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盛世小货郎(穿越重生)——菇菇弗斯

分类:2026

作者:菇菇弗斯
更新:2026-08-21 21:20:23

  常霄道:“要买就往多了买,哪怕只咱们两张嘴,一石粮三个月也吃完了,新麦夏天才收,收成还不做准。”
  最后决定将粟米和麦子各买一石,要是多买,价钱定会比零买便宜些,刚刚拿出来的两贯钱是足够了,说来这笔还是趁上元那日挣的。
  前景不明朗的时候,除了银钱,只有攥在手里的粮食最可靠。
  常霄掂量了一下装存银的钱袋,心道除了买粮,还得想想如何多进账些现钱。
  城中的郭家绣坊开工晚,年后第一批绣活还不曾领着。
  布行黄齐那边手里的存货也尽数清了,新的货源多还要仰仗甘小泉的门路,现下也还未有定论。
  正思索时,往箱子里收账册的曾如意突然瞥见先前常霄进山找老桑木那回,不经意捡到的石头,好似说是玛瑙的。
  因家里也不缺花销,这石头一直被搁在箱子里,成日里忙来忙去,倒给它忘了。
  他把石头拿出来,递给常霄道:“换钱?”
  常霄有日子没见到这块石头了,拿在手里抛了两下,又放回曾如意手里。
  “也还没到要卖它的地步,不差这一两贯的。”
  好歹也是他自己捡的,比起出手,他更乐意今后寻个好工匠,给曾如意制一样首饰戴,可不比去外面买的更有意义些。
  曾如意闻言便把石头重新收起,转而抱起自己的针线筐子。
  他正月里又想了个新绣样出来,只待下次进城卖给郭家绣坊。
  然则常霄却把他的动作打断,拿起一册书凑到小哥儿身边道:“莫忘了今日功课,同我念念,今日读了哪一张?”
  自打小哥儿驯服了他的舌头,常霄用毛笔写出来的,在古人眼里宛如鬼画符的拼音表就派不上用场了。
  买新书又太贵,因此用起了从前原主用过的几本书,做了小哥儿练习发声的“阅读材料”。
  半新不旧的书落在常霄眼里宛若古籍,手抄本的字密密麻麻,好在有原主做的句读和笔记在,不然他真是看着都要头痛。
  他知晓每天自己出门后,曾如意把整个白日的时间安排得明明白白,一时洗衣洒扫,一时沉心绣活,一时还要念书写字。
  常霄自问换了自己闲在家里,绝对做不到如此自律。
  就说他练字的那档事,前阵子又给丢下了,直到正月里不出门才再次捡起来。
  如今写的毛笔字,虽说还是全然没有什么风骨神韵,好歹称得上一句工整,当着外人的面落笔也不会露怯了。
  眼前的小哥儿见常霄提起此事,果然气定神闲地接过书,翻到某一页指了指。
  然后常霄坐下,他便捧起书册,缓慢但咬字清晰地念起来。
  读书郎看的书目,无外乎诗书礼易春秋等,像现在手里这本就是一本《礼记》。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常霄靠在炕桌旁,而曾如意坐在对面,他单手支着下巴,听着听着眼睛就闭上了。
  好熟悉的一段话,是不是以前语文课上学过?
  “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
  曾如意念到后面,已经顾不上看常霄了。
  经书的内容可比平常说话难多了,再者他小时候学认字的时候,也只读过《百家姓》《千字文》云云,现在读这个,其实是囫囵吞枣,不解深意,完全只是把认识的字拼在一起读出来而已。
  “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好不容易读完一篇,曾如意长出一口气。
  书册合起放回桌上,再看常霄……
  果然又在打瞌睡了。
  现在曾如意真心相信常霄不是念书的料,要是从前也在夫子眼皮子底下这般,怕是手掌心都要被板子打肿了。
  当然现在犯困,也有白日里太累的缘由。
  一旦开始出门卖杂货,天不亮的时候就要起床。
  “官人?”
  他拍了拍常霄的胳膊,见对方一个激灵,睁开眼睛。
  “念完了?”
  常霄伸出双手猛猛搓脸。
  “念得好。”
  他无比肯定道。
  曾如意笑吟吟地看着他。
  “真的听了?”
  “听了,我还会背。”
  常霄没说谎,他刚刚虽然眼睛闭上了,但耳朵又没有关门。
  只是到后面曾如意的声音一停,思绪稍断,好似立刻就要去会周公。
  他拿过书册,晃晃脑袋,煞有介事道:“……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两行背完,曾如意很捧场地拍了两下巴掌。
  “都对。”
  常霄得意道:“那是,以前上课学过。”
  也是不懂为何毕业这么多年还能记得,可能这就是应试教育的威力。
  但曾如意并不知道常霄所说的“上课”不是他所想的那个“上课”,实际对于要科举的学子而言,五经里随便抽出一句都该倒背如流,这甚至是刚开蒙的几年里就要做到的事。
  看来官人真的不爱念书。
  曾如意再次感慨。
  此事也不是不能理解,常老爷子望子成龙,不惜搬家迁坟,上一辈又当真出过秀才,常霄身为儿孙,可以说自打出生就注定要走上这条路,不会有人问他喜不喜欢,是否真的有志于此。
  曾如意收起珍贵的书册,抱在怀里的同时,忍不住看向常霄,开口道:“官人,更喜欢,走商。”
  常霄愣了一下才想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他看向书册封皮上的《礼记》二字,一时默然。
  原主是真心喜欢念书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无从追究。
  或许是喜欢的,又或许是为了身上甩不脱的担子和责任,必须要一条路走到黑。
  而随着自己的到来,最早弃文从商时给所有人的理由都是“不得已为之”,如今小哥儿却已然窥见真相。
  “比起困守书阁,我的确更喜欢行走四方。”
  他如此回答,见到自己的小夫郎肩膀微沉,仿佛终于释然,说出的话像是在回答一个更远之前的问题。
  “想去,就去。”
  他用戴着草戒的那只手碰了碰常霄的手指,语气坚定。
  “我,等你。”


