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糙汉猎户有个狐狸小夫郎(穿越重生)——与卿月
分类:2026
作者:与卿月
更新:2026-03-03 10:19:40
《逃荒!糙汉猎户有个狐狸小夫郎》作者:与卿月 简介 【双男主+天灾逃荒+种田+系统空间+甜宠无虐+双洁1v1】 【娇气软糯哥儿X爹系糙汉猎户】 当了千年小狐
青衣是带着青舞一起过来的,跟着来的还有小宝这个跟屁虫。
“四叔,四叔么,我过来跟着司延哥哥写字。”
沈诺没有不欢迎的,几个小孩儿一起写字更热闹点儿。
也幸亏他们家的凉亭做得大,圆桌旁边的长廊正好能放下一张长长的书桌,也好让几个孩子在那里写字学习。
白天的时候,司延自己就把笔墨纸砚拿出来这里写字,有的时候还会在这里早读。
村长那边是辰时末才开始讲课,宋司延每天都是卯正二刻起床,换算现代的时间就是早上六点半。
他自己洗漱完之后就会先读一会儿书,等到七点秦晏起床才帮着烧火做早饭,吃过早饭之后又继续读书,直到八点准时去上课。
这些还是秦晏告诉沈诺,沈诺才知道。
这小孩儿读书十分刻苦,明明只是个五岁的小孩儿,却很珍惜读书的机会。
午休完之后又开始练字,如果沈诺不去打扰他的话,他能写一下午。
不过沈诺时不时就喊他跟着一起吃点东西,有时候会让秦晏做果汁喝。
沈诺还生怕是孩子觉得在这里住得愧疚,所以才这么努力的。
还悄悄找他,跟他说小孩子不用这么努力。
沈诺从来没有指望孩子去做官什么的想法,只要开开心心活一辈子就成。
然而宋司延却说,他喜欢读书,书里能学到很多东西,他就是想学习。
沈诺见他没有撒谎,也就不再管着他,只让他晚上不能悄悄看书,否则眼睛会熬坏的。
宋司延很听话,只在白天的时候读书写字,晚上准时睡觉。
这会儿三个孩子端端正正坐在桌前,提起毛笔写字。
另一边的圆桌,是青衣和秦软他们在做绣活儿。
沈诺忍不住看看几个孩子,这才发现,自家的孩子进步真的很大。
宋司延的楷书写得很好,这一看就是跟秦晏学得,但又不完全是秦晏写出来的感觉,像是有宋司延自己的习惯。
沈诺看着他写字就感觉这是一种视觉享受,每写出来一个字都像是赋予了灵魂。
这是沈诺自己的评价,也许跟其他人比还差很远,但沈诺没有激娃的想法,这样已经很好了。
转眼其他两个孩子的,沈诺更加确定了,宋司延就是读书这块料。
应该说其他两个孩子才是正常水平,而宋司延比他们要写得好。
当然,这也许是宋司延用功了的原因,自从搬来这里之后,宋司延每天都很认真学习,沈诺都看在眼里。
如果有人说宋司延是天才,沈诺是不同意的,这分明是努力之后的结果。
他觉得宋司延现在的成绩也全是他努力得来的,怎么能用“天才”两个字就把这些天的努力概括了?
沈诺不知道的是,就算是小宝和青舞,放在同龄的孩子里也是拔尖儿的。
这个时候的孩子虽然上学早,可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写得出这么多的字。
特别是现在这个时候,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云竹村这样,能够给孩子们建学堂。
有的地方甚至连口粥都喝不起,也就他们云竹村这么幸运能够遇到沈诺和秦晏这种人带着他们一起脱贫。
“对了,你们知道不,咱们村儿不远的地方又开始盖房子了。”
“怎么?又有灾民来了?”
“是啊,听说有一个什么何家村的,就是整个村儿一起搬来的,有不少人呢。”
沈诺听着他们说话,也转身过来听着。
“离咱们村儿很近吗?”
沈诺其实不太喜欢有很多人来到这里,特别是后山。
“靠近北边儿的,诺哥儿放心,咱们村儿后面的云竹山都是咱们的,陈大人他们应该不会让人过来这边儿。”
张莲儿也过来这里聊天儿,李秀红也跟着来了。
她也要跟着青衣学刺绣,青衣他爹以前是戏班子的,但他外祖母以前可是出了名的绣娘,甚至还会苏绣,就连双面绣也会。
青衣给沈诺绣的手帕就是双面绣,虽然图案小,但是很精致。
沈诺看着手帕就很喜欢,当然,他也不会白拿青衣绣的东西,他时不时就会给青衣一些灵泉水和好吃的。
第377章 何家村
青衣不收他们的银子,沈诺才会想办法送点儿其他的。
李秀红也说:
“我们家就靠北边儿,在我家田埂上就能看见何家村的人,汉子很多,他们建的房子都是泥砖房,看样子就是官府给补贴统一建的。”
这话一出,也就证实了他们就是其他地方来的灾民。
“不用管他们,咱们在那边有地界,要是敢越界的话,咱们村的汉子也不是吃素的。”
张莲儿对于村与村之间的弯弯绕绕知道得比较多,有些村子会喜欢占别人村的地。
今天占一分,明天占一寸的,不管的话,这种人就会变本加厉。
也得亏他们早就划了地界,那边儿上都有种了石碑,到时候丈量就知道了。
“看看是什么样的人吧,咱们村儿距离他们这么近,以后说不定还会打交道。”
就比如种田用的水,他们现在用的是水稻,对水的要求也高,不能直接用山上流下来的山泉水。
那些水太过干净,也就是说没有一点肥,种水稻的话就也不那么好。
那就只能靠着河里的水了,河里有鱼,里面的水也不像山泉水那样冰凉,种稻子刚刚好。
“我们这里是上游,总不会吃亏就是了,不过我还听到了一个消息。”
李秀红说。
“什么?”
