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冲喜小医郎[穿书] ——青猫团/青骨逆

分类:2026

更新:2026-05-07 20:43:54

  加上在废墟那边听到的一些闲言碎语,胥吏大概是摸清了,死的那个包财,估计是个破落到没田没地,靠吃媳妇软饭的混混痞子。
  事儿是这么个屁大点的事,不过他皱了皱眉,抬头看看孙兰,又看看李灵月:“怎么,她自己是个哑巴,说不了话?”
  “这、自然不是。这不是,这么大的事,灵月她……伤心的都没回过神来。”孙兰讪讪地笑笑,赶紧戳了戳李灵月,“灵月,官爷问你话呢!”
  胥吏瞧这个李灵月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也不是想为难寡-妇,只得摆摆手:“算了算了,回头家里来个人到衙门去,把你男人的籍帐销了,就行了。”
  他随便在簿子上记了几笔:“家里还有其他男丁吗?销了包财的籍帐,你是续你男人的户,还是归回父兄那边去?”
  一直捏着手沉默不语的李灵月,此时突然抬起头来,虽声微弱蚊鸣,说出的话却令人十分意外:“官爷,我想立女户。”
  胥吏一愣:“……你要自己立户?”
  “灵月妹子?”孙兰也惊讶地看着她,似乎没料到她竟然会这么说。
  按大梁律法,丈夫去世,寡-妇可以继丈夫的户,服丧三年期间,能免除包括田赋、商税、银钱税、劳工税等的税钱,出了丧期,只要一直不改嫁,依然能减免三成,要是遇上朝廷减赋,减免五六成都是有的。
  所以在大梁,寡-妇一般都选择续丈夫的户,算是丈夫家里的人。若是再嫁,就改去其他男人的户里。这样日子会好过一些。
  可若是独自立户,担了“户主”的名头,那将来无论是种地还是做小生意谋生,都要像男人一样,税钱也一分不省,可谓是又苦又累。
  胥吏在衙门里干了十几年了,还是第一次见有寡-妇要自己立户的,这不是纯粹的自讨苦吃吗?他不由多看了李灵月几眼:“你确定?定了户,以后可就改不了了。”
  李灵月两手紧紧地蜷了一下,又松开,笃定地点点头:“嗯。我要自己立女户。”
  自己立户,就可以自己做主,再也不用靠男人。
  “真是年年都有稀奇事!”胥吏纳罕了一句,不过反正是她自己的事,懒得管,便起身拂拂袖子道,“那来衙门销包财籍帐的时候,再带二百文另立户的户纸钱。”
  “二百文?”李灵月诧异,这么贵。
  胥吏拧眉:“怎么,二百文都拿不出来?那还立什么户!”
  李灵月咬牙:“我会带上钱去的。”
  胥吏瞥了她一记,也没说什么,问完了就要走。不过刚起身就注意到后头的窗户底下,支了根横杆儿,挂了几件才洗的衣服鞋子。他多看了几眼,不禁狐疑道:“这下雨的天,怎么在屋里晾衣服?”
  李灵月脸色微变:“这,这是昨天和村里医郎上山采药,弄脏了,怕隔久了不好洗,就顺手给洗出来了……”
  胥吏也没多想,这文花乡又偏,路又不好走,一踩还一脚泥,他也不愿多在这种穷乡僻壤停留,最后又叮嘱李灵月记得带钱,就走了。
  “地上泥多,官爷您小心点……”孙兰添着笑脸送胥吏出门,后头李灵月则快步走到窗下,将那几件衣鞋取下来团一团。
  一推开门,孙兰一愣。
  林笙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过来,正站在外面,脸色怪怪的。
  孙兰莫名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回头瞧了一眼李灵月,她先将胥吏送走,锁上了院门,就立刻匆匆几步走了回来,一把握住了李灵月的手腕,将她掖到了自己背后去。
  她随着林笙的视线,看到林笙在盯着看李灵月怀里抱着的,还没来得及塞进箱子里的一团半湿不干的衣物鞋子。
  “林医郎。”孙兰咽了咽唾沫,紧张地看着他。
  李灵月肩膀细微地颤-抖起来。
  她知道,林笙看出来了。
  从刚才林医郎去查看包财尸体的时候,她就知道,有的事情是瞒不住的。
  李灵月攥着手里的衣物,紧绷了一宿的心情,此刻便有些崩溃,喉咙突然哽咽道:“我不想再被卖来卖去了,也不想我的女儿也被卖来卖去——他死有余辜、死有余辜!”
  那屋子反反复复修补的房顶,就像一块块糊上的狗皮膏药,只是治标不治本而已。因为房梁已经朽得厉害,除非全都推了重盖,不然无论再修多少次,都只白费功夫。
  这些包财不知道,因为他根本不在乎这个家如何,也不在乎她和女儿。李灵月辛辛苦苦地攒钱修房,只是为了能有一处遮风避雨的地方,而包财只知道要钱、要钱。
  房顶的重量,全靠后来新加的支木勉强支撑,这么多年下来,大大小小的支木已交错在一起。
  不碰还好,一碰,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如果不是听到包财说出那样的话,如果不是那个王八蛋,要把女儿卖给人去做暗娼——
  李灵月不会抽掉房檐后面的那根支木。
  她恨包财,从来没有这么恨过。
  但是抽掉支木的那一刹那,李灵月却是异常平静——被父母卖掉的时候,辗转嫁给包财的时候,被揪着头发挨打的时候、被迫怀上银子的时候,她的脑子里都是糊里糊涂的。
  唯有将那根支木握在手心里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这一刻终于清醒。
  仿佛此时此刻,握在手里的并不只是一根细细的支木,更是决定自己能够掌握的新的人生。
  房屋在暴雨中轰然倒塌。
  她看着包财在垮塌的废墟中挣扎、流血,然后渐渐,沉寂于无声。
  这一瞬间,一直压在李灵月心头的大山也随之崩散了,头顶的闪电,像是劈进她心底的光。
  再来一次,李灵月也不后悔。
  她只后悔自己没有早些清醒。
  只是,这件事和孙兰没有任何关系。
  孙兰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见她久久不回,放心不下,冒着瓢泼夜雨去找她的时候,看到她鞋边沾着血水而已。
  “灵月。”孙兰握着她的肩膀,不得不看向林笙,此事到此,她也不知该如何收场,“林医郎……”
  不过还没张嘴说下去,就被打断了。
  林笙道:“我就是想问问,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借你钱。”
  李灵月一怔。
  “立户的钱。”林笙神色温和,“你和银子,再也不会被人卖了。”
  作者有话说:
  跟着笙笙过好日子去!
  -
  小寡妇课堂开课啦:老公打人的毛病老不好,多半是废了,重新投个胎就好了!
  (咳咳,千万不可以学,要遵纪守法)


