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穿痞子,甜宠夫郎(穿越重生)——三杯酒好
分类:2026
作者:三杯酒好
更新:2026-10-07 21:34:33
《魂穿痞子,甜宠夫郎》作者:三杯酒好 简介: 曹俊,一个摸爬滚打刚从社会最底层升至教授级的幸运儿,正等着大展身手实现他的鸿鹄大志。 却不想在一次外出教学中意
“你有没有想过,将那些没有入驻的商家拉进来?”曹俊问道。
苏慕白:“这倒是个好主意,我改天试试他们的口风。哎你不是以前说他们想来你还瞧不上的吗?现在变得这么快,又瞧上了?”
曹俊:“以前是以前,你看以前逸仙居发展多好,最后还不是自己将自己送上绝路,所以人也要往前看,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苏慕白:你说是就是吧!
曹俊:“不是说逸仙居京里有靠山吗?这么久了怎么还没有动静?”
苏慕白:“远着了,京里离这十万八千里,哪有那么快就到。”
曹俊:“我倒是希望要报复就赶紧的。”
傍晚的时候,京里的信鸽飞到了玄月窗口。
玄月取下,将空白的纸条在火上烤了烤,上面的字才显示出来,一看就是主子的笔记。
白纸上写着:逸仙居已翻不起风浪,好好保护云儿。
玄月笑了一声:“主子这是将逸仙居的老底儿抄了?”
第109章 沈大沈旺
此后,山水镇再无竞争对手,在苏慕白各项好处的诱惑之下,山水镇其他商户也逐渐加入万宝阁。
同时张县令修建的砂石路从山水镇蔓延出来,通往附近的乡镇与大道。
万宝阁附近建起了商铺与住宅,变得空前繁荣,以前的繁华场所逐渐没落下来。集市的中心慢慢朝万宝阁聚拢。
来山水镇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就有杏花村,沈书大伯家。
沈大与沈旺背着竹篓,脚腕上的裤脚沾满了泥点子。
“爹,好不容易来一趟,这回我想吃碗臊子面。”沈旺边走边说。
沈大背着篓子慢慢走着:“看这次草药卖的啥情况?收入好就吃一碗。”
他接着道:“要不是你将那笔钱拿去嚯嚯没了,你想吃多少碗都可以。”
沈书离家不久沈大就将沈秋给卖了,五两银子卖给了刘老爷,那老爷原本看上的是沈书,但沈书被曹痞子带走了,就只能让秋子顶上。
沈大骂道:“要不是你偷了钱去花楼,我们也不用这么节省。”
沈旺再也不敢吭声,当初被沈大差点打断了一条腿。
他现在想起来的时候还隐隐作痛。于是连忙岔开话题:“爹,我听说镇上盖了一座万宝阁,酒水与菜品一绝。”
“绝不绝都与你无关,你有钱进去吗?”沈大说道。
沈旺撇了撇嘴不说了。
刚出家门口要翻两座山,翻过山之后才能看见沙石路,石子在太阳的折射下闪闪发光。
沿着沙石路一直往前走就能看到一座巍峨高楼。
金黄色的牌匾上写着万宝阁三个大字。
两人走到阁前的广场上,抬头看着眼前高大的楼阁,沈旺出声:“这就是万宝阁吗?”
万宝阁前人来人往,哪些人衣着华丽,一看就是有钱人。
沈旺:“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进去看一看啊。”
沈大也望着大楼。
正当他们穿的衣衫褴褛呆呆望着里面时。
远处啪嗒啪嗒过来一辆华丽的马车,曹俊先一步下来,伸手接着后面的书哥儿。
书哥儿今天穿着一身淡蓝色锦袍,一举一动像极了贵家哥儿,脸庞白皙不再是以前的黝黑干糙。
沈大:“旺儿,那不是书哥儿吗?还有旁边的是不是那痞子?”
沈旺:“是,是,是,是他们,他们进了万宝阁。”都能进万宝阁的人了,那应该有很多钱,既然他们已经成亲了,那他们是书哥儿的外家好处也应共享。
想到这里沈旺赶紧说道:“爹,你看他们都能进万宝阁了,肯定有很多钱,书哥儿嫁过去后,我们可是一件东西都没收到,不若我们跟进去,说不定也能尝尝里面的菜,爹我已经好久没吃到肉了。”
沈大灰蒙蒙的眼睛朝着走进阁里的曹俊两人望过去。
是啊,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吃到肉了,都怪那扫把星书哥儿,秋哥儿若不替他嫁过去,那这两天一嫁不就又有一笔银子。
沈大越想越觉得家里现在变成这般状况都是书哥儿的错。
“走,爹带你去吃肉去。”沈大说完正了正肩膀,仿佛这样他就跟里面的众人一样了。
后面的沈旺夙愿达成急忙跟上,心里想着这次一定要好好在曹俊两人身上扣下一笔银子。
今天有大集,曹俊与书哥儿出去逛了一圈,买了一些吃的穿的,这些虽然万宝阁里面都有,但曹俊就是想带着书哥儿去逛街买东西,他觉得给书哥儿买东西也是一种美好体验。
两人刚走到二楼,楼下就传来一声熟悉的声音,这声音瞬间勾起了书哥儿的恐惧,他猛的转头朝楼下看。
曹俊看书哥儿不对劲 寻着声音也看过去。
沈大:“书儿,是书儿吗?大伯可算找到你了,自从你跟着那小子走后,家里人惦念的紧,你也不回家瞧瞧。”
堂里的众人都疑惑的望了过来,好似面前的东家夫郎已经是十恶不赦之人。
书哥儿冷笑一声:“回去,回哪里去?是回家被你们关柴房,当牛马,还是被你们卖了换钱花。”
沈旺:“你个贱哥儿,跟着痞子跑了,就应该被浸猪笼。”
曹俊脸色阴沉,松开了书哥儿的手就要往一楼走。
书哥儿拉住了他,曹俊的脾气他是知道的,担心他下去将人打死了,“为了这两人,脏了手不值当的。”
曹俊抬手摸了摸书哥儿的脸:“放心,我有分寸。”
说完就要往下走。
书哥儿:“那我陪你,有事我们一起面对,这是你答应我的。”
曹俊:“好。”
下楼的曹俊在沈大面前站定:“大伯别来无恙啊!”曹俊痞笑着。
沈大被他这笑吓得退后了几步:“你不要过来,就站哪里说吧!”