秦软他们立刻问。
李秀红就像个说书先生似的,就连沈诺都忍不住好奇。
“除了何家村以外,还会有更多的人往这边建村子,不过会一直往南边去。”
沈诺觉得这也正常。
“没办法,黄花城大,来这边的灾民肯定会多一点儿。”
其他人都点头,李秀红又说:
“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现在何家村的那个地方,原本是有两个村子的人都抢着要,甚至还打起来了。”
“这事儿啊?我也听大伯说过。”
秦雨刚把草药拿去那边院儿里晾晒,过来就听到他们在聊这件事,连忙坐下来说。
“怎么回事儿啊?”
沈诺好奇。
秦雨想了想,说:
“大概就是都想着距离咱们这儿近一点儿,想套个近乎。”
“跟何家村抢的那些人都是一些半路才聚到一起的灾民,自己组了个村子,名叫十里村,黄花城到那个地方,正好十里路。”
沈诺觉得有意思。
“那为什么他们没有选上啊?”
“陈大人见他们差点儿因为这块地儿打起来,于是就让两个村儿的人抓阄决定,何家村抓到的那块地儿。”
秦雨觉得好笑,其他人听着也觉得好笑。
“其实往后的那块地儿更好,那边还有一条单独的河,而且那边后面也有单独的山地,只不过距离咱们村儿没那么近。”
秦雨当初也是跟着去看了地方的,要不是当时觉着这边更近一点儿,他们可能会选择那边。
“不过那边的山没有咱们的大,也没有连着后面的那一大片山脉。”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才选择现在的云竹村的位置。
“那十里村,现在还叫这个名字吗?”
沈诺倒是觉得这个名字挺好听。
“是啊,虽然他们现在在更远的地方,但村名还是没有改。”
不过他们村有一家人也是姓何,当时就是那家人跟何家村人起了冲突。
“这么巧?就是运气差了点儿。”
秦软感叹。
沈诺却不觉得:
“我倒是觉得他们运气好,十里村的位置显然是比何家村的位置要好啊。”
“那倒是。”
*
到了晚上,沈诺就跟秦晏聊起这件事。
“陈大人他们可真忙,忙着分村儿呢,你说咱们这边的会不会也分村子来啊?”
沈诺指了指南边。
他们的田地都在南边呢,云竹村的最南边的家就是他们家了,要是到时候这边真的来人了,沈诺有点儿不乐意。
但这边也不是他们的地盘,总不好伸手去管。
“放心,不会的。”
秦晏从浴室里端了一盆水出来给沈诺泡脚,这是秦晏从书上学来的。
还在泡脚的水里加了些艾草,这样能促进血液循环。
他在木盆前面坐在小马扎上,熟练地给沈诺脱鞋袜。
白皙的脚有些肿,秦晏看着就觉得心疼,只能每天帮着泡脚、按摩。
“你怎么知道不会啊?那边也是好地方呢。”
沈诺的脚放到热水里,舒服得眯了眯眼睛,然后看着秦晏给自己按摩,心里高兴,脸上也挂着笑容。
就算是习惯了秦晏的伺候,沈诺还是会开心。
“陈大人他们也不笨,知道咱们不乐意别人靠近,自然不会往这边放人。”
“而且,如果这边能建村子的话,那两个村子就不会因为那个位置打起来了。”
秦晏说得这话,提醒了沈诺。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要是这边开发的话,那也应该是争这边的地儿才对。”
“也就是说,这边以后都不会有人惦记了,那就好。”
这样,他就能做一个每天不用跟陌生人打交道的小社恐了。
秦晏笑了笑:
“诺诺,一切都有我,咱们不怕人,但诺诺不想见到他们,咱们就不见。”
跟小狐狸相处了这么久,他自然是知道沈诺其实是个不爱跟陌生人说话的性子。
甚至去人多的地方都会紧张,秦晏不知道沈诺为什么会这样,但他很能理解沈诺。
这一路上也很照顾沈诺的情绪,只要他不乐意,秦晏就会把他藏到自己怀里。
他不需要他的诺诺去跟人打交道。
也不会打着为他好的名义,去让他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那不是爱,那是绑架。
他的诺诺很好,不需要非得跟人打交道,更不需要做不喜欢做的事情。
沈诺听了这话,才明白,原来阿晏什么都知道。
“那你不怕我很孤僻,每天就自己一个人躲在院子里不出去,不觉得我很奇怪吗?”
以前,沈诺不是没有见过其他人。
那些人都说,人必须要出去跟人社交,说不社交就会跟社会脱节,甚至是患上精神类疾病。
可是沈诺从来不这样觉得,他不出门又不是傻的,他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跟陌生人说话。
“谁说奇怪的?诺诺,人活着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而不是为难自己,去做让别人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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