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鱼渣后,猫猫我选择了死遁(玄幻灵异)——好一颗大白菜
分类:2026
作者:好一颗大白菜
更新:2026-09-04 09:38:23
《被鱼渣后,猫猫我选择了死遁》作者:好一颗大白菜 简介: 真人讲书已出【双男主、死遁、追妻火葬场、狗血、不换攻、HE】 李富贵是只猫,他捡了一条会变成肤白貌
“她是我的朋友,她可好了,总是送我萝卜……虽然我并不喜欢吃萝卜。”
李富贵说到萝卜的时候,鲜活的表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沉了下去。
沈玉棠想,假如李富贵有一对毛茸茸的耳朵,此时肯定是耷拉下来的。
但很快,沈玉棠又回过神来,微微蹙眉。
不对,他怎么会想这个?
沈玉棠端起有些陈旧的茶杯,抿了一口凉水让自己微微清醒些,方才道,“也就是说,她与你非亲非故?”
果真是个痴儿,被人利用了还傻呵呵地不知道。
李富贵眨了眨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对他来说,“非亲非故”这个词太高深了!
憋了半天,他才理解出这似乎不是个好词。
李富贵刚打算开口解释,沈玉棠已是不解地问他,“非亲非故的人找你帮忙,你怎么还答应?”
沈玉棠倒不是多关心李富贵,在他看来,李富贵自己蠢被人骗到团团转那也是他自个的事情。
但沈玉棠偏偏是理解不了李富贵这热情劲。
白天帮人背萝卜,第二天还要帮人卖萝卜,李富贵可丁点好处都没有。
李富贵听到这却难得不高兴地皱起了眉,他特认真地对沈玉棠道,“媳妇,你当人不久所以不知道,人和人之间都是要互帮互助的,你帮我,我帮你,这样大家都才会开心。”
沈玉棠对此嗤之以鼻。
什么互帮互助,这些不过是凡人虚假的表面罢了。
他曾在九天之上的凡声树下听过凡人心声。
凡人心声大多自私自利,有些甚至于比地狱中恶鬼还要来的可怕。
见沈玉棠不接话,李富贵也不生气,他没心没肺地笑了笑,“没关系,媳妇你多当一阵子人就明白了。”
沈玉棠心里冷笑。
多当一阵子人就没明白了?
还有谁比他更了解凡人?
这时候,李富贵打了个哈欠,睡眼迷离地跟沈玉棠道,“媳妇,天都黑了,我们睡觉吧。”
沈玉棠微微眯眼,轻摸出袖中藏的一根削得锋利的木刀,已做好李富贵乱来就让李富贵见见血的准备。
结果李富贵打开衣柜抱了床被子出来,细致地铺在了那张木床上,然后转头跟沈玉棠道,“媳妇,早点睡。”
说完,李富贵就出门去了。
沈玉棠慢慢地将木刀收了回去。
痴儿。
李富贵哼着曲走到柴房前,推开柴房门,再关上门,他舒适慵懒地伸了个懒腰,四肢柔软的舒展开来,最后竟慢慢地变幻成只金眼黑毛、体态圆润可爱的黑猫。
李富贵动作矫健地跳上柴堆,叼起些稻草铺在一个角落里头,直至铺成一个柔软的窝,李富贵这才盘成个圈往上一趴,下巴蹭了蹭稻草,舒服到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他睡熟了就容易冒出耳朵尾巴,这样子可不能让媳妇看见了。
另一边
烛火摇曳
暖黄的烛光映在沈玉棠那张俊美的脸上却依旧化不开他眉眼间的冰冷与疏离。
耳边终于安静了下来,沈玉棠这才有了些许时间捋清楚现如今情况。
一个月前,他下界追捕私自逃脱封印的魔头季如雪,却不小心中了魔头埋伏,虽他重伤了魔头,但他也受伤不轻,变成了未飞升前的原形。
如今他重伤未愈,使不出半点法术,也没办法与仙界的同僚联系,他向来独来独往惯了,怕就是他不见也无仙家会发现。
那魔头与他一般身受重伤,定也会法术全失,成了个普通凡人隐藏在这山野之间。
或许他可以留在此处慢慢疗伤,顺便寻找魔头踪迹。
做好决定,沈玉棠心情终于好了些,与之随来的是困意。
沈玉棠垂眸瞥了那虽然陈旧,但铺得整整齐齐的床铺一眼,思索了片刻,还是合衣躺下了。
天亮了。
咯吱
沈玉棠躺在床上,忽然听见外面传来推开院子木门的声音,慢慢地睁开眼来。
紧接着,他迅速起身。
李富贵“轻手轻脚”地关上院子的木门,正准备离开,这时候,房门被从里到外地推开。
李富贵耳朵动了动,抬眼望去。
清晨灰蒙蒙的雾水中,李富贵看见沈玉棠一袭水蓝色衣衫缓缓从屋中走出,步伐平稳,衣袂随着动作间而飘动,气质如高岭之花,冷清而不容半点亵渎。
沈玉棠在李富贵面前停下,微启薄唇,轻声道,“我与你一起去。”
闻言,李富贵还以为是媳妇心疼他,便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媳妇,你在家休息吧,用不着心疼我的,我力气可大了,可以一次性背两大筐萝卜呢。”
李富贵他觉得当妖的唯一好处就是力气大!
沈玉棠听着都觉得好笑。
心疼他?
