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你的名牌包(玄幻灵异)——金迈奇

分类:2026

作者:金迈奇
更新:2026-09-30 04:10:24

  于是,撒娇、跺脚、耍脾气这三件套用起来愈发得心应手,不肯吃饭的时候扭着身子说“不要”,不喜欢穿某件衣服的时候就直接丢到一边,眼睛一眨就能挤出三分委屈七分撒娇,末了再甜丝丝地补上一句“哥哥你最好啦”或者“我最喜欢老公啦”,把项维森一个脾气冷淡的钢铁直男磨得毫无招架之力。
  那些合理的小愿望,他甘之如饴地替包包实现;那些过分的要求,最后多半也是冷着一张脸,有些无奈地做完。后一种情况发生的时候,项维森偶尔会庆幸自己没有结婚生子——如果真拿这样的养法去养自己的小孩,怕是最后要养出一个无法无天的小魔王来。
  但话说回来,包包虽然爱黏着他,却没有因为他的有求必应而真的变得恃宠而骄。项维森观察了几天,慢慢发现包包的固执和坚持其实全都围着自己打转:之前是非要挤到一张床上睡,现在也不过是在“出门要牵着我的手”“回家能不能先抱我一下”这种事情上较真。其余的时候,只要项维森认真地说了“这件事不行”,比如不许碰厨房的刀具,比如过马路时绝对不可以松开他的手,包包就乖乖听话,从不讨价还价,简直懂事得要命。
  项维森后来自己也琢磨过这件事。一开始他承认自己心里是别扭的,那种“包包明明是一只狗”的念头隔三差五就冒出来,让他下意识的想保持距离。他甚至还暗自盼过包包哪天能变回去,那样一切就都会变得简单。可最近几天,类似的念头出现次数越来越少了。到底是从哪一刻开始变的呢?他也说不上来。
  大概是当他蹲在玄关帮包包系鞋带的时候,当他坐在沙发上任由他靠在自己肩头打瞌睡的时候,当他早晨醒来发现自己的胳膊被怀里的人压得发麻的时候。他不再去想“包包以前是只狗”,因为那个爱笑的小女孩就在近在咫尺的地方,温热的,鲜活的,真实存在的。所有日复一日的相处和琐碎的日常泉水般慢慢渗透进他原本干涸的生活里,填满了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裂隙。
  尤其是这个女孩不仅天真得毫无防备,而且笃定地相信他、依赖他,把他当作整个世界的中心。那种感觉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很难用语言去形容,就好像仅仅因为他是“他”,就能被毫无保留地需要和喜欢。这种被全然信任的感觉,让项维森心底某个他从未正视过的角落一点点变得柔软而安稳。
  他甚至开始觉得,哪怕包包永远就这样,好像也挺好。
  只是尽管心理上已经转过弯来,项维森却还是在意旁人的眼光。他极少带包包出门,餐厅的事务统统转到线上处理,家族聚餐一概用“身体不太舒服”搪塞过去。黎曼蓉不是那种会把儿子的生活过问到事无巨细的人,即便有心观望,也是润物无声地看,再漫不经心地敲打几句。项维森三番五次缺席,她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在上一通电话表现得有些犹豫,末了说了一句“知道你很辛苦,但是不要勉强自己”便安静挂断。
