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盛世小货郎(穿越重生)——菇菇弗斯

分类:2026

作者:菇菇弗斯
更新:2026-08-21 21:20:23

  好在贵是贵,卤一锅也用不了多少。
  生药铺里药味驳杂,常霄出来时还觉得鼻间萦绕着一股浓浓的苦药味,让他不禁怀念起晨间小夫郎发丝上沾染的花香。
  他转而把香料包举起来闻了闻,混在一起果然是熟悉的卤料包味,仿佛已经透过这股味道看到了满锅喷香的卤肉,到底不便宜,便没放在货担当中,而是直接揣进了前襟里。
  衣裳沾点味道他也认了,丢了可就悔之晚矣。
  回去路上见道旁野菊开得正好,他挑拣着花瓣齐全的采了一大把,扯了根草捆扎成束。
  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把花递给了小哥儿。
  曾如意笑盈盈地收下,翻来覆去欣赏够了,插进了缺嘴的陶壶里。
  这陶壶是他们初来村里时,跟村里一人家买的旧壶,前些日子不小心给摔破了,常霄便趁进货时去草市上买了个新的。
  旧的也没舍得扔,这不今日就用上了,往桌上一摆,仿佛整个屋子都亮堂了几分。
  灶屋内。
  曾如意看着常霄把买来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唇角上扬。
  【买了血豆腐】
  “看着新鲜,想想也好久没吃过了。”
  常霄小心将那快猪血捧出来,放在曾如意端来的碗里。
  【血豆腐要用韭菜炒,去腥】
  小哥儿想了想道:
  【等我出去换一把韭菜,晚上吃这个】
  “哪里用出去,等饭点到了,院子里全是人,问一嘴就成。”
  常霄又去拿香料,让曾如意看看有没有买错。
  “真是比我想的还贵些,要么人家说贩生药是门赚钱生意,尤其是南药,随水运过来,还不知翻了几倍卖。”
  曾如意把纸包挨个打开看,又拿起来闻了闻,一样样跟常霄说用途。
  花椒、大茴香提味,高良姜去腥,白芷增鲜。
  在这之外,还要用葱姜和盐。
  常霄听着听着,都有些馋了。
  曾如意便挽了袖子,预备开始制卤肉,争取让自家官人早点吃上。
  且现在卤上,下半晌就能挑出去卖,不至于错过晚食。
  常霄给他打下手,做杂碎下水最麻烦的一步就是清洗,而且每个部位还都各有讲究。
  猪心要从中剖开去除血块,猪肝要仔细用到剃掉筋膜,猪肺要对着口子往里灌水,再反复挤压逼出血水,猪小肠就更不必提了,虽说比大肠好一点,但也没好到哪里去,需要用草木灰翻来覆去地搓好几遍,不然一臭臭一锅。
  这些事情以前常霄完全没做过,如今跟着曾如意慢慢学,倒也不觉得麻烦。
  好不容易挨个洗好,切好,轮到下锅时,这道工序反而成了最简单的一步。
  无非是把各色调料一股脑放进去,再将杂碎依次下锅。
  只是顺序也有说法,其中猪肠最难熟,猪肝最易煮,一旦放早了,煮老了,口味就大打折扣,为此曾如意差不多要一直守着灶。
  而且他们用的陶锅有些小,一锅放不下,甚至需要分两次卤。
  “等搬了家,咱们就买铁锅。”
  常霄决定趁最近多多赚钱,争取从各个方面一次性提升生活质量。
  “反正那边的灶眼早就塌了,还要重新垒,咱们不如先垒个小点的,再去铁作铺定一口合适的锅。”
  锅小了,用的生铁少,价钱自然也就便宜,反正家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不用做大锅饭,压根用不上那么大的锅。
  “垒灶的时候,再修一下火炕,那边原先肯定是有,估计烟道还能用,不过八成已经堵了。”
  茅草屋这边只有单个的土床,是因为只有秋收时有人住,犯不着费这个劲。
  但其实烧火炕也是很费柴火的,就算家家都有,也大都只在最冷的那一阵子用一用。
  这点乡下已是比城里好多了,住在城里的人用柴火都要花钱买,只能用火盆取暖,偏偏炭价也贵。
  常霄说一句,曾如意就点一下头。
  不提火炕,他也想要铁锅很久了,没有铁锅,很多菜都做不成。
  要么说人活着一定要有奔头,但凡想一想搬家后的舒服日子,眼下做什么都不觉得累了。
  距离杂碎下锅过了许久后,香料的味道压过了其本身的腥臊气,调过味的汤汁一点点浸润其中,卤肉特有的荤香顺着灶屋飘到门外,又飘到碾场。
  很快就有在碾场干活的人被这香味勾得抓心挠肝,忍不住跑过来,一边咽口水一边问,“常货郎,你们在家做什么好吃的呢?卖不卖?”


