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钢铁直男在群狼中夹缝求生(穿越重生)——以万物为死狗

分类:2026

更新:2026-04-17 08:50:17

  “你怎么了脸那么红,中暑了?”程戈抬手覆在他额头上。


第10章 上职
  此话一出,林南殊的脸好像更红了,但是表面却异常镇定。
  “你没事吧?”
  程戈往后撑住了石桌勉强坐了下来,结果屁股才刚沾到凳子,整个人立马就蹿了起来。
  “啊…咝…”程戈痛得整张脸都皱在一起,嗷嗷直叫。
  林南殊连忙上前扶了他一下,生怕他又摔了。
  “我让大夫过来帮你看一下吧,顺便把今日的针灸给上了。”
  程戈现在是腰也痛,屁股蛋也痛,也不敢硬扛着。
  “好,尽量快点。”
  林南殊将人扶回了房中,程戈连忙爬上床,小心翼翼地趴好。
  这下是真的不敢造次了,要再摔几次他就要报废了。
  不一会儿,大夫背着药箱匆匆赶来。
  大夫仔细查看了程戈的伤势,一边摇头一边叹气:“这旧伤未愈,又添了新伤,恢复起来怕是要更久咯。”
  林南殊从门外进来,目光正落在背上,但很快便移开了。
  程戈近尾椎的地方红肿带着青紫,落在那冷白的皮肤上,看着格外吓人。
  大夫开始给程戈上药施针,程戈疼得直咧嘴,“老头,你轻点吧,痛啊。”
  林南殊拿了块红豆糕轻轻放在对方手里,轻声安慰:“忍一忍,很快就好。”
  程戈咬了口红豆糕,甜甜糯糯的,表情瞬间就缓和了不少,“再赏我一块。”
  林南殊坐在床边,倒也不拘着他,又拿了一块递给他。
  嘴里啃着红豆糕,什么都不想了,房内点着熏香,有安神的作用。
  大概过了一柱香的时间,大夫给开始收针,而程戈已经睡得不省人事了。
  “这药膏早晚涂一次便可消肿止痛。”大夫手里将一小罐药膏,朝着程戈嘱咐了一句,结果却发现对方睡着了。
  林南殊接过药膏,轻声应道:“给我吧。”
  大夫收拾好药箱,便离开了房间。
  林南殊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程戈熟睡的侧脸,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
  他轻轻叹了口气,抬手把他手心的啃了个牙印的糕点给拿走,用帕子擦干净。
  俯身将衣服给他披好,将他后背盖住,目光落在程戈垂在床沿的湿发上,满脸都是无奈。
  程戈瞧着脸嫩,虽然已到弱冠,但是看着更像是十七八岁一般,平日里更是稚气未脱。
  想必在家中定是被娇宠伺候着长大,在许多事情上都格外马虎。
  但耐不住身体又格外脆弱,磕磕碰碰那是常事,吐血也是见怪不怪。
  林南殊心想,若是他有这般的弟弟,想必也只能一辈子仔细养着,出门都得栓裤腰上才放心。
  现下总不能将人闹醒,但是顶着一头湿发睡觉,估计也遭不住。
  这下,林南殊只能认命地帮他绞发。
  程戈因为屁股蛋受到重创,在床上老老实实地待了两天,至于为什么是两天,其实非常简单。
  那就是,他要去上班了。
  虽然这两天有好好养着,但是还是没有好全。
  不过这些都不可怕,因为程戈更怕穷,他现在真的是兜里一个子都没有。
  要是哪天有个美女突然对他一见钟情,然后哭着闹着又非他不嫁,他是一分钱彩礼都掏不出来的。
  程戈的科考名次算是比较靠前的,一般朝廷都会在二甲和三甲进士中择优选拔进入翰林院作庶吉士,相当于国家的储备人才。
  在历代的内阁大学士中,将近百分之九十都出自庶吉士,被称为“宰相摇篮。”
  不过庶吉士还属于实习阶段,每天会被系统地安排实习内容,也会有专门的老师教导。
  三年实习期满,便要参加“散馆考试”,百分之三十左右的人会被淘汰,派往地方。
  而剩下的人,一部分会被留任翰林院,成为‘储相’,其余的部分一般都会被分配到六部任职。
  程戈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两眼一闭,就能梦见自己站在权利的巅峰俯瞰众生。
  那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感觉,生生让程戈在梦中笑醒了无数次。
  当然他也知道饭要一口一口地吃,路也要一步步地走,目前他最大的目标就是把俸禄混到手。
  庶吉士的俸禄不算多,每月基本的俸禄也就四两。
  再加上其它的廪饩银或者冰炭敬等额外收入,年薪也能达到两百两左右。
  要是混得好一点,三五百两也不成问题。
  这单看不是特别多,但是这个时代,一户普通农户收入也就十几两。
  而京城福康路拐角程戈经常光顾的那家包子铺,一个大肉包也才两文钱,这么一对比,程戈也算高薪阶层了。
  现在他吃喝都是林南殊的,虽然每天也挺快乐的,但是作为一个拥有高尚品格的成熟男性,他曾深深地告诫自己,这样是不对滴。
  今天第一天报道,程戈专门起了个大早,打算先刷一波好感,等他成老油条了,再摸鱼。
  因为腰还不太灵活,林南殊让人派马车送他过来的。
  这倒也不算什么,毕竟在这里,能读得起书当上官的,大部分都是有些家世钱财的人。
  寒门想出贵子,那是难如登天。
  不过看到林府牌子的马车时,众人还是下意识地往一旁让了让。
  世家大族的势力盘根错节,轻易招惹不得,就连当今圣上,也要忌惮三分。
  程戈正在马车里睡得昏天暗地,马车猛地晃了一下,整的他差点没坐稳。
  “程公子,到了。”马车外,一小厮低声唤道。
  然而,回复他的只有沉默。
  眼看着这时辰差不多了,小厮也有些着急了,第一天上职迟到,那可是大忌。
  庶吉士大小考核不断,其中也夹杂了不少考官的个人主观意志,而古人对名声也是格外重视,所以非常有必要给众人留下一个好印象。
  小厮没办法,只能壮着胆子敲了敲马车,轻声喊道:“程公子,该上职了。”
  程戈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嘴里嘟囔着:“再睡两分钟。”
  小厮急得满脸通红,虽然不知道两分钟是什么意,但是听这意思很是不妙。
  “公子,这都到翰林院了,再迟到可就不好了。”
  程戈一听,猛地睁开眼睛,连忙把脑袋从马车里探了出来。
  这才彻底清醒过来,揉了揉眼睛,下了马车。
  天还未亮,小厮提着灯往前带路,耳边时不响起马蹄声。