  周旋在这样的双面生活里难免疲惫。可偶尔,是说很偶尔的时候,项维森会感到心底涌上一小股隐秘的、说不出口的喜悦。那种感觉说来奇怪,当他在桌子上办公,余光里包包正盘腿坐在地毯上摆弄着饼干时,他会忽然意识到:这个人是我的。他属于我,依赖我,满心满眼都是我。那种从胸腔里慢慢弥散开的饱足感,让他既安心又警惕,纠结之余,又舍不得否认它的存在。
  也因此,他常常感到内疚,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自私,把包包裹在这份隐秘的虚荣里。好在包包很少抱怨,只要项维森任由他黏着,他似乎并不在意身在哪里。
  于是,出于某种补偿心理,项维森几乎把醒着的时间全花在陪包包上。天气好的时候带包包下楼去小区花园里转两圈,回来一起窝在沙发上打游戏。包包操纵手柄的动作笨拙得要命,经常把自己的人物卡在墙角转不出来,项维森只好探过身去帮他按方向键,两个人的脑袋几乎要碰到一起。
  渐渐地项维森发现,包包对那些“女孩该喜欢”的东西毫无兴趣。化妆桌上那面带灯的镜子他从来不照,落地试衣镜更是路过都不瞥一眼。倒是游戏房里那两台电脑,他天天坐在前面打枪战游戏,输的时候嗷嗷叫,赢的时候拍桌子。项维森买回来的那本精装赛车图典被他翻了不下十遍,书页边角都卷了毛。包包尤其喜欢看电视上的足球比赛——其实不只是足球,什么都看,综艺、纪录片、夜间新闻,甚至凌晨播的购物频道他都能目不转睛地看上半小时,整个人像一只终于挣脱出丛林的小鹿,对屏幕上每一样会动的东西都充满惊奇。
  项维森好几次半夜醒来发现身边空荡荡的,趿着拖鞋出去一看,一道幽幽的光里,包包板板正正地盘腿坐在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上重播的球赛。他还没来得及开口教训,包包倒先被他的脚步声吓得一哆嗦,捂着胸口扭头控诉:“老公!你走路没声音的!吓死我啦!”
  项维森虽然并不喜欢足球,但还是会在他身边坐下来,随手从茶几底下抽一本小说翻开。包包看得入迷的时候一会儿往前倾一会儿往后仰,小腿在沙发垫子上蹬来蹬去。项维森头也不抬,只伸手轻轻握住包包的脚踝,把它按回沙发垫上。包包的脚踝细细的一圈,握在掌心里刚刚好,被按住也不会挣脱,继续若无其事地大喊大叫。
  除了陪伴,项维森在食物上更是尽心尽力。他开始变着花样做各种包包从前没吃过的东西,从家常小炒到简单烘焙,厨房的香味一天比一天热闹。渐渐地,他发现人形包包格外偏爱海鲜,虾啊,蟹啊,鱿鱼、蛤蜊之类的,反正只要是海里捞上来的,什么都行,连海带汤都能喝得碗底朝天。
  为了让包包尝到更正宗的鲜味,项维森托了相熟的供应商,每周从沿海产地空运一批活鲜过来。虾是包包的最爱,个头比超市里常见的要肥上一圈,虾壳透亮带光,掰开虾头能看见晶亮的膏黄,这样的虾肉质紧实弹牙,生吃都完全没问题,最适合做成泰式柠檬生腌。
  做法呢,也很简单,去头褪虾线,用青柠汁和鱼露腌上片刻,再拌入蒜末、小米辣、香茅碎和薄荷叶。酸辣的汁水裹着晶莹的虾肉,入口冰凉弹脆,鲜得像刚从海里捞出来就被风送到了舌尖。偶尔不想大动干戈的时候,他就在电饭煲里焖一锅米饭,配上烤得微微焦脆的寿司海苔和一小碟生腌虾,包包自己就会动手,剥一只虾,裹一小团饭,再拿海苔包起来,鼓着腮帮子一口塞进嘴里,嚼啊嚼,然后瞪大眼睛,发出一句包氏震撼点评:“好吃到头发都要立起来!”