第35章 思念
  听到外面有人问,常霄从灶屋里探出半边身子,答道:“自家做了些盐卤猪杂,一早去马桥进的新鲜货,仍是卖七个钱一份,想要的回家端个碗来就成。”
  来问话的汉子离得近了,只觉香味冲鼻,这些天睁眼就下地,本就容易饿得慌,不禁咽了下口水。
  “啥时候出锅?”
  常霄拿不准,回头问曾如意。
  小哥儿比了个手势,他点点头,跟来人回话道:“再有一个时辰就差不多了。”
  得了消息的汉子赶忙去跟碾场其他人转达,刚刚不少人都想来问,才推了他去跑腿的。
  一群人听罢,当中有人摘下肩上挑的粮食捆,语气有些泛酸溜。
  “家家忙秋收,他们家倒做上村里人的生意了,真是脑子活络。”
  “人家又没有地可种,不做生意,难道喝风?”
  陶勇正好路过,看了眼那说话的人,忍不住回了一嘴。
  “嘿,你小子咋还帮外人说上话了?”
  最早说话的汉子不太乐意。
  “谁是外人?常家是外人?”
  陶勇抬起袖子擦了下额上的汗,满脸纳罕。
  “这么论的话,咱们之间不是外人?二柱子,咱两家可没有结亲吧?既然都是外人,我愿意帮谁说话就帮谁说话。”
  他又道:“还是说,你的意思是常霄不算咱本村人?那真是有意思了,常家的旧院子还杵在老地方没倒呢,况且里正也认,怎么偏你不认?”
  汉子低头嘀咕,“祖坟都迁走了,还不算外人?便是有亲戚,也隔着老远了!我看就是城里待不下去了,才来村里混口饭吃。”
  “人家又没把刀架你脖子上逼你买东西,有本事你家缺油少盐,别找常货郎买。”
  陶勇摇摇头,只觉这人说话很是没意思。
  无非就是眼红常霄赚钱,想口头说两句快活快活。
  实际在场所有人哪个家里没有少说十几亩地,哪个不比常霄富裕。
  “人家不做生意,买点东西还得走去马桥嘞,说到底还不是方便了咱们!”
  “就是,你家炒菜要是没盐了,拿指头戳进去涮涮呗!”
  不远处有人帮腔,臊得汉子脸红脖子粗,骂骂咧咧地推着板车又走了,留下的人还在笑着。
  常霄还真不知碾场上的官司,他正忙着在灶屋里尝刚出锅的第一口卤味。
  半个时辰前,第一锅已经煮到位,全部连汤倒进瓦盆浸泡,换了第二锅到灶上开火。
  现在第一锅也差不多泡到入味了,曾如意表示可以尝一尝。
  他依次用筷子把几样下水都夹出来,放在案板上切碎,由于是自家试吃的,没有切得那么小,切完后把几样凑成一碗,示意常霄开吃。
  常霄先夹起片盐卤猪肝,吹了几下后直接放进嘴里,然后眼前一亮。
  “好吃!”
  猪肝口感粉糯,被调料的滋味浸透,香味层层叠叠自唇齿间溢出,简直称得上是回味无穷。
  曾如意也自己尝了一块,品了品,在掌心写字道:
  【有些日子没做了】
  【手生了】
  【不如以前好吃】
  “已经很好吃了,真的。”
  常霄看着一锅猪杂,信心百倍。
  卖吃食最怕味道不到位,只要好吃,他绝对有把握全都卖出去。
  曾如意听他夸自己,抿唇笑了笑,转而又夹一筷子小肠,送到常霄唇边。
  小肠和猪肝就是截然不同的口感了,取而代之的是紧实有嚼劲,但刚刚好可以咬得动。
  作为油脂丰富的部位,只要洗干净,再巧用香料把异味取出,足可激出一份独特的醇香。
  最后尝的是猪心和猪肺,这两样口感其实有点像,都是偏柔韧软滑的,比小肠好嚼很多。
  “如果蘸蒜泥,应该也好吃。”
  常霄吃着吃着,突发奇想。
  人在吃东西这件事上的行动力往往是最强的,常霄立刻放下筷子,去剥了几头蒜,用菜刀拍碎后剁成蒜蓉,切了一小把葱花,接着往碗里加了点醋,一点点豆酱和饴糖,几滴香油,调匀后摆在自己和曾如意面前。
  “来,尝尝如何。”
  可惜这会儿还没有辣椒的踪迹,不然做一碗油泼辣子,绝对更香。
  曾如意学着常霄,用一块猪心饱蘸了蒜泥,一口填进嘴里。
  蒜泥有点辣,刚好解腻。
  他咽下去后又默默嘬了下筷子,看起来意犹未尽。
  常霄不由笑起来,并问道:“我想每一份卤杂碎,都送一勺子蒜泥酱,你觉得怎么样?”
  他解释道:“要想有得赚,咱们自己做的卤味,也需卖之前的价钱,但又因是自制的,若还是一样的钱,保不齐会有人觉得不划算。同样的,一勺蒜泥也没多少钱,却能让卤菜味道更好,让来买的人觉得钱花得更值了。”
  曾如意听懂了常霄的意思。
  【正好家里还有一挂蒜】
  【应当够用了】
  两人便又趁着第二锅杂碎出锅前加紧剥蒜,全部做成蒜泥酱后倒进一个小陶罐里,单独留了一碗好卖给村人,罐子里的由常霄直接带走。
  杂碎在村里卖的是七文一份,送蒜泥,但出去卖的,常霄打算涨到十文一份,份量上比七文的多一些,但也不至于多很多,确保比起村里的售价,能再多一个钱的赚头,弥补一下走远路的辛苦。
  等到未时中,第二锅杂碎也能捞出来切了。
  常霄给村里留了半锅,有个十几份,估计着足够卖了,又单独盛出一份多的,好让曾如意饭点时送去耿家,至于进了耿家门,这碗菜人家怎么分,就和他们两个无关了。
  为了显得多,曾如意把猪肝、猪心和猪肺都切得薄薄的,小肠则切成指头肚那么大的碎块,混在一起后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
  而常霄要带出去的那些,虑及遇见计较的,难免会在给多给少一事上扯皮,他干脆把切拌好的杂碎都分成了小份,各自裹起,用草绳系好,一次卖一包,卖出去前再浇蒜蓉酱,能最大限度的保证风味不损。
  两锅杂碎,留在村里的是小份,一共十五份,带走的是大份,一共三十份。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