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日常之宠夫郎养崽崽/穿越:宠夫之路无尽头(穿越重生)——云移星转

分类:2026

作者:云移星转
更新:2026-08-02 16:57:37

  他一了解,发现容铮竟然还没考过童试,他略有不解,但擅长社交的他,并没有刨根问底。但他觉得像容铮这样聪明的人,考上童生是迟早的事。
  他认为容铮这眼界、这见识、这言谈,将来定是个人物,有意结交,交谈间,语气越发客气尊重。
  “事不宜迟,我这就写契约,然后吩咐人抓紧印刷,五天后就能完成,你们到时来拿一本,跟说书人谈谈是否可行。”
  签完契约后从书肆出来,冯轩文简直不敢相信,这话本被孙掌柜如此看重,不仅首次印刷数量大,而且分成可观,他现在都觉得自己在做梦。
  他万分庆幸当日听完容铮的话,答应与他合作,这才有了写这个故事的机会。
  容铮看他还处在震惊中,提醒道:“别高兴太早,我们需要看看销量。”
  话是这么说,但二人都知道,孙掌柜开了那么多年书肆,自然练就了好眼光,就算不大卖,也不会差的。


第28章 猎杀狼
  容铮眼见房子快竣工了,再次进深山,估计是今年最后一次到深山打猎了。下个月就得去学堂上课,去深山路程太远,很难有时间再去。
  他翻山越岭,早已轻车熟路。
  先搜寻狐狸的踪迹,很快就发现一只白狐,蹲守一天后,射杀了它。
  走累了,他随意靠在一棵大树上休息,想事情间,突然,极其轻微的声音传入了耳中,若不是容铮习武耳力惊人,很难察觉。
  他顿时警觉起来,不动声色地仔细分辨声音的来处,那是不远的隐蔽草丛处,一匹巨狼幽幽暗暗地盯着自己,狼头硕大,两眼眯缝着,正在伺机而动。
  狼通常是群居动物,以团队合作的方式进行狩猎的,容铮心中一惊,开始仔细分辨附近还有没有其他狼协同狩猎他。
  幸好,容铮发现只有那一头,对付起来胜算大。
  很好,既然想狩猎我,那我就反狩猎了这头大狼。
  他假装自己没发现,手握紧怀中的刀,靠坐着树若无其事地闭着眼,他要诱惑这头狼发动攻击。
  良久,那狼见猎物全然不察,先缓步走来,眼神凶狠,露出锋利的獠牙,逼近人后猛冲扑向容铮,它要一口咬断这个人类的脖子。
  然而容铮反应迅捷,翻身而起,抽刀刺向狼的眼睛。那狼猛地刹住,刀擦过狼侧。
  气氛顿时紧张起来,一人一狼对峙着。
  那狼见被发现,眼睛冰冷锐利,獠牙凶猛嘶吼起来,再次逼近容铮,发起猛攻,动作快如闪电。
  习武之身的容铮,反应绝对不懒,他一个翻滚,便让狼扑了个空,同时反手抓住狼的尾巴,用力一拉,将狼狠摔在地,紧接着手起刀落,直插入狼的腹部。
  狼被击中,痛得嗥叫,痛苦挣扎了很短时间,便无力瘫软在地。
  容铮简单处理后,便将狼放到背篓。能狩猎到狼算是不错的收获,大部分猎户不会主动打狼,因为它们生性凶残,若是群居,就更难对付。
  所以狼在市面上算稀罕物,这头狼那么巨大,卖给大户人家肯定能得价。
  完整的狼皮是一种稀有材料,很受有钱人家欢迎,喜欢用狼皮来制作被子或褥子,保暖又美观,可当高档物品使用。
  此外狼髀石十分珍贵,即是狼后腿骨关节骨头,传闻它具有神奇的辟邪作用,不仅可以辟邪驱鬼、驱噩梦,还能招财进宝,达官贵人喜欢收藏,放家里当高级摆设,彰显气派。
  还有狼牙,品相好的狼牙价值也不菲,有人喜欢将它作为礼物孝敬高门大户的人家,十分有面子。
  既然得了一头巨狼,背着还颇重,容铮打算赶快去镇子,想尽快出手。
  他到镇子上的富人住宅区晃悠,找了一家十分气派的正要敲门时,里面出来一位公子,十七八岁那样,后面跟着亦步亦趋的小厮,那小公子略微发胖,衣着锦缎,一看就十分昂贵。
  这位富家公子注意到门口的容铮,正要问“是有什么事”,眸光瞥到容铮背篓上的一头巨狼,十分惊讶:“这是你捕猎的吗?”
  容铮点头:“正是。”顺势便问:“不知公子可否有兴趣,这头狼准备出售。”
  那公子哥名叫黄毅,听到更震惊了,他打量容铮,发现面前人年纪跟自己应该差不多,长相颇为不俗,竟然能猎杀狼,那身手得多好呀。