第30章 轮椅
  林笙是发现了包财尸体上的破绽, 也看出了孙兰眼神中的端倪,而且李灵月半夜洗衣服鞋子的行为更加怪异。
  但林笙并不想说出来。
  公平正义自然是好的,可在这个连人都可以随意买卖的世道里, “正义”并不会倒向一个孤苦的小姑娘那边。
  “等天晴了, 去立户吧, 做自己的主人。”林笙将钱囊递给她。
  李灵月听完这句话后, 呆呆地站了一会, 眼睛忽的就模糊了。孙兰过去安慰了她两句, 不仅没有成效,反而惹的她大哭起来。
  在压抑的日子里憋闷了太久, 如今终于得以解脱了。
  李灵月抱着女儿哭了一下午,虽然眼睛肿了, 但是心胸是痛快的。哭舒服了, 又就着孙兰端来的一碗粥,吃了一大个儿馍饼,然后倒头就睡,怎么也叫不醒。
  吓得孙兰又跑去找林笙, 以为她病了。
  林笙为李灵月把了把脉:“没事,只是哭累了, 心上的重担终于卸下来了, 让她痛痛快快睡一觉就好了。”
  “那就好, 那就好。”孙兰这才放下心来。
  可不是吗,灵月以前的日子实在是太苦了,是该好好地休息休息。
  从孙兰家出来的时候,雨终于停了, 林笙收起伞,甩甩上面的雨珠。
  孟寒舟依然等在门槛上, 抱着只枕头,靠在木门框上打盹。
  ——自从那日孟寒舟发现了省力的窍门后,常常扶着墙借力走到门槛处。林笙每次出门回来,总能看到他坐在这里,仿佛门槛已经成了他专属的宝座。
  孟寒舟虽然年纪小,但是身长腿长,已颇具挺拔身姿,若非重病耽搁了两年,只怕个头还会窜得更猛。小小门槛不够他伸展的,此时他委屈巴巴地坐在上头,又是穿堂风口,林笙看到总是要念叨他两句。
  听见院门的吱呀声,孟寒舟抬起眼。
  雨后的清风拂过门下少年郎的肩,晕得他发丝仿佛染开一层水墨似的韵。
  林笙看到抱着枕头还能惬意打盹的孟寒舟,再联想到李灵月一家,便觉得,好像自己这边的日子也并没有多苦。
  林笙将雨伞斜在门边,沉思着想要不要把李灵月的“事情”告诉他。
  毕竟这种事情,其实越少人知道越好。
  “她终于动手了?”孟寒舟看着他在院子里莫名其妙踱了两圈,突然开口道。
  林笙眼睛忽闪了下,没出声。
  两人对视了一会,但这种沉默便已算得上是心照不宣了。
  孟寒舟明白利害,也不再问。若是论起心善,他还不如林笙呢,他冷哼一声:“活该。如果我是李灵月,早在那畜生第一次动手打人的时候,就一把菜刀抹了他脖子了,还容他放肆这么多年?”
  林笙还不怀疑他会做出这种事来。
  当初在侯府,孟寒舟看人的眼神就像一只亟待血肉填胃的野兽,仿佛要狠狠咬碎所有靠近他的人的脖颈。
  林笙那时还是有一点点怕他的。
  不过现在……他觉得孟寒舟更像一只没有吃饱所以总在发脾气的大狗。
  只要顺着他摸摸毛,再投喂一点好吃的,他就会偷偷收起獠牙,蹲在门槛上等你回家。
  就像现在这样。
  林笙想到这个画面,忍不住弯了弯唇角。
  孟寒舟:“?”
  他笑什么。
  既然林笙此时如此平静,看来并没有出什么大乱子,包财那种人,死了也并不值得人同情。
  孟寒舟拍了拍怀里的枕头,想回屋里去,结果刚站起来,突然脸色变了一变,一只手紧紧地抠住门框边缘,压低声音叫他的名字:“林笙!”
  林笙提起心脏,赶紧走过去:“怎么了?”
  孟寒舟面色微窘:“……我腿麻了。”
  “……”林笙失笑,只好伸手抓住他,“所以好好躺在床上不好吗?”
  “不好。”孟寒舟当然不会承认,这道门槛,是目前为止凭借自己力气能走出的最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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