不过是他想四处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那魔头踪迹罢了。
沈玉棠淡淡道,“我想四处走走。”
李富贵一听,恍然大悟。
也是,媳妇天天待家里肯定闷得慌。
于是,李富贵就高高兴兴地伸手去牵沈玉棠,“那媳妇,我们一起去卖萝卜吧,虽然卖萝卜有点无聊。”
每一次他都要从白天卖到天黑才把萝卜卖完,除了萝卜摊,哪里都不能去,也没人跟他聊天,可无聊了。
沈玉棠迅速避开李富贵的爪子,淡然拂袖往前走,冷淡疏离地应了声“嗯”。
李富贵看着自个抓了个空的手,眨了眨眼,也不生气,心里默默地记下。
媳妇不喜欢牵手。
然后他蹦蹦跳跳地跟了上去。
“媳妇,等等我呀!”
第5章 媳妇爱吃豆腐花
沈玉棠最后还是停下来等李富贵了。
因为前面两条岔路。
他不认路。
李富贵猜到了沈玉棠会停下来,嘿嘿一笑,“媳妇,我就让你等等我吧!”
沈玉棠冷冷清清地瞥了李富贵一眼,李富贵完全没在意,伸手指了指路旁一棵光秃秃的树,道,“媳妇,你记清楚了,种了山楂树的这条路就是回家的路。”
沈玉棠随着李富贵指的方向望去,看见那棵光秃秃没几片叶子,要死不活的树,不由蹙眉,“这是山楂树?”
李富贵点头,“是啊。”
沈玉棠问,“山楂呢?”
李富贵笑了笑,解释道,“还没有到时候呢,山楂得夏季开花,夏末初秋才结果子,等到那时候,我们就可以一起来摘山楂吃啦。”
闻言,沈玉棠没再说什么。
如今才堪堪开春,等到这山楂结果成熟,恐怕他早就离开了。
这山楂,还是留着李富贵自个吃吧。
李富贵高高兴兴领着沈玉棠去张婆婆家背了萝卜朝集市走去。
李富贵身型中等,并不算特别高,但力气却似乎特别大,一筐几乎要满出来的萝卜他轻轻松松就背起来了。
背着萝卜,李富贵欢快地走着,高高束起的马尾一晃一晃,仿佛连头发丝都透着喜悦。
沈玉棠不知道李富贵为什么可以这么高兴,更不知道李富贵为什么可以一直高兴。
出村的时候,一路上,坨坨村的村民瞧见李富贵都热情地跟李富贵打招呼。
“富贵,干什么去呀?”
“我去帮张婆婆背萝卜去集市卖!”
“富贵,你身旁的俏郎君是你的谁呀?”
李富贵红着脸大声回答,“是我媳妇!”
沈玉棠虽说从来不在意别人看法,但他觉得这个李富贵还真是个痴儿,找了个男子当媳妇,换旁人都唯恐避讳不提的事情,李富贵怎么就这么大声说出来了?
如此只会遭他人非议与厌恶。
说不定还会被人当成异类。
闻言,众村民都只是笑了笑,似乎对李富贵的媳妇是男是女并不关心,只是颇为欣慰地道,“哟,富贵长大了,都有媳妇了。”
沈玉棠,“……”
不当面非议,定是会背后议论。
李富贵脸更红了,嘿嘿笑着把头低下,加快脚步往前面走,走了几步,李富贵又忽然停下来,回过头来,脸颊红扑扑的,雪白的耳根红得滴血,那一抹红竟像晚霞一般从耳根往下烧到了脖颈。
或许是光线问题,那一瞬间,沈玉棠似乎瞥见了李富贵望来的眼睛有一抹亮起的金色,很漂亮。
但很快,沈玉棠再望去,那一抹金色已不见。
沈玉棠叹气,失了修为以后,这眼神也出了问题。
李富贵提醒道,“媳妇,路上石头可多了,你留心走,别绊着了。”
沈玉棠,“……”
原突然回头就是为了说这个。
沈玉棠没说什么,只是平静地应了声,“嗯。”
李富贵没撒谎,路上的确很多石头,但李富贵走在前头,瞧见突起的大石头他就弯下身搬到路边去,沈玉棠连避都不用避。
迎面碰上卖豆腐的,那卖豆腐的似乎与李富贵很熟稔,跟李富贵打了招呼,又问了沈玉棠是谁。
李富贵照旧回答。
卖豆腐的就笑呵呵地弯腰掀开盖在木桶上的厚被子,舀出两碗豆腐花,往上浇了两勺红糖水,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那我请你跟你媳妇吃碗豆腐花,祝你们甜甜蜜蜜,如胶似漆。”
李富贵欢喜地双手接过,道了句谢。
卖豆腐的挑着桶摇摇晃晃地走了,一边走一边吆喝卖豆腐。
沈玉棠随着卖豆腐远去的背影望去,刚收回目光,便看见李富贵把一碗最满、红糖水最多的豆腐花捧到了他面前,眼睛亮晶晶的,“媳妇,吃豆腐花!”
“何叔做的豆腐花可香可嫩了,琼浆玉液都不换呢。”
李富贵对此赞不绝口,沈玉棠想,区区一碗豆腐花而已,怎么可能比琼浆玉液还要好?
沈玉棠疑惑着接过,舀起一口,送入嘴里,豆腐花中和了红糖的甜味,嫩滑而香醇,在唇齿间经久不散。
确实味道不错。
沈玉棠不由慢条斯理地品尝了起来。
李富贵吃着自个那份,还不忘抬头望向沈玉棠,圆溜溜的眼睛里写满了期待,“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
沈玉棠吃掉最后一口豆腐花,舒展长眉,却依旧不紧不慢地回答,“尚可。”
李富贵看得出来,他媳妇爱吃这个。
但他没有戳穿,只是笑了笑,夸赞,“媳妇你说话真文雅。”
心中再记下一条。
媳妇爱吃豆腐花,加了好多红糖水的那种。
沈玉棠自然没理李富贵。
半个时辰后,山路逐渐变成青石板路,百姓也渐渐多了起来。
入镇的刻界石上刻着三字——“乌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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