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教授,开门!我是老攻!(近代现代)——不等与春秋

分类:2026

更新:2026-04-02 17:24:11

  程樾动作粗鲁的用纸给他囫囵擦了擦,也不在乎会不会把人惊醒。
  随后轻手轻脚地退出门外,沉思几秒,走出了院子。
  “不用去买!家里有个空调扇,你先用着!”
  方婶儿正在纳鞋垫,听到他想借电动三轮车,随口问了句要做什么,听到他说要去买个风扇时,连忙拦住人。
  “快别去了,这是之前有个考察团里面的老板买的,走的时候也没说怎么处理,就一直搁在乐乐屋里了。”
  方婶儿腿脚不便,指挥着他将盖着防尘罩的物件搬到院子里。
  “咱们村里用不上这个,我想着反正那老板也不要了,还不如卖给别人,结果乐乐那孩子非不让。”
  程樾掀开防尘罩,目光触及到空调扇上面的标签时,脸上闪过抹诧异。
  这个牌子据他所知,应该是国外知名品牌旗下的,隐约记得它的价格比普通的空调还贵。
  “婶儿,你是说,老板住在您家?”
  他们这里并不是很偏僻,几公里外的镇上就有一家宾馆,虽然条件跟大城市的不能比,但总比方婶儿家的土房子好吧。
  方婶儿把防尘罩叠起来:“嗐,人家那种大老板的心思谁能摸得透,估计是想体验生活吧。”


第66章 我只想要你
  原本方婶儿是不乐意的,他们家本来就孤儿寡母的,突然来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谁知道能惹出多少闲话。
  尤其那个老板阴晴不定的,一双阴森森的眼睛,看的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奈何大队领导开口发话,对方又表示愿意支付高昂的住宿费,方婶儿看着放在桌上的五万块钱,果断收下热情的去给人打扫房间。
  住,想怎么住怎么住!
  程樾:“……”
  这还有啥说的,是他他也不会拒绝。
  季淮堇睡得很沉,人也很沉,程樾坐在床头,揽着脖子让他靠在自己怀里,费力的帮他把外套脱掉。
  正犹豫要不要打水给他擦擦,一道人影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方乐乐满头大汗的看着床上的陌生人,及时咽下口中的呼喊。
  程樾也发现了他,挥手示意,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到门外。
  “刚下班?”
  方乐乐高中毕业没有继续上学,利用打零工挣得钱考了个驾照,现在在镇上找了个送菜的活计。
  “嗯,哥,那是你朋友吗?”
  程樾点点头,给他递了瓶水。
  方乐乐接过来却没喝,手指摩擦着瓶盖,佯装不经意的问道:“他,也是京城来的吗?”
  程樾没多想应下:“对,怎么了?”
  “没事儿!”
  方乐乐举了举手中的水:“谢了哥,我走了,还得去地里。”
  他来的匆匆忙忙,走的也着急。
  刚跑出院门几步,又倒了回来:“对了,哥,那个空调扇,用的珍惜点啊!”
  “……”
  就说他无事不登三宝殿!
  程樾好笑的斥他:“用坏了哥给你赔!”
  善解人意的方乐乐,这次疯狂摇头:“不行!我只要这个!”
  他怪异的反应引起了程樾的关注,只不过不等他问出口,少年早已风驰电掣的跑远。
  “……慢点!”
  隔着老远,还能看到他劲头十足的蹦跳着挥手。
  程樾失笑出声:“臭小子!”
  长大了,也有自己的小秘密了。
  ……
  季淮堇这一觉睡得时间并不长,睁眼时夕阳还没落山。
  西服外套挂在晾衣杆上,随着微风左右摆动,霞光挥洒下来,摇晃出一个飘逸的影子。
  他站在门口,打量着这个充满乡村气息的小院,对于一个出生在罗马的贵公子来说,这里的环境实在不能用美好来形容。
  但是,他却好似看到了一个小小少年,度过四季变换,长成如今刚好的样子。
  大门推开,程樾伴着暮光而入,日角珠庭,明眸皓齿,整座破败的院子瞬时亮了起来。
  季淮堇莞尔轻笑,有些地方不是不美,而是缺了一个恰如其当的画中人
  程樾看到他愣了下,张嘴准备打招呼,不知想到什么,又抿唇绷着张脸,提着东西进了正屋。
  擦身而过时,手腕被人攥住。
  “我以为你又丢下我跑了。”
  季淮堇眼眸流转,得寸进尺的与他十指交握,明明他才是那个躺在家里吹空调的人,掌心的温度却高的吓人。
  程樾下意识的甩开,试图驱散那股烫到他心尖的热意。
  “这是我家,我跑什么!”
  再说,什么叫又!他哪里跑了!是家里有事好吗!
  程樾横他一眼,把手里的餐盒摆放在桌上:“吃饭!吃完就给我走!”
  这么大个教授,难道不懂鸠占鹊巢是什么意思吗!
  要不是他,自己至于在大太阳底下跑来跑去的折腾一下午吗!
  程樾还遵循着老话,碗里的排骨汤足以验证他非常认可“吃哪儿补哪儿”的那句名言。
  季淮堇只喝了一口,就放下了汤匙:“没你做的好喝。”
  这不是废话吗,镇子上饭店多,但大多都是红烧排骨,他跑了好几家店才找到这么一家愿意给他做清炖的。
  别看这道菜听起来简单,实则用料不对,火候不够,那就和水煮排骨没啥区别。
  饭店做出来装盒,程樾瞥了眼汤的颜色,就知道十有八九不怎么好吃。
  不过想想,又不是自己吃,管他死活!
  能给他花钱买饭就不错了!
  那碗排骨到最后还是没有吃完,相处这么久,程樾也知道这人看起来什么都吃,其实比挑食的人还难伺候。
  只要一道菜不合胃口,那么整顿饭基本上就不会怎么动了。
  有时候他都怀疑,这人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清朝余孽!
  真能作!
  程樾骂骂咧咧的端着剩下的饭菜去喂方婶儿家的大狼狗,揣着借来的三个土鸡蛋回了家。
  十分钟后,一碗热气腾腾的水蒸蛋放在了季淮堇面前。
  “吃吧,皇阿玛!”
  生气中的他原本只想讽刺人,却忘了这个称呼翻译过来...
  季淮堇突然不着边际的笑了下。
  程樾:“?”
  “其实我更喜欢现代式的叫法。”
  “……”
  程樾反应过来,恼羞成怒:“吃不吃!不吃喂狗!”
  月亮升起的时候,太阳还没消失。
  最后一口水嫩嫩的鸡蛋羹吃完,一直紧盯着的程樾马上撵人:“吃也吃了,睡也睡了,该去哪儿去哪儿吧!”
  反正他这里庙小,装不下这尊大佛。
  季淮堇任由他把勺子夺走,抽出张纸慢条斯理的擦完嘴,靠在椅子上稳坐如山。
  “人生地不熟的,你不怕我丢了?”
  程樾蹲在院子里的水管旁,哼哧哼哧的洗碗:“丢了最好!”
  来的时候怎么不见你丢。
  季淮堇像是找到了新乐趣,颇有兴致的陪着他你来我往的打嘴仗。
  两个加起来奔六十岁的人,硬是吵出了小学生拌嘴的既视感。
  这一磨蹭,天彻底暗了下来。
  程樾完全拿他没辙,气汹汹的撂下一句话:“行,你不走,我走!”
  走是走不了的。
  季淮堇探身一把将他拽回来,程樾只觉得一个晃眼,人已经坐到了他腿上。
  “别动,我心口疼。”
  程樾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屋子里没有开灯,只有逐渐明亮的月光,照在了院子里褐色的土地上,不知名的昆虫叫声迭起。
  季淮堇单手牢牢的箍着程樾的腰,拨开他挡在身前的手,倾身相拥。
  “不生气了好不好。”
  脸颊被珍重的吻过。
  季淮堇轻啄他的鼻尖,柔声细语:“从头到尾,我只想要你。”


