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骨煞(近代现代)——微辣不加葱

分类:2026

更新:2026-03-15 19:47:50

  李朝星勾起嘴角,笑道:“您的心意我都明白,您看,我不也不姓赵吗?”
  他的插科打诨令黄恩国神色一滞。
  黄恩国叹了口气说:“当年星云的第一笔资金还是你外祖父给的,姓赵,姓李,总好过其它姓。”
  “公司从来不是一个人的,您比我更清楚,”李朝星继续说,“快到探视时间了,您一起去看看吗?不过我爸爸还没清醒,您时间紧,不如过些天再来。”
  黄恩国沉默片刻,开口道:“那我过些天再来看你。”
  李朝星笑着送他离开。
  黄恩国离开了医院,李朝星收起笑容,一直看着他的背影,直到人消失在走廊尽头。
  李朝星拿出手机,打开聊天界面,编了一条信息想发给凌晔:黄恩国今天来医院了。
  他打了又删,最后还是没有发出去,把手机放回口袋。
  赵青平出事一周了,他名义上的妻子没有过来看一眼。
  李朝星回了一趟家,在花房看到了李曼云。
  李曼云日复一日画她的油画,花房里的玫瑰四季不败。松节油刺鼻的气味和玫瑰馥郁的花香交织在一起,味道冲得李朝星有些头晕。
  李曼云察觉到身后有人,停下画笔,但她没有回头。
  “爸爸昏迷不醒,你是知道的,为什么不去看看他?”
  “生死有命,我又不是医生。”李曼云的语气平淡得不起波澜,她不像是在说丈夫的生死,而像是冷漠地看着一只在水里挣扎的飞虫。
  比预想中更绝情的回复,李朝星听到她说的话,只想折断她的画笔,质问到底什么东西才值得她在意。但他面对的是李曼云,他对母亲的冷漠习以为常。
  “你不喜欢他,只是因为他出轨背叛了你吗?还是说有别的,我不知道的事情。”
  大概是初中的时候,李朝星就知道赵青平背叛了李曼云。
  他出轨的对象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长相乏善可陈,不说跟李曼云相提并论,就是大街上随便扫一眼,也能挑出几个比她长得好看的女人。她唯一的优点只有性情柔顺,这是李曼云所没有的气质。
  父亲高大的形象在李朝星心中轰然崩塌,随后他可笑地发现赵青平的红颜知己竟然不只有一个。李朝星为母亲打抱不平,他开始不再听赵青平的话,每每跟他对着干,虽然吵得面红耳赤,甚至被赵青平踹过、打过,仍死性不改。
  他以为李曼云是因爱生恨,才不喜欢赵青平,才……讨厌自己。
  但恨的前提是爱,可李曼云真的爱过他父亲吗?
  李曼云转过身,面容精致,但漂亮的眼睛死气沉沉:“你总是喜欢追问没有意义的问题。”
  李朝星怒极反笑:“那什么对你来说才是有意义的?”
  李曼云沉默不语,身后绽放着一丛从娇柔的玫瑰。她太高傲,不屑于回答幼稚的问题。
  李朝星曾听人说过一种说法,婴儿在母体里时就像寄生虫,为了让自己能存活,会刺激母体分泌雌性激素,在激素的影响下,母亲对新生儿产生了呵护欲。
  但是李曼云怀孕时大出血,险些丧命,她的身体本能地抗拒自己的到来。在她眼里,自己或许始终只是一条寄生虫。
  既然不喜欢他,为什么要生下他?以前的李朝星不敢开口问,现在的他是疲于面对残酷的答案。
  李朝星在这里长大,却无比厌恶这个地方。后院的蓝花楹越长越高,遮蔽了窗户,房子里光线晦暗。
  这偌大的宅院只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棺椁。
  

