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傲天竹马是个黏人精(穿越重生)——宿云及

分类:2026

作者:宿云及
更新:2026-06-10 08:20:32

  谢崇山也静静地等着沈崇鹤的答案。
  地下实在是静,又只有他们两个活人,没有人间烟火,没有世事喧嚣,两人像是被世界隔绝了一样,在这漆黑孤单的地方谋划着一切。
  良久,沈崇鹤睫毛颤了颤,将手放在了那决定着一切命运的掌心。
  在沈崇鹤将手放上去的那一刻,他右手上的佛珠手串泛着血红色的光,在不吸引人的前提下,渐渐变成了一串贴着沈崇鹤手腕皮肤的符文,隐于皮肉之下。
  沈崇鹤在触及谢崇山的掌心时,眼皮变得沉重,全身无力,瘫软在了石桌上。
  谢崇山在此刻睁开那时常紧闭着的双眼,奇异的是,谢崇山并不是瞎子,反而他还比旁人多一个眼珠,天生重瞳。
  但他的眼珠除了眼白外,其余全是红黑色,透着一股邪魔气息。
  也不知沈崇鹤相信他,究竟是福是祸。
  ……
  秘境外,水幕重现其作用,将众多弟子的画面呈现在其中。
  温玄上岸后,用灵力将全身烘干,最后看了一眼中围的方向,眼神中透露着落寞。
  他来到鸿鹄书院的队伍里,跟着众人一起行动。
  几人见上岸的只有温玄一人,不禁问道:“沈师弟呢?”
  温玄道:“退出了,他不知为何无法下水,总是会被烧。”
  其实温玄也不知这个“退出”是真是假,但又找不到除了沈崇鹤他们两人知道的秘密外,其他可以替代的词,只能这么说。
  方致乘遗憾地摇了摇头,“我们的队伍又失去了一位趁手的剑修,接下来诸位就更加小心些吧,剑修行至两侧,保护好其余术修。”
  也只能这样了,温玄点了点头,走在中间。
  接下来的行程,没了沈崇鹤,温玄兴致不高,只在该出手时出手,也只在该出声时出声,除此之外便同鸿鹄书院的队伍没有任何话题了。
  不过,有沈崇鹤时差不多也是这样,温玄只跟沈崇鹤交谈,很少同他们聊些什么,与其说是温玄变化大,倒不如说是他们也不习惯少一个沈崇鹤。
  细数大家获得的资源,方致乘根据大家的所得以及所需,平等地分配了资源。
  ……
  入夜,方均乘坐在篝火旁烤火,余光瞥见站在洞口望着月光的温玄,看着这人像是失去了沈崇鹤就忍不住化身成一块孤独的望夫石的样子。
  方均乘就忍不住叹气,他上前喊住温玄,“他到底怎么了?怎么别人都能过的赤水,偏偏他过不去?”
  温玄眼都没抬,“不知道。”
  方均乘才不信,他坚持道:“哎呀,咱们都多少年的交情了,你们这点事都要瞒着?”
  温玄:“……”
  “真不知道。”
  “啊?真不知道啊,我还当你只是单纯瞧不起我呢。”方均乘一愣,他还当是温玄懒得跟他说话呢,搞了半天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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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将原本的记忆掩盖
  温玄闭目养神,根本就是一副连瞧都懒得瞧他的心思都没有。
  方均乘大受打击,至此一蹶不振,他再也不跟“鳏夫”说话了,容易被打击自信心。
  ……
  沈崇鹤的意识早已陷入混沌,周身的黑气不断缠绕上他的身躯,手腕上的血红符文也开始蔓延,直至爬满全身。
  他的神力在设下的阵法内缓缓流逝,一股一股的朝着谢崇山涌去,相应的,坑底的许多弟子身上的灵力也在扑向谢崇山。
  谢崇山将这些力量吸纳于此身,灵气的来源便是神力,不过是被稀释了数倍的神力。
  他一点一点地吸收,肉眼可见的,身上的魔气都消失了大半。
  不过这个过程很漫长,与天生的神灵作对,并不适合打持久战。
  于是谢崇山决定投机取巧,将原本真实的记忆掩盖,创造一些不存在的记忆。
  ……
  鸿蒙之初,天神播下了第一粒种子,养出了这世上唯二的生灵。
  但看着这广阔的天地,他始终觉得还少些什么。
  少些什么呢?天神站在湖边,看着如死水一般的水面,看着水面上映照出来的自己,他想到了。
  他应该创造出来更多的“自己”。
  于是他照着自己的模样,用神力捏造出了这世上第一个人、第二个人、第三个人……
  他又由此联想,造出了许多生灵、精怪、妖兽。
  但他神力挥洒太多,陷入了沉睡。
  再次醒来时,他捏出来的那些人们已经繁衍千代万代,甚至自成体系,拥有自己的语言系统。
  天神听不懂。
  于是,他下凡了。
  让他觉得新奇的是,“最初的人”是学着他来生活的,而到如今,他竟然要学着“现今的人”来生活,不然无法融入进去。
  天神寿数极长,与天地同寿,与之相应的,神躯生长也极其缓慢。
  几千年过去,天神如今的模样也不过凡人的十三四岁,天神时期的衣服太过暴露,他化了一身凡人的衣服落地,就被人拉着:“小弟弟,是不是跟家人走散了呀?”
  天神睁着略显稚嫩的眉眼盯着眼前的人,眼中带着深切的疑惑,他十分不解地歪头:这人在说什么?