  包包的吃相非常可爱,项维森特喜欢坐在旁边替他挑鱼刺、剥虾壳、把烫好的贝肉一只一只夹到碟子里,看着他埋头吃得热火朝天的模样,心里要多满足有多满足。
  也就是从某个时刻起,项维森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和别人一起吃过一顿真正的饭了。拥有人形包包之前,黎曼蓉的家庭聚会他倒是定期参加,但那些席面上的寒暄和客套,对他而言只是社交场合,和“吃饭”这件事本身没什么关系。唯一称得上温馨的记忆,大概是当年在香港探望盈盈的时候,兄妹俩挤在深水埗那家老旧的云吞面店里,嘶嘶哈哈地吃烫面,喝港式冰奶茶。那是他记忆里极少数真正觉得“吃饭是件好事”的时刻。
  而包包的出现,让他再次有了那种熟悉的感觉,在碗筷碰撞的声响和热气模糊的视线里,连碗里的食物都跟着变得格外香甜。
  所以真的是这样吧?一个人吃饭是在喂养身体,两个人吃饭是在喂养关系。项维森看着坐在他对面,鼻尖上还沾着一粒米的包包,长久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与丰盛。


第16章 虾仁莴笋卷
  于是,怀揣着这样幸福的心情,项维森开始更加用心的烹饪各种料理,脆生生的蔬菜三明治,松软的烧卖,橄榄油沙丁鱼配烤番茄,外加项维森餐厅里的招牌秘制酱料。
  他甚至单独买了一台小冰箱来存放自己亲手调制的果汁,透明的玻璃高瓶在保鲜层里排得整整齐齐,杏子薄荷、杨梅紫苏、西柚百香果,每一瓶都是他用糖渍过的时令果实和新鲜香草慢慢浸出来的,最后倒入苏打水,果香便在气泡里悠悠散开,比市面上的任何饮料都要清爽健康。
  除此之外,他还会在每一餐都搭配不同的果汁。烤牛肉配萝卜泥的时候,他端出酸一点的杨梅汁;天气热时吃的凉拌荞麦面浇了梅子酱汁,便用柚子蜂蜜水来陪衬。其实并没什么讲究,他只是凭着直觉去搭配,而包包每次都喝得眉开眼笑,杯底空了还要把冰块捞出来含在嘴里嚼得咔嚓响。
  好,真好啊,一点也不挑食。项维森一脸欣慰地看着他,把心肝从头到脚夸了个遍。
  不过为了让包包更全面地体验这个世界,项维森也会偶尔给他买些市面上常见的可乐、雪碧和果味牛奶。出发点是好的,可自从包包爱上冰可乐之后,事情就有些失控了,他开始走到哪儿喝到哪儿,连吃饭都要先灌两口可乐再夹菜。
  项维森小时候黎曼蓉是严格控制他和盈盈喝可乐的,那东西除了糖和碳酸没有任何营养,喝多了容易胀气,甚至刺激血糖,一不小心就会变成糖宝宝。如今包包随地大小喝,项维森越看越愁,嘴上虽然没有明令禁止,但他悄悄停止了往冰箱里补充新的可乐库存。每回看到包包在厨房里探头探脑地翻找那排熟悉的红罐子,他就装作没看见。
  不过,也恰恰是通过这罐可乐,项维森发现了一件他一直以来都忽略的大事。
  这要从前天傍晚的一顿晚餐说起。司机在清晨送来了空运抵达的海鲜和各类鲜鱼,为了图个新鲜,项维森当晚就开始着手准备——盐焗烤鱼配虾仁莴笋卷,外加一份蟹肉盖饭。
  盐焗烤鱼的味道无比鲜美,撒过柠檬海盐的鱼肉在高温里膨胀开,既保留了原始的鲜甜,又透出一层恰到好处的咸香。虾仁莴笋卷则清爽得多,一个一个精心包好的蔬菜卷甜脆爽口,莴笋的脆嫩与虾仁的软绵交织,配上特制的油醋汁,仿佛进入田园世界般清新。
  但这类清爽的食物吃完容易饿,于是项维森又用砂锅焖了一锅蟹肉饭。他正戴着手套一只一只地拆蟹壳,吧台那边忽然传来包包一声惨叫。
  他连忙扔下手套赶过去,看到包包手里拿着一只玻璃瓶,舌头吐在外面,脸上的表情相当痛苦。项维森低头一看那只瓶子——深褐色的液体,印着醒目的“鱼露”两个大字。
  眉头一皱,他赶紧一把揪住包包的胳膊把人拎进洗手间,拧开水龙头就往他嘴上冲,一边冲一边忍不住训他:“你喝东西之前不看标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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