第67章 道歉方式,满意吗
  程樾其实并不在乎什么苏星沉,还是苏北沉的。
  他在意的是,为什么这个人一回来,就可以以一副坦然的姿态进入季淮堇的世界。
  再通俗一点就是,程樾对他们未知的曾经耿耿于怀。
  季淮堇出身名门,龙章凤姿,多年笔墨的熏陶下,一身书香气息蕴含着无限的个人魅力,是真正的天之骄子。
  套用现在流行的一句话就是,他只要站在那里,就有无数人喜欢。
  程樾当然也是。
  若不是真的喜欢,又怎会三番五次的跟他纠缠不休。
  说见色起意也罢,日久生情也可。
  恍然惊觉,才发现不知何时早已将他放在了心底。
  所以,在他感情最浓烈的档口,看见苏星沉穿着睡衣站在他面前时,说不介意是不可能的。
  程樾面色平静,眼睑低垂,任由他灼热的呼吸喷洒在脸上,语气不咸不淡:“所以,你觉得你很无辜?”
  从他们发生意外到今天为止,也有半年时光,对彼此当然有些了解,如果说他很在意边界感,那么季淮堇的底色就是冷情。
  倘若没有他曾经的放纵,苏星沉又怎么敢肆无忌惮的越界。
  月色渐浓,不同于城市的喧嚣,农村的夜晚格外安静。
  黑暗中,季淮堇轻笑一声:“是我的问题。”
  他挺起腰凑上前,轻轻在光滑娇嫩的下颌上咬了一口,力度不轻不重。
  “但是,程樾。”
  垂在身侧的手被人握住,放在胸前,像是不知道疼痛般,不管不顾的用力按下去。
  “你总要给我认错的机会。”
  昏晦的暗光下,季淮堇那张温雅的面容上挂着淡淡的笑意,幽深的眸光紧紧的逼视着他。
  程樾只觉得灵魂都在颤栗。
  苏星沉的故事很简单,也并不是所谓的白月光。
  季淮堇16岁孤身来京城,彼时身边只有一个林书杨。
  入学后恰好跟早上一年学的苏星沉同班,同处一个圈层,京城的人对南方神秘的季家,充满了好奇心。
  苏星沉家世好,长得漂亮,从小就讨人喜爱,偏偏在这个清冷俊逸的人面前失了手。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少爷,顺风顺水的人生绝不能出现意外,于是他铆足了劲想要让季淮堇的目光也追随他。
  勤勤恳恳的努力了两年,终于在高三的时候,让这朵高岭之花眼里有了他,誓师大会时主动跟他搭了两句话。
  那一刻,苏星沉的虚荣心达到了顶峰。
  老家的房子很小,床也很小,两个大男人躺在一起肩并着肩,轻易就能感受到彼此的温度。
  程樾望着漆黑的天花板,声音波澜不惊:“就这么爱上了?”
  两人的距离极近,季淮堇侧身,一点点将他攥紧的拳头掰开,接着顺势十指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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