  拉住天神的人盯着眼前的少年,不说不答的模样,以为他是傻子,怜爱的摸了摸他的头,从一旁的摊贩上买来一串糖葫芦递给天神:“要是没家人,我就收留你做我义子如何?我来教你识字,供你吃穿。”
  天神没理她,这夫人身旁的侍从劝言道:“夫人,这孩子是个傻子,万一养不好招来些祸事怎么办?”
  夫人嗔怪了侍从一句,随后道:“积善成德才有福报。”
  侍卫满脸羞愧:“夫人教训的是。”
  夫人牵起天神的手,拉着人回了府。
  这人是云烟城的城主夫人郑若,因早年城主谢凌在外征战,造下杀孽无数,许是因着这一层原因,城主夫人滑胎无数,直到如今,已然高龄,还在为城主孕育子嗣。
  城主夫人早年丧子,精神状态一日不如一日,如今在外散心,好不容易瞧上一位看得过眼的孩子,怜爱之心渐起,便将人收作义子。
  天神在城主府住了几日,除了郑若每日来送糕点教他识字外,就没几个人来见他。
  忽有一日,城主府来了位贵客,作为城主义子,他要去前厅迎接。
  天神学习能力极快,不过几日就能将人族日常的交流语言学会了,只是写字方面他始终学不会。
  因为经过这千年之久,文字变化迅速,有些他创造出的文字经过换代,早已演变成了连他这个创始人都认不得的文字,天神接受无能,就懒得去学。
  能正常语言交流便好,做什么非要将所有东西都学会?
  而且凡人活不久,他也不会在这多做停留,顶多待到他们死后为他们养老送终。
  ……
  谢凌妻妾无数,这么多年来却无一子,这导致他多年来十分迷信。
  今日请来道士一名,又是表演舞蹈,又是叽里咕噜唱曲的,后来又让郑若喝符水,说是能安胎的灵丹妙药。
  直到道士被恭恭敬敬地送走,天神也没从中感受到一点能量波动,他看着因为喝了一碗符水便高兴的红光满面的城主夫妇,实在不解。
  不懂。
  在他眼中,那符水喝起来还没在自己身边站得久奏效些。
  毕竟天神便是生命本源,他身上神力无数,即使他再努力的收敛,也能间接赐福身边的人,与其去喝那符水,还不如多陪他玩会儿。
  天上太无聊了,在这凡间有很多有意思的东西,人、妖、鬼、精怪,甚至还衍生了许多他没造出来过的东西。
  这些在天神看来,甚是有趣,就是郑若有时会被吓个半死。
  后来他从书本中学到了这凡间本质:在凡人眼中,他觉得有趣的东西其实都极其可怕,仅限出现于话本中;若是出现在生活中,会吓死人的。
  郑若还在坚持喝那符水,她人很好,就是肚子里的孩子太拖累她了。
  一直在吸食郑若的生气,甚至说是吸食她的生命。
  天神有想过将那吸食郑若生气的孩子抹杀,反过来反哺郑若。
  但看她十分爱护那未出世的孩子的模样,天神犹豫了。
  最终,他选择给郑若一丝神力,凡人身躯太过脆弱,他不能直接给。
  而是在潜移默化中提升郑若的体质。
  ……
  不久后,他的弟弟出生了。
  “小沈,干娘教了你认了这么久的字,不如你为弟弟取一个名字吧。”
  天神疑惑的指了指自己,“为什么是我?”
  “因为干娘觉得,我的孩子能出生是因为你命中有胞弟,因为你的存在,我的孩子才能出生,这功劳在你,绝不是那些神神叨叨的道士的功劳。”
  猜的确实没错,但是天神有一点不理解,“那你为何还要喝那些符水?”
  郑若揽过天神,有些感慨,“那是你干爹的意思,这是为了让他放心,让他满意。”
  “为什么要让他满意?”
  “因为……他是这一城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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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沈崇鹤有一些反胃
  “寄人篱下,便只能这样。”
  天神没去了解这些职位,但看着郑若一副为难的模样,他道:“那你想做城主吗?”
  郑若闻言赶紧捂住天神的嘴,嗔骂道:“你这小子,平时傻就算了,这个时候可别犯傻啊!干娘就是看你傻才什么都跟你说的。”
  被捂嘴的天神:“唔唔……?”
  天神不解,如果郑若开口,他也是可以把谢凌踹下去的。
  ……
  话题继续回到为他这个弟弟取名字的阶段,天神看着这病蔫蔫的孩子,这是不该降生的表现。
  谢凌命中无子,这是他强保下来的弟弟,但他本该死去,如今却活了下来,一切改变命运的动机都会有代价。
  这孩子本不该出生,但他出生了,就要承担疾病繁多的苦痛。
  天神踮着脚瞧着郑若怀里的孩子,他很瘦很丑,像根可以随意踩踏的野草。
  即使出生了,大夫看着他这面相,也断言:此子活不过十六岁。
  天神看着这孩子,问道:“他跟谁姓?”
  郑若忍不住想笑,他知道小沈这孩子天真,但没想到一点常识都不懂,“当然是跟你干爹姓谢。”
  天神一瞬不瞬地盯着郑若怀里的孩子,脑海中浮现出个字:崇。
  崇……什么?
  他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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