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转让(穿越重生)——李怀沙

分类:2026

作者:李怀沙
更新:2026-08-30 09:01:08

  没给李长熹拒绝的机会,宁无仪迅速起身告辞,像只花丛中的蝴蝶,轻快地飘走了。
  留下李长熹在原地心悸。
  宁无仪在电梯里遇到了几个相熟的员工,大家很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又来给李董送午饭了啊?”
  他笑着点头,又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来几袋分装好的曲奇饼干,“今天早上烤的。”
  “李董好福气啊,呜呜。”一个小姑娘接过去,还不忘拍个马屁,“你昨天送的布丁也很好吃!”
  宁无仪弯着眼睛问:“你觉得甜度如何?”
  “刚刚好,吃了不怕胖而且还很好吃的那种甜度。”
  宁无仪唇角上扬,那他以后还可以给李长熹送甜点。
  只要他每天坚持刷脸,一定可以坐稳小三的位置的。
  心满意足的宁师父回到家中,又开始了辛勤的工作。
  李长熹坐在办公室,心神不定。
  他有些看不懂宁无仪。
  这孩子做事莫名其妙,脑回路清奇,留在身边就跟个定时炸弹一样,随时都会爆。
  他太阳穴突突地跳,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把宁无仪送出去?
  系统简直是个流氓,把宁无仪塞给他以后就跑了。
  他好不容易穿次书,跑过来带了一个月孩子!
  他是什么幼师吗?
  电话响起来,李长熹接起来,是他爸打过来的。
  “沈家来了,这是你最后的机会,好自为之。”李庭屹开门见山,声音透着冷意,说完这句就果断挂了电话。
  赶紧跑!
  宁愿回家参加修罗场也不能留在这里!
  鬼知道宁无仪会不会在药膳里下毒!
  原著里,原主偷听了李正赢和华若初的谈话,得知了沈小姐的重要性。他不甘示弱,将宁无仪关在家中,自己接近沈小姐。
  光明正大脚踏两条船。
  李长熹现在又怕男主爱上他,又怕男主憎恨他,拿男主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爱上他了,他以后脱不了身。
  要是憎恨他,他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就好似一个泥潭,陷进去很容易,想脱身就很困难。
  躲一天是一天。
  李长熹叫司机备好车,赶紧从公司里逃走了。
  回到李家别墅,李长熹调整好状态,管家前来迎接他,低声道:“沈小姐已经到了,长熹,你这次不能再胡闹了。趁着你还没跟那个宁家的孩子结婚,赶紧把他处理掉。”
  这位管家依然想着扶持他上位。
  李长熹苦笑道:“可应该怎么处理宁无仪?”
  想起那张酷似陆倚楼的脸,管家眼神阴冷:“这年头失踪一个Beta很正常,太平洋就是他的归宿。”
  望着管家阴鸷的面庞,李长熹无奈摇头,再怎么样,这都只是个孩子,没爹疼没娘爱的,为了一己私欲,就把人家杀了,太不厚道了。
  要遭天谴的。
  “无仪才十九岁,年纪尚小,我想给他留条活路。”
  管家侧过眼看他,恨铁不成钢,“以沈家的地位,沈东振怎么可能接受他的女儿受委屈!你如果断不干净,死的就不止你一个,别说宁无仪会死,连着你妈的坟都会被刨!”
  说了半天,原来是怕他白月光的坟被刨了。
  李长熹说:“再怎么样,宁无仪也还小,不杀老弱妇孺,他这孩子也没犯错,何必赶尽杀绝?”
  “长熹!你什么时候改改你这优柔寡断的性子!”
  管家失望地看着他,又怕被旁人听到,把声线压低,“当年陆倚楼背叛你,我早就提醒过你是你不听,非要再给他一次机会。结果呢?他是怎么对你的?”
  李长熹没吭声。
  管家继续骂他,“你这么多年还忘不掉他,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找这个宁无仪,就是因为你忘不掉他。可是长熹,你和他没可能了!我们李陆两家血海深仇,怎么可能是你们两个孩子能解决的?”
  书上不是说李家陆家是世交吗?
  怎么一下子又变成血海深仇了?
  好复杂,头好痒,要长脑子了。
  李长熹只痛恨自己看书跳着看,慌着看大结局,一点也没注意细节。
  “放下吧,人总要失去一点东西。”管家很惆怅地说:“你和陆家那孩子没可能了,当年……”
  他没有说下去。
  李长熹干瞪眼,说啊,你继续说啊!
  当年到底怎么了!
  你们一个两个说话都只说一半!
  瓜吃到一半,不知道结局真的很难受啊。
  然而管家话音一转,继续叮嘱他,“你必须把宁无仪处理掉,你要是狠不下心,我就亲自动手。”
  “我心里有分寸。”
  李长熹没着急回答,语调散漫,“他要死,也得我允许啊。”

