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夜警(玄幻灵异)——Baccy何
分类:2026
作者:Baccy何
更新:2026-04-08 19:49:39
《血色夜警》作者:Baccy何 文案: 当光明无法抵达的黑暗中,两个被世界遗弃的生物,如何成为彼此唯一的戒尺与港湾。 千年吸血鬼该隐(Cain)化名:沈夜X云城缉毒警察林
沈夜看着他,那双黑眼睛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好。”他说,“我帮你。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找到他之后,让我动手。”沈夜的目光很认真,“你还没有准备好。杀一个三代血族,会把你彻底拉进这个黑暗的世界。我不希望你变成那样。”
林砚看着他,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点了点头。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城北某个废弃的仓库里,一双暗红色的眼睛正在黑暗中睁开。
马库斯靠坐在墙角,胸口那个被银弹打出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嘴角慢慢咧开,露出一个残忍的笑容。
“该隐……林砚……”
他低声念着这两个名字,像是在咀嚼什么美味的东西。
“你们以为我会躲?会逃?”
他站起来,走到仓库角落——那里躺着两具尸体,都是流浪汉,脖子上的咬痕还在往外渗血。
“我不但要杀人,还要杀很多很多人。”他舔掉嘴角的血迹,暗红色的眼睛里闪烁着疯狂的光,“杀到你们自己找上门来。”
他抬起头,透过破陋的屋顶,看着天上的月亮。
满月还有三天。
三天后,他的力量会达到顶峰。
三天后,他会让那两个追杀他的人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恐惧。
黑暗中,传来一阵低哑的笑声,像锈蚀的铁片摩擦,让人毛骨悚然。
远处,林砚走出古董店,抬头看向夜空。
月亮很圆,很亮,月光洒在他脸上,给他的轮廓镀上一层银边。他深吸一口气,感受着夜晚的气息——凉爽,安静,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血腥味?
他猛地转头,看向城北的方向。
那味道……很淡,但确实是血腥味。还有别的什么——那股甜腻的腐败气息,和那天在教堂里闻到的一模一样。
马库斯。
他在城北。
林砚的手按在腰间的枪上,犹豫了三秒,最终没有追过去。
沈夜说过,找到他之后,让他动手。
林砚答应了。
他掏出手机,给沈夜发了一条消息:“他在城北。我闻到他的味道了。”
几秒后,沈夜回复:“我知道。三天后,满月夜,他会现身。到时候——我们一起。”
林砚盯着屏幕上的“我们一起”四个字,心跳突然漏了一拍。
他收起手机,最后看了一眼城北的方向,转身走进夜色。
他没有注意到,在他身后的黑暗里,一个黑色的身影静静地站着,看着他离开的背影。
那身影站了很久很久,直到林砚彻底消失在夜色中,才轻轻叹了口气。
然后他抬起头,看向城北的方向,那双黑眼睛里第一次浮现出杀意。
马库斯。
三天后,你会后悔活在这个世界上。
第7章 陷阱
阿坤死后第七天,林砚收到了一个包裹。
包裹是早上七点送到他家的,没有寄件人信息,只有一行打印的地址。林砚拆开的时候,周晓阳正好在旁边。
里面是一个玻璃瓶。
瓶子不大,巴掌大小,里面装着暗红色的液体——血。血里泡着什么东西,像是一截手指。
周晓阳凑过来看:“这什么玩意?恶作剧吧?”
林砚没有回答。他盯着那截手指,脸色一点一点变得苍白。
手指上有一枚廉价的银戒指,戒指上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字:坤。
那是阿坤的戒指。他戴了三年,说是他妈留给他的唯一遗物。
瓶底压着一张纸条。林砚抽出来,上面只有一行字:
“想拿回剩下的,今晚十二点,城西废弃教堂。只准你一个人来。——马库斯”
周晓阳看到纸条上的字,脸色也变了:“砚哥,这不能去!这是陷阱!”
林砚把纸条攥成一团,沉默了几秒,然后站起来,拿起外套就往外走。
“砚哥!”周晓阳追上去,“你听到我说话了吗?这是陷阱!那个什么马库斯就是要引你过去——”
“我知道。”林砚打断他,头也不回,“但我必须去。”
“为什么?”
