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斯的酷刑(近代现代)——Klaelvira
分类:2026
作者:Klaelvira
更新:2026-04-22 13:24:14
缪斯的酷刑 作者:Klaelvira 文案: 本文文笔节奏感等均不算成熟,且据部分读者反馈受的实际人设与文案表述感觉上有一定差异,请谨慎跳坑,谢谢^-^ - 邵屿X
L:「……」
林听风到北京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林爸爸知道他要去找同学玩,已经提前托朋友给他在大学城订好了酒店。
林听风把行李放到宾馆,只背了一个黑色的双肩包就去了邵屿冬令营学校的门口。
根据赵无眠提供的二手消息,邵屿他们会在下午五点钟下课,从这个大门前经过。
这里是一所全国知名学府,下课的时间校门口人来人往。林听风站在一旁的树荫下,翘首以盼。
过了十分钟,一群人从偏门成群结队的走了出来,手上还都抱着书,其中就有邵屿。
隔了十天没见,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听风觉得邵屿好像瘦了。
他赶忙向外跑了几步,站在那群人必经的路边,等着被邵屿发现,然后捡回去。
可惜世事难料。大门口的路颇有些宽,邵屿走着,往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十分淡定的把头转了回去。
林听风:“……”
我大老远的过来你居然就从我面前路过???
林听风愤怒了,他掏出手机给邵屿发微信:
L:「你现在在干嘛!」
不远处,邵屿顿住了脚步。他听见了手机的震动,拿出来看了一眼。
林听风一般很少在白天给邵屿发微信,大概是怕打扰他学习。此刻来了这么一句古今中外通用的聊天废话,还配上了个张牙舞爪的感叹号,邵屿觉得有趣得紧。
估计是想我了。
他笑了,点开林听风的对话框回复道:「在想你。」
「我刚刚在路边看到一个人,竟然差点错看成你了。」
林听风:“………”
他愤愤地打字:
L:「你就不能再多看几眼?」
L:「那特么就是我!」
“?!” 邵屿一惊,立刻放下手机,朝这边看来。
路旁的树荫下站着一个可可爱爱的男孩子,背着一个黑色的书包,瞪着眼睛看着他。
邵屿拔腿就往这边跑来,旁边的同学有点奇怪地问:“哎邵屿,你有事啊。”
“嗯,我的宝贝来找我了。”
第86章 小火车
首都的街道,和平市略有不同。这里的年轻人更多,步伐速度更快,见到两个漂亮的男孩子走在一起也没多少人大惊小怪。
顶多偷偷瞥几眼。
林听风挺喜欢这种感觉的,这让他觉得安心。
冬天厚厚的羽绒服是最好的伪装。林听风把手缩在袖子里,悄悄伸出两根手指,被冻得一哆嗦。他刚想冒着严寒撩拨一下邵屿,手就被一把抓住了。
“不冷啊你,” 邵屿说 “手指都冻得冰凉了。”
林听风撇撇嘴,却也没把手抽回来:“与你无瓜。”
邵屿:“……”
他一只手牵着林听风,另一只手揉了下林听风的脸,果然还是熟悉的手感,细腻还泛着微微的凉。
“你怎么来了,” 邵屿笑了 “你不是要上课吗。”
“哼,我是去天桥看巴黎圣母院的。” 林听风气哼哼的 “你舅舅送了我两张票还给我放了假,他可比你好多了,邵扒皮。”
邵屿觉得林听风这样口是心非的很可爱,轻轻捏了下他的指尖:“还生气呢,不就是之前让你多做了几张卷子吗。巴黎圣母院什么时候,我陪你去。”
林听风出离愤怒了:“?不就是?”
“好了,” 邵屿说 “你大老远来总不能是来找我吵架的吧,饿了吗,我们去吃赵无眠拿命推荐的羊蝎子火锅。”
林听风:“哼。”
北京的火锅有别于南方,特别是其中的羊蝎子。在(部分)北方人心中,南方的羊蝎子堪称没有灵魂。
但邵屿和林听风都是在南方长大,因此吃的主要不是羊蝎子,更不是火锅,而是一种久别重逢的粉色泡泡。
进店找好座位,是一个不大的小隔间,能用帘子拉上。邵屿别有用心,直接就牵着林听风坐在了同一边,美其名曰:方便点单。
而林听风自己也是个心怀不轨的,因此顺水推舟,丝毫没有戳穿的意思。
“这儿没有别人,要不要坐我腿上?” 邵屿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
林听风想了想,语出惊人:“不要在这里。”
邵屿:“?”