  狼是稀罕物,敢去猎杀的人很少,有钱也很难买到的那种呢!
  听到容铮要卖狼,黄毅也不急着外出了:“要的,请进。”他年纪轻,对狼十分好奇,便邀请容铮进里面谈。转身吩咐小厮,“找管家来前厅,说有人要卖狼。”
  黄毅一边走,一边赞道:“你这身手可以呀,那么大一头狼,你不容易捕猎吧?”
  “是费了一些功夫。”容铮见这位富家公子随和健谈,便笑道。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看着跟我差不多年纪呢。”
  “我姓容,单名‘铮’今年十九。”
  “那比大两岁,我叫黄毅,十七岁。容兄,幸会,幸会!”
  “叫我容铮就好。”
  黄毅见容铮举止言谈间气度颇佳,不卑不亢的,对他印象极好:“以后你若再猎到狼,可以来我家,我家都收。”他家经商,家中不缺钱,多少头狼都收得起。
  “可能没时间再打猎,下个月得去学堂读书。”
  “可是‘青云学堂’?巧了,我也在那读书。”
  “正是。”
  镇子只有一间学堂,黄毅觉得他俩有缘,说话更热情了。
  卖狼的过程十分顺利,黄府的管家见自家少爷跟这位猎户相谈甚欢,大有当朋友结交的架势,于是开的价比市面高一些,最后以一百两成交。
  容铮见挣的钱尚可,便想着手上的白狐找人加工做成围脖,送给叶云。冬天围上,可暖和了,叶云近来脸色红润更精致了,这雪白的皮毛围在脖子上定然能衬得他矜贵无比。
  他去成衣店秋韵阁,问周掌柜是否可帮忙加工,周掌柜听到一脸遗憾,再三确认是否真的不卖,还说能往上加价五两,奈何容铮只想用来给亲亲夫郎做围脖。
  “那好吧,但加工的价格不便宜,八两怎样?”
  “好的。大概几天能完成。”
  “十天后来拿吧。你这小子对夫郎真是宠爱呀,这么舍得。”八两呢,有些穷苦人家,一年也不一定能省下八两,这人眼也不眨就愿意为夫郎花。
  “那就谢谢周掌柜。”
  回到家中,容铮将卖狼的事说了,并递给夫郎九十两。
  叶云一听,眉头紧皱,那可是狼呀,十分凶狠的野兽,注意到容铮身上有很淡的血迹,顾不上害羞,上手就扒着容铮衣服,确认他有没有受伤。
  “阿云,你这动手调戏我?”容铮见夫郎这是第一次主动地扒自己衣服,便取笑道。
  “快让我看看,受伤了吗?”往日叶云听到这种话,会害羞地躲开,但现在他顾不上那么多了,太在意容铮了,尤其那点血迹,让他的心都揪得紧紧的,怕容铮被狼咬伤。
  容铮见夫郎担忧的神色不减,便抓着他的手,道:“真没事,那血迹是杀狼的时候,沾上的,我没有受伤,别担心。”他用手抚着夫郎的额头。
  “我害怕。”叶云鼻头酸酸的,第一次遇到对他那么好的人,他真的害怕容铮出事。
  容铮揽过夫郎,好好安慰了一番,等夫郎情绪稳定了,再递过钱袋。
  接过沉甸甸的钱袋,叶云妥帖放好后,还觉得不真实。
  他们建房子花去一百两,现在容铮差不多又挣回来了,全家积蓄再次高达一百两,这,令人心中震惊的同时,又喜悦无比。
  看着夫郎终于露出甜甜的笑容,容铮觉得赏心悦目。
  嗯,以后得挣更多钱。
  “我下个月就得去学堂读书,只能偶尔抽时间去后山近一点打猎。”容铮说着接下来的打算。
  “嗯嗯,你好好读书,我会照料好家里的。”叶云一脸认真。
  “我自然是相信阿云的。对了,小辰先不去学堂读书吧,他最近人开朗起来,让他在家里跟村中小伙伴玩玩耍。读书习字,我在家也会教他,等他有些基础再去学堂也不迟。”
  容铮觉得留叶辰在家一年还是有必要的,叶辰自卑,若过早推他去学堂,不一定是好事,反而适得其反。再者他也希望小辰能习武一年,拥有强健的体魄,不容易被人欺负去了。
  “听你的。”叶云乖乖应着,他觉得夫君做事总是非常稳妥,听他就没错。
  见夫郎乖乖软软,容铮又起了逗弄的心思:“真的听我的?”
  叶云正点头,觉得自己对夫郎还挺言听计从的呢,疑惑间。又听容铮道:“那我想亲嘴的时候,你可记得听话了,别躲着!”
  这话又让叶云闹了个大红脸:他,他也不想躲,但容铮亲人时,总将他亲得喘不过气来才放开......
  容铮在外面看着稳重正经,但私下里就喜欢调戏夫郎。