林砚在门口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他一眼。那双眼睛里没有愤怒,没有冲动,只有一种周晓阳从未见过的、冷静到可怕的东西。
“因为阿坤叫我三年砚哥。”他说,“他的尸体不全,我睡不着。”
门在他身后关上。
周晓阳站在原地,愣了几秒,然后猛地掏出手机,翻到通讯录里一个从未拨过的号码。
那是三天前沈夜留给他的,说如果林砚有危险,就打这个电话。
周晓阳犹豫了一秒,按下拨号键。
城西废弃教堂在云城最边缘的地方,周围是一片荒地,再往外就是通往山区的公路。教堂是民国时期建的,废弃了二十多年,早就成了流浪汉和瘾君子的聚集地。
林砚把车停在五百米外,步行靠近。
他没有开手电筒,月光足够亮。他的眼睛在夜里看得比白天更清楚——这也是转化带来的变化之一。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害怕还是庆幸。
教堂的轮廓越来越清晰。哥特式的尖顶在月光下像一只巨大的怪兽,破碎的彩窗玻璃反射着幽暗的光。大门半开着,里面一片漆黑。
林砚站在门口,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
感知。
他集中精神,把意识扩散出去——教堂里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阴影,每一丝气息。沈夜教他的方法,他练了三天,终于能勉强运用自如。
里面有东西。
很多。
四……不对,五个。五个生命体,在教堂的不同位置。它们的呼吸粗重,心跳缓慢,带着那种他已经在血奴身上见识过的非人频率。
还有一股更浓烈的气息,在教堂深处,那股甜腻的腐败味道——
马库斯。
林砚睁开眼睛,手按在枪上。
银弹,十二发。够杀五个血奴,但杀一个三代血族,需要打中心脏,需要补枪,需要……运气。
他推开门,走进去。
教堂里比外面更暗,月光从破碎的彩窗透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长椅东倒西歪,讲台上堆满了垃圾和破烂。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臭味,混着血腥和霉菌的气息。
“来了。”
那个声音从教堂深处传来,沙哑,刺耳,带着笑意。
林砚循声望去。黑暗中,一双暗红色的眼睛亮了起来,然后是第二双、第三双、第四双、第五双。
五个血奴从不同的方向走出来,包围了他。
马库斯的声音从更深处传来:“该隐的小宠物,一个人来送死?该隐呢?他没陪你来?”
林砚没有回答。他的目光扫过那五个血奴——三个男的两个女的,都穿着破烂的衣服,皮肤惨白,眼睛血红。他们的嘴角都残留着血迹,显然刚刚进食过。
“阿坤的尸体在哪儿?”林砚问。
马库斯的笑声响起:“你来了,我就告诉你。不过你得先陪我玩个游戏。”
他顿了顿,声音里透着残忍的愉悦:“这五个孩子,都是我最喜欢的玩具。你要是能杀了它们,我就告诉你剩下的尸体在哪儿。你要是杀不了……”
他没有说完,但意思很明显。
林砚慢慢拔出手枪。
五个血奴同时动了。
第一个血奴扑上来的时候,林砚的子弹已经出膛。
银弹正中它的眉心,那东西惨叫一声,摔倒在地,但不到一秒又爬起来——眉心那个弹孔正在愈合,虽然比普通慢,但确实在愈合。
“打头没用。”马库斯的声音像在欣赏一场表演,“你该问问该隐,怎么才能真正杀死我的孩子。”
林砚没理他。第二枪打出,这次是胸口。血奴的身体一震,胸口冒出青烟,倒下去,没有再动。
银弹打心脏,有用。
但剩下的四个已经扑到面前。
林砚侧身躲过第一个的利爪,一脚踹开第二个,枪口抵住第三个的胸口扣动扳机——砰!第四个的爪子已经划到他的肩膀,衣服撕裂,皮肉翻开,血涌出来。
疼。
但比疼更可怕的是,伤口正在愈合。
不是完全愈合,而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收口、止血。那些血奴的血是暗红色的,他的血也是暗红色的。
林砚看了一眼自己的伤口,然后继续开枪。
砰!砰!砰!
三枪,三个心脏,三具倒下的尸体。
最后一个血奴扑到他背上,张嘴咬向他的脖子。林砚反手抓住它的头发,把它从背上甩下来,一脚踩住它的胸口,枪口抵住心脏——
那血奴突然不动了。
它看着林砚,那双暗红色的眼睛里,竟然闪过一丝恐惧。
不是对枪的恐惧,是对……他。
“你……”它嘶哑地开口,“你的眼睛……”
林砚愣了一下。
就在这时,他看到血奴眼睛里倒映出的自己——他的瞳孔,正泛着暗红色的光。
和马库斯一样。和这些血奴一样。和……沈夜一样。
“够了。”
马库斯的声音响起,那血奴突然抽搐起来,然后——嘭!它的心脏炸开了,血溅了林砚一身。
马库斯从黑暗中走出来,拍着手,脸上带着满意的笑容:“厉害,厉害。该隐的血果然不一样,这么快就能觉醒到这个程度。”
林砚盯着他,枪口对准他的心脏。
马库斯没有躲。他张开双臂,像在欢迎什么:“开枪啊,小警察。看看你的银弹,能不能杀死一个三代血族。”
林砚扣动扳机。
砰!
子弹正中马库斯的胸口。他的身体一震,胸口冒出青烟,但他没有倒,没有惨叫,甚至没有后退一步。他低头看了看那个伤口,伤口正在愈合——比血奴快得多,快得像是从未受过伤。
“银。”马库斯笑了,“该应给的。可惜啊,小警察,这点银,杀不死我。”
他一挥手,林砚感觉一股巨力撞在胸口,整个人飞出去,撞断两排长椅,摔在墙上。
骨头断了。不止一根。
林砚趴在地上,大口吐血。他的意识开始模糊,但他的手还在动——摸索着掉在地上的枪。
马库斯走过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知道吗,该隐那个老东西,两千年来从没对任何人动过心。你是第一个。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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