第87章 囤粮(加更)
  曾如意话音落下,屋内气氛一时凝了凝。
  两人相视而望,眸中仿佛都盛着千言万语。
  常霄拉过曾如意的手,指腹扫过那枚轻盈的草戒……他突然想到了那块玛瑙石应当用来做什么。
  与此同时,他也觉得心口很是酸涩发胀。
  “怎么突然说这个?”
  “想你,开心。”
  小哥儿一向坦诚,当决定把话挑明时,就不会再说一半藏一半。
  无论是言语还是行动,一概发自本心。
  常霄失笑,又有些无奈。
  他把人拉到跟前,一并坐回炕沿。
  “谁告诉你我只有出远门才会开心?”
  路途迢迢又音讯难传的时代还是太难了,常霄忍不住叹口气。
  “到时出门几月,见不到你,我如何开心?”
  人一旦有了牵挂,就像是悬在高空中随风而荡的风筝,走不远,也不舍得走远,即便飞得再高,也还是会知晓回家的路在何方。
  “但,你想,去。”
  曾如意艰难咬准了字,他转头看向常霄,浅浅扬起唇角。
  面对这样的曾如意,常霄也做不到再骗自己。
  “没错,我想去,哪怕这辈子只出去一次也好。”
  陌生的时代,陌生的风物,他既来到此处,不远行见识一下大好风光,怕是会抱憾终生。
  而不同的地域又有着各自不同的土产,将其来往贩卖正是商贾的得利之处。
  问题在于分离是他们不愿面对的,一旦离开故土,风险亦是未知。
  但是……
  常霄忽然意识到自己与曾如意都钻了牛角尖,这个问题本就不单只有一个解法。
  “如果,到时你我一同去呢?”
  他越想越觉得此事可行。
  因着自家压根没有任何事能把人绊住,两人没有田地要料理,也尚不曾实现开铺子的愿望,以及上无老人需孝敬,膝下暂且也没有孩子需看顾。
  换句话说,若是想两人同行,简直正在最合适的时机。
  当然,手头上的几桩生意还是要妥帖处理,可是就算要出门也不急于一时,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只要有心解决难题,就总能想出解决的法子。
  事实上,常霄深知一点。
  那就是随着自己经手的买卖越来越多,一个人劈不成几瓣用,总有一日他要么拉人合伙,要么雇人做管事代为操持,若是永远亲力亲为,实在是累都要累死。
  “……一起?”
  曾如意从来没想过还有这个可能。
  走商都是汉子在做,更不曾听说哪个商队还许人带家眷的。
  可若是这个法子能够如愿成真,他设想一番,还真是有几丝雀跃。
  谁不想出去看看外面是什么样子。
  那日听尤驰说起南北风物,四时见闻,心生向往的人实则不单是常霄一个。
  “可以,吗?”
  他迟疑地开口。
  “没什么不可以,脚长在咱们身上,谁还能拦得住。”
  常霄甚至连曾如意出门在外要怎么装扮都想好了。
  “到时你大可扮作男子,只要遮住孕痣,换一身宽大些的衣裳,哪里又有那么多人会细究。”
  小哥儿和汉子的身量差别并没有那么大,街上不乏矮小的男子,或是高大的哥儿,只要掩去孕痣,本就很难分辨。
  要说长相,男子中也不乏清秀样貌的,拿这个辨别可就更加不做准。
  曾如意看常霄想得热闹,信了他是真的想带自己同行,而不是哄自己开心。
  那点还没成型的怅惘倏地被打散,他顺势生出另一桩妄想。
  如果真有那么一日,走的商路恰好是昔日兄长走过的就好了,说不准能因此得到兄长的消息。
  哪怕……
  哪怕只是荒郊野岭的一座荒坟呢。
  到时自己也定要带他回家,落叶归根的。
  ——
  哪怕躺在床上想得再周全,出门走商到底还是将来的事,尚不知哪日能够成行。
  在此之前,人还是要把心思落在眼下的柴米油盐上,譬如卖货、攒钱、囤粮。
  是日,常霄赶着驴车到了马桥,头一回哪里都没去,直奔了粮食铺子。
  草市集的粮铺不算多热闹,常霄停下牛车进去问粮价,却被告知价钱涨了。
  现下粟米要十四文一升,麦子要十二文一升,别看只是两文钱,放在粮价已是不少。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