第31章
  李朝星只待了一晚,收拾了些东西,第二天早上就回医院。
  他意料之外的是,临近出发前,凌晔竟然来接他了,一周没见,李朝星只想抱着凌晔不肯放开。
  从小到大,在这个畸形的家庭里,只有凌晔对他是温柔的。李朝星贪恋着来自哥哥及爱人施予的温暖。
  “去城北办了些事,知道你回来了,正好顺路来接你。”凌晔说。
  李朝星看着凌晔,他状态还可以,只是眼睛布着些血丝:“累不累?”
  “头几天比较忙,现在还好。别担心,公司一切都好。”凌晔微笑着拍了拍李朝星后背,似在安抚。
  两人寒暄时,李曼云从楼上走下来。
  李朝星松开握着凌晔的手,看了李曼云一眼。
  她今天与平日的素面朝天不同,化了妆,头发盘起,穿着裁剪得体的香槟色长裙,颈上戴着一串祖母绿吊坠项链。
  不像是去医院,更像是出席晚宴。然而,即便是参加宴会,也不见她穿得这么郑重。
  “你去看爸爸吗?”李朝星问。
  李曼云没有理睬他,无视李朝星,问站一旁的文姨:“东西备好了吗?”
  文姨为她披上披肩,点头回复:“小姐,都准备齐了。”
  李朝星不再自讨没趣,转头对凌晔说:“哥,那我们先走吧。”
  话音刚落,突然间,李朝星愣住了。凌晔的眼神冷得骇人,眉宇间的戾气不加遮掩,他冷冷盯着李曼云,仿佛一头瞳仁幽深的头狼。
  “哥?”李朝星诧异的一声呼唤,让凌晔的视线骤然落在他脸上,眼刀仿佛能刮伤皮肤。李朝星被他看得不自在:“你怎么了?”
  凌晔摘了眼镜,揉了揉眉头:“没事。”
  李朝星总觉得不对劲,他突然想到凌晔刚才说他去了一趟城北。江城以北,山势低矮连绵,环境虽然优美,但远离城市中心。
  他哥去城北能办什么事?
  李朝星查看了一眼今天的日期,这个日期让他莫名感到不安,自言自语道:“她不是去医院。”
  李曼云消失在二人视线里,凌晔似乎笑了一声,声音微不可闻。
  每年这个时候,李曼云都盛装打扮出门,她从来不告诉李朝星行程,后来李朝星也懒得再追问。
  李朝星忽然意识到,除了李曼云,每年这时候,凌晔也会出去一趟,他只说出去办事,早出早归,有时他回来了,李朝星才刚起床,因此李朝星从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你知道她去哪,是不是?”
  凌晔面无表情,没有立刻回应,直到李朝星再次看向他,他才说:“我妈妈的墓前。”
  “什么?”李朝星十分诧异,脱口而出。
  她去凌婉的墓前?李曼云为什么要去凌婉的墓前?
  凌晔勾起嘴角,眼神却依旧阴翳:“炫耀自己是胜利者吧。”
  母亲卑劣的行为被凌晔一句话带过,李朝星仿佛也受到羞辱,指甲不由地嵌入掌心。他刻意不在凌晔面前提及李曼云,便是想强行忘却自己的母亲对凌晔的生母做了多么过分的事情。
  可是,即便他不提,发生过的事情依旧存在,凌晔也不可能忘记母亲曾经的遭遇。
  “我打个电话,”凌晔抛下这句话,径直离开。
  李朝星还想再问他,但双唇好像涂了胶水,嘴巴都很难张开,只能看着凌晔走回房间。
  等了许久不见凌晔回客厅,李朝星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卧房带着一个露台,从露台上眺望,李家后院的草坪花圃一览无余。不远处的后山因冬季的缘故略显萧瑟,山色青黄。后院的花草倒是仍然枝繁叶茂。
  李朝星在露台的休闲椅上坐了片刻,心里惴惴不安,像是有大事要发生,但又不清楚即将面对什么。
  他只能归结为是赵青平出事后的这段时间,自己没有休息好。
  时间临近正午,凌晔仍没有来找他,李朝星便自己去寻他。
  凌晔站在楼梯转角处的窗户边,看向窗外。
  李朝星想起,小时候凌晔好像就很喜欢站在这扇窗的旁边。只是以前透过窗还能看到后山,现在随着蓝花楹的枝条蔓延开来,视野几近被遮挡。
  凌晔点了支烟,吞云吐雾。李朝星不喜欢味道重的一切事物,包括香烟,因此他没有在李朝星面前抽过。好在凌晔烟瘾不大,偶尔抽几支,回到家烟味都散了。
  现在,李朝星就站在二楼,从台阶上往下看,凌晔没有避开他,也没有熄灭烟头,神色冷淡地抽完了手里这支烟。
  李朝星一直以为他是八岁那年母亲病死后才来到李家。实则不然,他比李朝星待在这的时间更长。
  凌晔出生在李家,他的卧房是曾经的佣人房,也是他长大的地方。
  只是,现在的卧房是由当年的佣人房打通后重建并装修过的。曾经的这里,狭窄、潮湿、逼仄,放一张床都嫌拥挤的房间,两人或三人同住。
  他和母亲稍微好一些,独住一间房。他的妈妈凌婉是李家的佣人,也是李曼云的陪读。
  伺候一个性情古怪的大小姐是件苦差事,有时李曼云半夜要喝水,嫌弃水温不是太冷就是太热,把杯子砸在地上,凌婉只能跪趴在地上用手拾起碎片。
  明明有很多种合理的清扫方法,但是李曼云只想看到凌婉卑微狼狈的样子。
  “有的人就是命贱,三千块,你爸就把你卖到这里,”女人勾起红唇,斜睨一旁面色苍白的凌婉,抬手打碎一个茶杯。
  “啪”的一声,杯子在地面裂成碎片,尖锐的迸裂声刺透耳膜。
  李曼云面露讥讽,一字一句道:“凌婉,你还不如一个杯子命贵。”
  藏匿在暗处的孩子无声无息地看着柔顺的母亲跪在地上,细长的手指拾起锋利的瓷片。
  李曼云看着女人听话的样子,似乎很高兴,眼睛微微眯起。她轻抚隆起的小腹,眼神却不带半分柔情:“要是你还指望赵青平当个盖世英雄带你离开。趁早死了心吧。”
  李曼云微微俯身,把凌婉苍白的面容看得更加细致,她笑了起来,昳丽的面容像蛊惑人心的恶魔:“他呀,在我父母身边,听话得像只狗。”
  李曼云似乎察觉到了带着寒意的窥视,她抬头看向暗处,空无一人。她回过头,像是对羞辱凌婉的行径感到无聊了,扶着沙发站了起来,一脚把一块零散的瓷片踢开。
  “对了,你的儿子倒是跟你一样,白长了张嘴不说话,半点也没学到赵青平的油嘴滑舌,不如早点去检查下是不是个哑巴。”李曼云哂笑道。
  黑暗中,那双幽沉的眼睛死死盯着李曼云,它泛着幽蓝的光,带着汹涌的恨,完全不像出自于一个孩童,反而像是食肉类动物的眼睛,天性残忍。它善于蛰伏,只等待猎物露出脆弱的咽喉,再一击毙命。
  凌晔抬头看向台阶上的李朝星。李朝星见到他抽烟时微微一怔,没说什么,走下台阶来到他的面前。
  李朝星的眼睛和他母亲的眼睛极为相似,杏仁眼,睫毛很长,看上去眼尾上挑。只是李曼云目中无人,半眯着眼总像是不耐烦,而李朝星时常露出笑眼,仿佛天真无害。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