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红雨(近代现代)——薄岛焉蓝
分类:2026
作者:薄岛焉蓝
更新:2026-09-16 15:33:37
《一粒红雨》作者:薄岛焉蓝 文案: 十七岁之前,屈听洄在偏僻的小镇与养母相依为命。 十七岁那年,亲生父亲屈州长找上了门,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籍籍无名的
牧恒田俯身,靠近,和屈承南近距离面对面,轻声挑衅:“你初来乍到,又有这样的争议,可不好混呢,这样,你求求我,我就让他们带你玩,我是他们的老大。”
屈承南丝毫不畏惧,他微眯起眼睛:“那我得使劲粘着你了,争取克得你死无全尸。”
贝律恩在一边不屑:“怎么,你还觉得自己真有什么神力?”
屈承南看看牧恒田,又看看贝律恩。
两个少年,都是金环,都是高高在上的小少爷们。
果然,如他们所说,大城市里都是金环。
忽然,屈承南心里生出一股痛苦的挤压感,令他的心脏十分难受。
屈承南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冷冷地盯着他们,在他们转身时,又十分利落地收回视线,若无其事。
忽的,屈承南眸光一闪,他盯着贝律恩的口袋里露出的一角黑,眼神锐利:“你口袋里是什么?”
贝律恩扬了扬下巴:“和你有关系吗?”
屈承南挑挑眉:“你多大了?”
贝律恩满不在意地说:“十五啊。”
屈承南弯唇冷冷一笑:“十五岁就抽烟,你们有钱人的家教也这么烂。”
金环,烂货。
贝律恩:……
他懒得和病号计较。
贝律恩:“那你多大?”
“我十五啊。”
贝律恩:“……”
屈承南抬抬下巴:“有火吗?给我来一根。”
“你有病啊?”
他将口袋里那包黑魔鬼拿出来手背后,使劲摇头:“不行,你是病号。”
屈承南冷下脸来。
黑眼珠一直盯着贝律恩。
“滚吧,我要休息了。”
贝律恩指着自己:“我能好心来看你,你竟然赶我们走?”
屈承南理直气壮:“没看出来好心,我看你们过来就是存心堵心我的。”
临走时,牧恒田侧头看了他最后一眼。
屈承南是屈家长得最好看的孩子了吧,虽然是银环,但脸却十分好看,个子也高挑,甩他的金环兄弟十万八千里了。
面容俊美得非同凡响,白瓷一样的净亮的皮肤与孤寂的病房完美融为一体,唇色苍白,唇角却十分锐利,勾起来的弧度也漂亮,嘲讽味十足,看起来十分恶劣,整个人却又单薄脆弱,睫毛纤长,低垂沉思的时候有种岁月静好的美。
眼睛最好看,眼尾和唇角一样锐利。
左眼眼角下的泪痣相当妙,瞳孔又黑漆漆的,抬眼的瞬间,眼神透着股冷漠的审视,看谁都有种锋利和执拗。
坏得彻底。
天生的高位者。
牧恒田:“……他长得真好看,你看,你能懂吗?”
贝律恩:“我不懂。”
说完,转头看了眼。
第103章 暴君被欺负(3)
再次见面,是在橡园里。
屈承南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几乎人尽皆知,屈家想不认都不行。
屈少庸对外宣布了屈承南二少爷的身份,讲明了,他是因为身体不好一直养在乡下。
他被安排在家里养病,牧恒田拉着贝律恩找上来的时候,这人正悠哉悠哉地浇花。
他身上没了初次见面时狼狈血腥,也没了在医院时的苍白脆弱。
他被收拾打理得白白净净,穿着白皙洁净的长袖衫,衬得身形清瘦而修长,头发也是温顺的黑。
他正安静地浇着一盆铃兰花,铃兰花沾上晶莹的露珠,慢慢地舒展开来。
牧恒田拦住了要去喊二少爷的佣人。
他透过剔透的玻璃门,就这样安静地看屈承南,眼里映出他的模样。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看屈承南。
这个人,明明全身上下透着跋扈与邪气,完全一副小混混的做派。
不是个招人喜欢的人。
可自从第一次见面,这个人在自己心仿佛种下一颗罂/粟似的种子。
看不到屈承南的时候,他全身不自在,看到他的那一刻,眼神不自觉地定在他身上,挪都挪不开。
贝律恩出现在他身后推了他一把,“神经病看什么呢,铃兰花有什么好看的?”
牧恒田看傻逼一样看他:……
这下动静不小,屈承南看过来,原本挺安静的少年,瞬间摆出了一副高贵又冷艳的模样。
“何事来访?木……”
“恒田。”
“哦。”
牧恒田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他身上,仔仔细细盖好了,“能出门吗病秧子?”
“做什么?”