第29章 兔子那么可爱
  下午,容铮找建房的郑师傅商量,帮忙规整下新房的院子。
  他家的院子设计得非常宽敞,他准备一半院子留着种菜种花,一半院子作为休闲区。在休闲区盖一个亭子,平时在院子吹风时,可以喝喝茶,亭子旁边移植一棵枣树,既可观赏又能吃上枣子。
  院外加盖一个牲畜棚,容铮在考虑将来可能会买牛买马,事先预留下,即使以后不买,那就当个凉棚好了。
  郑师傅一听,并不费事,一口答应这两天就加上。
  谈完院子的事后,容铮绕去巡视菜地,蔬菜长势十分喜人,充满生机。
  白菜长得最快,青翠欲滴,叶子嫩嫩的;
  青瓜也不错,叶云早已用竹子交叉搭成架子,让藤蔓能顺着架子攀援生长,已经长出好几个形态各异的青瓜,有的直直的,有的末尾有点弯;
  番茄还没成熟,枝头上挂着的像是小绿色的灯笼。
  小葱最茂盛,一棵棵小葱整整齐齐肩并肩,绿意盎然。
  容铮摘了大白菜和几个青瓜,还有一小把葱,回到家中时,叶云正在喂兔子,这些野兔有五六只,都是最近到后山打猎得来的。
  笼子里,一只只肥嘟嘟的小白兔正津津有味地咀嚼着新鲜嫩绿的草尖,它们的三瓣嘴不停地开合,时不时用小爪子擦擦鼻子,模样憨态可掬。
  容铮走过去,看了一会夫郎日渐白皙的脸,透着自然红润的光泽,叶云本就年轻,又长得太好,这么近都找不到一点瑕疵,这让容铮忍不住伸手掐了掐他的脸颊。
  脸上有肉,光滑细腻,手感极好,捏起来真的好舒服。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