火锅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上菜快,点好单后没几分钟,浓浓的羊蝎子汤就被端了上来,要烫的各类荤素也被放上了桌,服务员临走前贴心地拉上了帘子:“齐了,二位请慢用。”
邵屿在玻璃杯里倒了点热水,把筷子和碗都烫过,然后递给林听风:“吃吧。”
林听风接过了筷子,没说话,但满脸都写着“我在想心思。”
吃火锅的情趣不在于大快朵颐,而在于一个烫一个吃。邵屿把碟子拿起来,用公筷往里面放了几片肥牛,又放了羊肉、土豆片、腐竹等。他动作不算熟练,溅起了几滴半沸着的汤汁。
林听风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他等邵屿放下盘子,把他的手拉过来掰开:“我看看你手好得怎么样了。”
邵屿:“差不多好全了,不怎么疼了。”
邵屿手上的伤已经基本痊愈,两只手都不再需要包扎和涂药,但疤痕犹在,纵横交错的,看着就不像好人的手。
林听风轻轻摸了摸,“你姑姑不是说要带你去看看祛疤的吗。”
邵屿却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怎么,你嫌弃吗。”
“怎么可能,” 林听风白了他一眼 “就是你本来看起来就冷冷的凶凶的,再配上这双手,还有人敢跟你说话吗。”
“无所谓,反正我也不需要。”
“……”
邵屿想把手抽回来,林听风却拽了一下,抓着他的两只手捧起,在掌心分别吻了一下。
“不疼了。”
锅里的羊蝎子汤滋滋地冒着烟,源源不断地蒸腾起稀薄的烟雾,夹带着香气,一室氤氲。
邵屿愣了愣,才反应过来。
林听风所指的应该不仅是手上的皮肉伤,更是他十几年来难以躲避的噩梦。
邵俐滚蛋了,并不意味着这种伤害带来的痛苦就彻底结束。相反,它极有可能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就像是伤疤即使好了,却仍旧留有疤痕。
邵屿趁势抓住了林听风的手:“嗯。”
今天这顿饭,论氛围其实是相当难得的。因为邵屿和林听风虽然经常一起吃饭,但十次中九次都有赵无眠那个碍眼的掺和其中。
但他俩都吃的心不在焉,仿佛吃在梦里,直到结账的时候神智才稍稍回到了现实。
从火锅店出来,离开了暖气的庇佑,冷风扑面而来。邵屿终于问出了今天最具决定性的一个问题:“你晚上住哪儿。”
林听风:“宾馆。”
说完林听风脸就红了。
邵屿觉得,他是故意的。
火锅店到宾馆并不太远,饭后走走可以散心,还正好消食。最重要的是,路上有商店,可以购买一些日用品。
林听风主动而充满暗示地把邵屿拖到了商店里,然后自己红着脸皮梗着脖子像个贞洁烈妇一样目不斜视的走了。
邵屿:“……”
但等邵屿独自一人买好东西出来,林听风又恢复了死皮不要脸的样子,开开心心地黏了上去。
邵屿确定,他就是故意的。
两个男孩子住一间宾馆并没有什么人会想太多,但林听风做贼心虚,在电梯里见有人进来了,恨不能躲到身后假装自己是个不存在的东西。
等电梯轿厢只剩他们两人时,邵屿捏了捏林听风的手:“怕的话就算了。”
谁料这句话刺激了林听风作为“小学生街霸”的自尊心,他立刻一拍胸膛:“谁怕了!谁怂谁是孙子!”
邵屿:“……”
北京的冬夜里,远方的高架上驶过一辆小火车。车门打开的瞬间,从里传来列车员冷淡中性的嗓音。
……
……
……
巴黎圣母院是个好东西,要是没有它,邵屿和林听风第二天可能就不会起床了。
不知睡了多久终于醒了,林听风脸埋在枕头里,嗡嗡地问:“几点了。”
邵屿伸手从床头柜上拿过手机,看了一眼:“五点了,巴黎圣母院是几点。”
“七点半……” 林听风浑身都是懒筋,“好像应该起床了,天桥挺远的,我还想去早点儿买买周边啥的。”
邵屿:“那再躺十分钟就起来。”
林听风:“嗯。”
十分钟后。
邵屿戳戳林听风红扑扑的小脸:“喂,时间到了。”
林听风开始蛮不讲理:“你先起床。”
邵屿:“……”
林听风:“我比较累一点。”
邵屿:“……”
你、确、定?
但是经过了一晚上再加一个白天的“坦诚相待”,邵屿现在从身到心根本无法拒绝林听风提出的任何要求。
哪怕林听风讲一加一等于三,邵屿也只能称赞他很有创意。
邵屿起床后,林听风像战斗胜利了一样裹着被子在床上滚了好几圈,能多捱一分钟是一分钟。但没有了邵屿,被子对林听风的吸引力瞬间锐减过半。
空荡荡,冷冰冰,一个人躺着既无聊又寂寞。
于是没多久,林听风也畏畏缩缩地半坐了起来。他裹着被子半躺在枕头上,只露出一个头,开始指使邵屿:“你去把我的衣服拿来。”
“裤子可以等会儿,先把上衣什么的拿给我。”
邵屿觉得林听风现在裹着像个白白嫩嫩的萝卜,还是成精了的那种。他把几件衣服捡起来,扔到林听风面前:“赶紧穿。”
林听风从被子的侧边伸出一只手,拽了一件衣服塞进被子,遮遮掩掩的穿了起来。
邵屿:“……”
这跟昨天晚上是一个人吗?
林听风似乎看出了邵屿的想法,欲盖弥彰道:“我怕冷。”
“……”
由于林听风“怕冷”,等他俩从宾馆出来,已经是半个多小时后了。
中午吃的晚,再加上林听风想提前去排队买周边,两个人直接搭地铁去了天桥艺术中心。
林听风生性爱美丽的事物,又容易被感染,是最完美的一拨韭菜。他从场刊买到项链,拎了满满一个袋子。
邵屿就很困惑:“你这些东西买回去干什么呢?”
林听风理所当然:“收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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