“带你熟悉熟悉这座城市。”
贝律恩贝大少牛哄哄的,直接把他的超级座驾——大悍马开来了。
牧恒田注意到屈承南的眼睛亮了下。
贝律恩在开车,牧恒田在副驾驶,转头问,“你想去哪儿啊?这里有中央公园、皇后大街,还有紫罗兰大道和德伦大厦,我们可以去大厦参观,我可以带你去找州长玩哦。”
车玻璃全降着,摩天大楼一幢幢一栋栋,从屈承南漆黑而明亮的眼睛里闪过。
风掀起他的额发,整个人飘逸飞扬。
他说:“我想去芙城的商场逛逛。”
小的时候,屈承南便尤其爱逛商场,他喜欢消费,喜欢新奇的玩意,爱穿新衣服,新鞋子,喜欢吃商场的烤肠和烤玉米,这一切都叫他喜悦。
可惜,小城经济落后,全程只有一个三层高的百货大楼。
李家妈妈这个贱女人也总是先领着自己的一双儿女挑衣服,如果不是他看在眼里,拉着李家妈妈又吵又闹,估计李家妈妈根本不会在意他的感受,而是选择把哥哥姐姐不穿的二代衣服丢给他。
很多次,都是这样。
他把那些衣服烧掉了,李家人也不会给他买新的。
他很少有新衣服。
如今他拥有的一切,都是自己争抢来的。
屈承南人生中第一次光临这高楼耸立的大城市,因此眼中充满了好奇,心里充满了欣喜。
芙城的商城有地下停车场,超跑、商务……四处都是网上才能见到的豪车。
他们的地下停车场竟然铺瓷砖!灯那么亮!还种观赏性的大树?
社会资源竟然能给有钱人这么造!
这也太有钱了吧!
芙城的商城到处都有奢侈品专柜,步行街的名牌服装店。
这里有这么多精致的奶茶店、咖啡店、甜品店……
在新瓦德的百货大楼里,奢侈品高珠专柜,屈承南毫不客气地指点江山。
十二根手指带满了各色蓝宝石、红宝石、钻石、粉色帕帕拉恰、祖母绿、海蓝宝戒指,屈承南笑嘻嘻地对他们两个展示。
好看不?
贝律恩支着柜台低头看手机,回复消息,抬头看了一眼,低头笑道:“土精。”
牧恒田嗤笑一声:“哪来的土老帽。”
屈承南的笑容僵了一秒。
“哦,我是土老帽,你们是什么,你们是给土老帽拎包的狗。”
他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耸耸肩,“那我摘下来喽,不戴了。”
说着,指尖用力到发白,从漂亮的手指上撸下来一个,啪的一声拍到玻璃柜台上。
两个、三个……
牧恒田笑着握住他的手腕拦住他:“停停停,其实还行,你可以留几个,但是十二个太夸张了,戴出去小心被人抢劫。”
屈承南看他一眼:“留几个?我出门可没带钱,你给我买?我不介意有人给我付钱,啊。”
牧恒田笑:“我也不介意。”
最后屈承南只挑了一枚红宝石戒指,无烧鸽血红,小椭圆形,以红宝为中心,两边镶嵌数颗耀眼白钻。
屈承南抬起手,头顶的灯光穿过指缝,而他只看得见那又亮又惹眼的红宝石。
昂贵,稀有,漂亮。
他喜欢。
柜姐笑着说:“小帅哥,这可是婚戒。”
屈承南不乐意,“婚戒怎么了?婚戒不是给人戴的?别说婚戒,就是冥戒我照样戴,牧少——买单——”
牧恒田两指夹着张无限额黑卡,笑:“美女,刷卡。”
牧少和贝少陪着屈老二在商场扫货。
牧恒田给屈承南打包了好几颗好看的金坠子,他说他喜欢黄金,因为黄金保值。
手机、电脑、平板、耳机、运动手表、游戏机……电子产品通通拿的国际大厂的最高配置最新款。
屈承南开心死了,在普因的时候他最喜欢打游戏刷手机,哥哥姐姐都有手机,是父母送给他们的升学礼物。
而他的,是李父退下来不用的二手机,系统落后不少,内存也少,根本放不下一个完整的游戏,只能勉强打电话发消息和简单的娱乐。
他只好借周念的玩,他向来对周念肆无忌惮地提出要求,周念也喜欢惯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满足他的要求,用自己的压岁钱给他买了新的。
可人与人之间要有对比啊。
再真诚的人,也比不上能洋洋洒洒给他花出去几十万的人。
屈承南欣喜若狂,差点拉着牧恒田贝律恩桃园三结义。
奢侈品服装店,屈承南要进去。
牧恒田叫住他:“这种穿的,就别买了,回头我给你定制几套。”
屈承南眨眨眼。
“每年各大品牌的都会派人把当季未发售的新款送到家里来,这是最基本的,但这都是送给保姆们的,我们不穿这种,家里都有设计师和裁缝,主打舒适好看,你这么穿,一身的logo,不好看,会被笑话的。”
屈承南冷笑:“呵呵,这么高级,真有格调。”
这帮死老钱。
呕——
和网上营销号说的一样。
原来所谓的老钱真的不穿带logo的衣服啊。
有钱还得分新钱和老钱,得体现出他们old money的高贵!
那装货是不是也低分新装和老装?
穷逼是不是也得分新穷和老穷?
那十五岁之前的屈承南,是不是也能称得上是老穷世家的三公子?
屈承南有些生气和郁闷,他讨厌被人教育,尤其是这些所谓的金环和有钱人,让他现在有一种出了丑的羞赧,更让他有一种自己并不是这个圈子的孤独感。
牧恒田贝律恩提着各个品牌的购物袋跟在他身后,他在前头做指挥大将军,指哪个买哪个。
牧恒田:“开心了吧屈老二。”
“美了美了。”屈承南使劲点头,他伸出手:“把发票给我,我回去报销。”
牧恒田却摇摇头。
他们不至于为了几十万的消费去找朋友报销,小钱,太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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