沈旺:“你们成亲连个枣都没有带来,我们也不计较,今日就先请我跟父亲吃顿好的,我们也大人有大量不追究你们的失礼。”
曹俊笑道:“好啊。”
“不过,你们也知道我疼我夫郎,想吃顿好的,得扇自己两巴掌。”
沈大:“曹痞子,我是书哥儿大伯!”
曹俊声音更大:“那又怎么样?你有做到大伯的职责吗?将他当牛做马白天黑夜干活,最后还要卖了他,逼得他跳河,这是当大伯的会做的事情?”
周围的人也开始对沈大两人指指点点,沈大黝黑的脸带上了尴尬的神情。
沈旺眼皮厚直接答应下来:“好,不就是两巴掌吗?我挨的打比这多的都有。”接着扇了自己两巴掌。
这两巴掌让见多识广的曹俊也不自觉震愣,脸皮这么厚?
话已经说出口,曹俊直接叫来陈小六,:“帮他们点一桌招牌。”
事情经过陈小六也看到了,但是东家的决定一定是对的。
应了一声就下去通知了。
曹俊拉着书哥儿上了阁楼。
随后有小二将人带到了桌子旁边,:“客官稍等,菜马上就来。”说完就要离开。
沈旺叫住他:“慢着,我问你,他是你们这的常客吗?”都可以使唤万宝阁的人,肯定经常来。
那小二呵呵笑了两声:“他可不是什么客人,他是我们东家,万宝阁都是他说了算。”
沈大沈旺惊的说不出话来。
第110章 沈秋的悲惨遭遇
两人震惊过后只剩窃喜。
书哥儿与曹俊成了亲,曹俊是万宝阁的东家,而他是书哥儿的大伯。那这样一来,他也是万宝阁的主人了。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从彼此的眼中都看到了相同的想法。
等菜一上,好久没见过肉的两人狼吞虎咽,没过一会桌上已经只剩空盘子。
吃饱喝足的两人匆匆回了家,他们必须好好谋划一番,怎样才能让曹俊养着他们。
杏花村刚割了韭菜的书哥儿婶子冯氏,一听手中的韭菜掉到了地上,眼睛睁的非常大:“你们说的是真的?”
沈旺:“娘是真的,我们今天亲眼看见那贱哥儿与痞子进了万宝阁,小二说的能有假吗?”
冯氏高兴的直搓手:“哎呀,那还愣着干嘛,我们赶紧收拾东西,去镇子上住。”
沈大:“我看那曹俊不是个好相处的,加上以前书哥儿在我们这里也没享过什么清福,怕是不成。”
冯氏:“村里的孩子哪个享过清福,我给他一口饭吃,养他这么大什么恩都没还就跟着痞子跑了,让他出点钱是天经地义。”
沈旺连连点头:“母亲说的对。”
沈大:“你不要忘了,断亲文书已经办了,那贱哥儿已经与我们没有关系了。”
冯氏坐在了石阶上:“那怎么办,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早知道死也不断亲。”
沈大:“明天你去瞧瞧秋哥儿,他与书哥儿以前关系好,先让他探探口风。”
冯氏不语,当初书哥儿走后,他们已经将刘老爷给的聘礼花了,最后还不上,只能将秋哥儿抵了去。
当时秋哥儿哭成了个泪人,到底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但为着自己的儿子。她还是狠心将他抵了。
是生是死也没有再去看望过。
如今让她去求秋哥儿,倒让冯氏有点不自然。
第二天冯氏带着一家子的期许来到了刘老爷家后门。
刚敲了几声门就被里面的守门人推了一把,“什么乞丐破落户,去去去。”
冯氏站起来破口大骂:“你个不长眼的,我是你们老爷的亲家。”
那人愣了一瞬间,态度好上了几分:“敢问是哪位亲家?”那人以为是老爷的正配。
冯氏顿时喜上眉梢上前一步:“我是秋哥儿母亲。”
门房鄙夷的眼神望了过来:“我道是谁呢,原来是他啊。”
“进来吧,我带你过去。”
冯氏殷切跟上。
但门房却越走越偏,走到一个破旧房子门口。
冯氏疑惑朝着那人看,这地方比他们村没人住的宅子还破。
那人进去看了一圈没找到人。
又带着冯氏走了一圈,最后在茅房旁边找到秋哥儿,只见他眼窝深陷,双眼无神,满是口子的手握着刷子机械的刷着恭桶。
等走近一看,他以前乌黑的头发已经有些许花白,看起来比冯氏都要苍老几分。
冯氏看了带着疑惑的语气叫了一声“秋子?”
刷着恭桶的人手中的动作停了一瞬,抬起无神的眼睛看了一眼冯氏,接着好似没有发现来人一样,又开始机械的刷恭桶。
冯氏在看到他抬头的瞬间就认出了是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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