被狗追过,被警察驱赶过。
  冬天的时候,他蜷缩在废弃的纸箱里,冻得浑身发抖;夏天的时候,他躲在阴沟里,被蚊虫咬得满身是包。
  但他从来没有放弃过。
  因为他还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
  就是在那些最艰难的日子里,他第一次真正发现了自己眼睛的秘密。
  那天晚上,他躲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又冷又饿,浑身发抖。
  他看着窗外昏暗的月光,忽然发现,月光在他眼中,变成了不同的颜色。
  他眨了眨眼,那颜色又变了。
  他试着用意念控制,那颜色就随着他的心意变化。红、橙、黄、绿、蓝、靛、紫……每一种颜色都清晰分明,真实得仿佛触手可及。
  他甚至可以同时看到多种颜色,像是一个万花筒在他眼前展开。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他隐约觉得,这或许是他活下去的本钱。
  后来他才知道,那是天生的能力,是遗传自母亲那一脉的血脉。
  容家世代都有一些异于常人的天赋,而他的天赋,就藏在眼睛里。
  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眼睛的颜色,可以看穿迷雾,可以洞察人心,可以在一瞬间捕捉到常人无法察觉的细节。
  而当他过度使用这种能力时,眼睛就会变成灰白色,暂时失明。
  那是一种保护机制,防止他透支自己的天赋。
  但也正是这种能力的过度使用,让他觉醒了另一种能力——天眼。
  那是在他十四岁那年,被一群流浪汉围殴的时候。
  他们抢走了他好不容易找到的食物,然后把他按在地上拳打脚踢。
  他被打得奄奄一息,几乎以为自己要死了。
  就在那一刻,他忽然感觉到眉心处有什么东西裂开了。
  然后,他“看见”了。
  不是用眼睛,而是用眉心。
  他“看见”了那些人的动作,提前预判了他们每一次攻击。
  他看见拳头从左边袭来,提前躲开;看见脚从右边踢来,提前避开。那些动作在他“眼”中像是慢放一样,清晰得不能再清晰。
  他躲开了,爬起来,逃走了。
  从那以后,他就有了天眼。
  即使眼睛失明,他也能用天眼“看见”世界。只是没有色彩,只有黑白,但足够了。
  足够让他活下去。
  足够让他变强。
  足够让他……复仇。


第155章 闻风丧胆的“夜皇”
  十五岁那年,他被一个神秘组织看中,带进了训练营。
  那是地狱般的地方。
  每天高强度的训练——凌晨四点起床,十公里负重跑,徒手攀岩,野外生存,格斗训练,武器使用,暗杀技巧……一刻不停。
  残酷的淘汰机制——每三个月一次考核,最后一名会被淘汰,而被淘汰意味着死亡。
  随时可能丧命的危险——训练中真的会死人,没有人会救你,没有人会同情你。
  一起进去的一百个人,最后活下来的不到十个。
  他是其中之一。
  不是因为他最强大,而是因为他最想活。
  因为他还没有复仇。
  训练营的教官是个冷酷无情的男人,从不夸奖任何人。
  但有一次,他在看完秦夜的训练后,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你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人。但天赋只能让你活下来,想成为最强的,你需要更狠。”
  秦夜记住了这句话。
  他开始变得“更狠”。
  对自己狠——别人训练八小时,他训练十六小时;别人休息,他还在训练;别人放弃,他还在坚持。
  对敌人狠——第一次执行任务时,他面对的是一个比他高大一倍的男人,他用三秒钟解决了战斗,用的是教官教他的最狠的那一招。
  十八岁那年,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执行任务。
  目标是某个军火商的头目,一个臭名昭著、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他潜入对方的老巢,在三十秒内解决了十二个保镖,然后亲手割开了目标的喉咙。
  那一刻,他浑身是血,站在尸体中间,却没有丝毫恐惧,只有一种奇异的平静。
  他知道,他找到了自己该走的路。
  从那以后,他的名声开始在地下世界传开。
  “夜皇”。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只听说他戴着半张面具,只露出一双颜色随时会变的眼眸。只听说他出手必杀,从不留活口。只听说他神出鬼没,无人能追踪。
  那些年,他杀过的人,他自己都数不清。军火商、毒枭、人口贩子、贪官污吏……每一个该死的人,他都亲手送他们下地狱。
  他的手段狠辣,从不留情,让无数人闻风丧胆。
  但他也有自己的规矩——不杀无辜,不伤妇孺。
  那些真正该死的人,他才会出手。
  每次行动前,他都会花很长时间调查目标的背景,确认对方确实罪有应得,才会动手。
  他也开始建立自己的势力。
  “暗渊”,是他一手创建的黑暗组织,成员都是他从各地救下的孤儿,被他训练成最精锐的杀手和情报员。
  他们对他忠心耿耿,视他为神。
  靳野就是其中之一。
  那是他在日本执行任务时遇到的。
  十三岁的靳野被关在一个地下格斗场里,像野兽一样和同龄人搏杀,供人取乐。
  他身上全是伤,眼神里全是绝望,却还在拼命地挥拳,不肯倒下。
  他的狂躁症就是在那个地狱里被折磨出来的——从小被当作野兽一样对待,一次次被打倒,一次次爬起来,直到最后,他的身体里住进了一头永远无法驯服的野兽。
  秦夜救了他,带他走,教他本事,给他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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