第35章 背着男主在外面偷吃
  管家没再多嘴,带他走过幽深的、林木扶疏的青石通道,好长一段路,最终停在主楼前。
  大门外停了一列车队,可见来者的身份尊贵。
  李长熹姗姗来迟,入了室内,众人早已熟络地攀谈起来。
  沈东振年过四十,气度非凡,跟他比起来,就连李庭屹这种千年老狐狸都显得温和了不少。
  注意到李长熹来了,沈东振冷飕飕地瞟他一眼,没有任何表态。
  反倒是李庭屹,一向张扬傲气的他都收敛了性子,拉过李长熹,“这就是长熹了,最近给他安排了点历练,刚刚才从公司赶回来。”
  又对李长熹说:“这位是你沈叔叔,今天特意来看看你。”
  李长熹又不是傻子,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面子功夫做得很足,弯下腰握手,“沈叔叔,久仰大名。”
  沈东振看在女儿的面子上,不情不愿地跟他握了下手。
  就是这个男人要拐走他女儿。
  看着都可恶。
  沈东振身边,坐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
  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出头,穿着一件粉色削肩拽地礼服,搭配着白色雪裘披肩,她挽着沈东振的手臂,一头黑亮的长发在灯光下有着丝绸的质感,越发衬得她肤色晶莹,气质华贵,当真是娇艳绝伦。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沈小姐了。
  “这位是沈念安,沈叔叔的女儿。你们小时候见过,你还记得吗?”
  沈念安双眼清透,有点羞涩地看了眼李长熹,又迅速埋下脑袋。
  李长熹笑道:“自然记得,之前宴会上见过一面,没想到还能再次见到妹妹。”
  他还记得她!
  沈念安眼睛更亮了,紧紧抱着爸爸的手臂,笑意从眼尾溜出来,清脆地喊了一声:“长熹哥哥。”
  沈东振干咳一声,假装生气地瞪她一眼,“刚刚正赢跟你打招呼,你怎么不热情?你这小丫头,一点也不懂事。”
  沈念安吐了下舌头,很是娇俏。
  一旁,华若初脸色不大好看,手指甲陷入掌心。
  李庭屹还是忘不掉那个女人。
  那女人都死了这么久了,他还是想把家产留给她的儿子。
  哪怕李长熹是个混账东西。
  安排李正赢和沈念安见面的时候,他可没有这般殷勤。
  他这是故意给李长熹和沈念安搭线。
  华若初心中愤恨,脸上却不显,笑呵呵道:“长熹,这么重要的事情你都能忘,下次再迟到,我们可就不等你了!”
  李长熹也不急,笑眼弯弯:“是我疏忽了,不知道妹妹今日要来。这样,罚我陪妹妹逛一圈庭院,好好赔罪。”
  他倒是不要脸,华若初脸色更加难看,“呵呵,那也得看人家念安愿不愿意!”
  沈念安从位置上站起来,满脸都写着高兴,“那我和哥哥去逛逛!”
  “念安!”
  沈东振无奈地拉住她手臂,这孩子,一点也不矜持。喜欢一个人就直接写在脸上,巴不得今天就嫁过来。
  也不知道李长熹这臭小子有什么魔力,能让他的宝贝女儿念念不忘。
  “大家都在呢,你就不陪陪我们?”
  沈念安不情不愿地“哦”了一声,重新坐下。
  小时候,沈念安因为备受家中宠爱,一个不小心长成了大胖子。那时候她又在换牙,一张嘴,就被身边的小孩子嘲笑。
  她在京城待过一小段时日,小孩子不懂事,不会察言观色,也不会因为谁的身份高贵就故意去讨好谁。
  其他人都不跟她玩,只有李长熹愿意带着她玩。
  别人嘲笑她,李长熹就跳起来打人,凶巴巴的,“你会不会说话!再乱讲撕了你的嘴!”
  后来她跟着爸爸离开了京城,在家庭医生的建议下,调整了食谱,慢慢地回到了正常身材。
  幼时李长熹的竭诚相待,让他成为了沈念安人生中第一个朋友。
  这么多年了,她一直梦想着嫁给当年保护她的长熹哥哥。
  原著里写过这段,李长熹庆幸自己没有跳过这段剧情,不至于露馅,轻笑道:“妹妹还是小时候的性子,风风火火的,说风就是雨。”
  沈东振见他真的还记得小时候的事,脸色好转,“她不懂事,你们还有多包涵。”
  李庭屹笑:“这可是您的掌上明珠,自然跟您一个样,怎么可能不懂事?”
  “她啊?还差得远呢!”
  沈东振嘴上嫌弃,眼里却带着笑,显然是为自己这个女儿感到很骄傲。
  谈了几句,沈东振大手一挥,身后站着的保镖端上来一个盒子,“长熹,我跟你妈妈是旧识,这是当年答应送给你妈妈的礼物。可惜……”
  他说到这里,眼神落寞了一刻,“可惜你妈妈走得早,等我得到这个东西的时候,已经迟了。”
  盒子被打开,里面是一颗异常璀璨的夜明珠。
  李长熹对珠宝不是太懂,只觉得这颗夜明珠成色不错,惊叹道:“好漂亮。”
  李庭屹在一旁,似乎也是想起来一些当年事,怅然道:“这是……那颗被誉为亚特兰蒂斯之泪的夜明珠吧?当年她很喜欢,可惜不知落到了谁的手里,一直没能买到。”
  沈东振说:“我在南亚一个国王手里得来的,这么久了,这颗夜明珠终于重见天日了。”
  一听他们这番话,就知道这颗夜明珠价值非凡了。
  华若初紧紧盯着那颗夜明珠,咬着牙,不让自己失态。
  那个女人死了这么久,这群男人还惦记着她。
  她何尝是在乎这颗夜明珠?这些年,她得到的奇珍异宝数不胜数,可那些东西,都只是李庭屹随手送的。
  只有那个女人,才会让他们这般奔波。
  李长熹赶忙拒绝,“这太过宝贵,长熹没有资格替家母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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