第11章 警告
  程戈半眯着眼睛,走得有点晃,伸手从小厮手里接过一块糕点当早餐。
  这是林南殊专门嘱咐的,对方似乎已经摸清了他尿性。
  在林府住的这段时日,程戈每天除了吃饭拉屎,那最大的爱好便是睡大觉。
  要是没事,基本就一觉就睡到大中午,别说早饭,午饭有时候都赶不上趟。
  要不是林南殊专门吩咐过,估计他都得饿死。
  然而,自从当上公务员之后,这种生活就戛然而止了。
  是的,这里早上五点就要到岗上班了,而住得偏僻一点的人,三点就得起来。
  当程戈知道这个消息的那一刻,只见他在院子里朝天竖着中指整整骂了三个小时。
  最后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吃了一粒救命丹才勉强缓过来。
  可想而知,当时有多气愤。
  但是骂归骂,恼归恼,全勤那是一分都不能少。
  不为别的,庶吉士无故缺职,轻则申饬罚俸,重则逐出翰林院。
  虽然他这对这种排班时间深恶痛绝,但是这好歹是个铁饭碗。
  要是真把这差事给丢了,他就真得去要饭了。
  什么?种地?真是搞笑的,程戈连多肉都种不活的体质,你让他去种地?那还不如让他自己掘个坑埋了自个还体面一些。
  而且现在他这破身体,显然也干不了重活,所以只能先苟住。
  到了地方后,已然有不少人在此等候应卯,时不时有低低的交谈声。
  庶吉士三年一批,能中进士的都属佼佼者,人中龙凤,否则范进当初只是中举,怎么就直接就疯了。
  到死都没考中的,也大有人在。
  幸好原主够努力考上了,但凡让程戈自己去考,那估计得够呛。
  古人讲虚岁,程戈生辰是农历十一月,其实按现代的周岁计算,其实还没满十九。
  目光扫了周围一圈,庶吉士择选时,除了名次之外,还会更偏向更年轻一些的。
  一般都会选择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而且样貌必须要端正。
  不得不说长得帅,在哪里都吃香。
  这么一看,程戈竟是这批人中年纪最小的。
  他此时正穿着平常的青色圆领袍,腰系素带,文文弱弱的样子,垂眸的不语的样子,竟衬出了几分魏晋遗风。
  看着就容易让人心生好感,众人心想怪不得会被选入翰林院。
  一时间,竟也有不少人主动上前搭话,“这位想必便是程兄了吧?当日殿试风采,我等至今难忘。”
  程戈立马拱手,笑着应声,“这位风神俊朗,仪表堂堂,惊才风逸的仁兄如何称呼?”
  俗话说得好,多一个兄弟多一条路。
  他要吃多多滴的饭,交多多的滴朋友,然后做大大滴官。
  “这位仁兄神仪明秀,朗目疏眉,君子如珩啊…”
  程戈那张小嘴,好话像不要钱一般,一箩筐一箩筐地往外倒。
  一时间竟把在场的人夸得满脸飞霞,心花怒放,整个人都有些飘飘然了。
  没多久便与程戈称兄道弟,眼看着就要勾肩搭背了。
  突然一道身影从侧面挤了进来,伸手便攥住了程戈的手,语气中带着几分不显的愠怒。
  “慕禹,你这几日都去何处了,为何不告诉我,我很担心你你知不知道?”
  程戈听到这话,立马抬头看向那人,原来是张清珩。
  那日他追小偷追得急,后来又毒发失去了意识,倒是把这人给忘了。
  不过就算记起来,程戈也不会有什么反应,毕竟他不是原主,跟张清珩并没有太多交情,而且他总觉得对方给他的感觉怪怪的。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自己像是一头被鬃狗盯上的猎物,让人浑身都有种不适感。
  但是现在人多,而且对方好像是原主的朋友,他也不好意思做得太明显。
  程戈有些尴尬,试图抽回手,却被张清珩攥得更紧。
  “当日身体有些不舒服,便先回去了,是我的不是。”
  张清珩却不管旁人的目光,紧紧盯着程戈,眼神里闪过一丝探究与占有欲。
  但很快又敛下,眼中带着几分温润的笑。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